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工資案 勞委會與印尼協調

2013年04月23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4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3日電)勞委會職訓局今天說,有關印尼駐台經濟貿易代表處有意要求印勞比照基本工資一事,近期會在顧全勞雇雙方前提下,行文協調。

媒體報導,印尼駐台經濟貿易代表處於3月底以提升印勞勞動條件為由,要求直接聘僱引進印尼外勞的雇主,須親自北上面試,防範「假直聘」;直聘給付印勞的薪資,盼比照基本工資新台幣1萬9047元(仲介方式的家庭外勞薪資1萬5840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外勞許可組長陳瑞嘉說明,印尼方面提出這項要求,會造成印傭因直聘與仲介方式有兩種薪資,勞委會非不鼓勵提升勞工薪資,但無法同意因制度造成有兩種薪資差別。

陳瑞嘉解釋,印方的要求不僅容易打擊雇主僱用意願,雇主如果多改由仲介代辦,也會對直聘制度形成衝擊。勞委會近期會行文給印尼駐台經濟貿易代表處,在兼顧勞工及雇主權益下,積極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