教部澄清 狼師不得回任教職

2013年04月19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4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9日電)媒體報導,行政院修法讓「狼師」最快1年內復職。教育部今天澄清,涉及性侵、性騷擾的教師,仍終身不得擔任教師。

今天有平面媒體以「狼師性騷有活路,最快一年復職」為標題,報導行政院修正「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放寬「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的懲罰,形同「狼師活路條款」。

教育部人事處科長陳家士昨天晚間即說明,這次修法「排除」性侵、性騷、性霸凌、以及體罰造成身心靈嚴重傷害者。發生上述狀況的教師,遭解聘、停聘、不續聘後,將被登錄於「不適任教師系統」,終身不得再回到學校。

教育部今天晚間再度以正式新聞稿澄清,這次修法是因應大法官釋字第702號解釋,認為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解聘的原因眾多,全都終身不得任教,違反比例原則。教育部邀集相關學者專家討論後,決定作出區隔,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及體罰造成身心靈嚴重傷害者,依然終身不能再當老師,其餘則是1至4年不能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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