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2日電)交通部長葉匡時今天說,今年8、9月全面實施國道計程收費前,未裝ETC民眾誤闖國道1號五股到楊梅高架段,採補繳但不罰款。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經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下午聯席初審「離島地區博弈事業管理法草案」,邀葉匡時列席備詢。
朝野立法委員關切國道1號五楊高架段,採國道ETC電子收費方式,對非使用ETC,卻誤上五楊高架段車輛不公。
葉匡時表示,國道計程收費制度約8、9月全面實施,他支持國道計程收費實施前,補繳不罰。
他說,原規劃民眾沒裝ETC上五楊高架段有兩個月不處罰的宣導期,現在只要在全面實施國道計程收費制度前,沒裝ETC上五楊高架段可採事後補繳,但不處罰。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經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下午聯席初審「離島地區博弈事業管理法草案」,邀葉匡時列席備詢。
朝野立法委員關切國道1號五楊高架段,採國道ETC電子收費方式,對非使用ETC,卻誤上五楊高架段車輛不公。
葉匡時表示,國道計程收費制度約8、9月全面實施,他支持國道計程收費實施前,補繳不罰。
他說,原規劃民眾沒裝ETC上五楊高架段有兩個月不處罰的宣導期,現在只要在全面實施國道計程收費制度前,沒裝ETC上五楊高架段可採事後補繳,但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