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林金德伏法 1槍斃命

2013年04月19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4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19日電)死刑犯林金德今晚上在台北看守所內的刑場被槍決心臟,1槍伏法。他只喝了兩口高粱酒,並沒有留下遺言。

在台北分監服刑的死刑犯林金德今晚伏法,他是繼去年12月21日執行死刑後,法務部再度執行槍決的6名死囚之一。

高檢署今天下午通知台北看守所,隨後檢察官、法醫、法警等人陸續到達北所。雜役將刑場清理乾淨,戒護管理員依程序,將執行令轉交在忠二捨服刑,編號7019的受刑人林金德。

林金德戴著腳鐐戒具,通過戒護區中央控制台,在戒護下,前往刑場執行槍決。行刑前,除了人別訊問等,他情緒平靜,態度冷漠。

據了解,林金德抽了幾口菸,喝了兩口高粱酒,但對於所方所準備的滷味、豆乾等,碗筷都沒有動。檢察官詢問林金德有無遺言,他不發一語。

由於林金德無意器官捐贈,於是法警執行心臟槍決,只開了1槍即伏法。在槍決後,北所戒護管理員還在刑場外的地藏王菩薩小廟前,焚香祭拜,也燒紙錢。

林金德伏法後,葬儀社接運遺體的車輛,從北所的刑場後門進入接運,隨後發交家屬。

林金德於民國91年於基隆市某社區縱火,造成3名無辜女童命喪黃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