釀火災煙燻包包 炸雞店判賠

2013年04月26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4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6日電)台北市某炸雞店去年火災,導致鄰近包包店大批皮包遭煙燻,只好打折出售。台北地院判決,包包店可獲賠逾新台幣800萬元。

根據法院今天公布判決,台北市西門町某炸雞店去年7月間因曾姓員工疏於關閉爐火引發火災,產生大量濃煙,濃煙竄入鄰近店家,導致大批包包遭到煙燻。

店家主張,當時店內有超過3300個各式包包遭到煙燻、消防灌水,受損程度不一,只好以瑕疵品特價打折出清,也因此重新裝潢,提起民事訴訟,向炸雞店公司及負責人、曾姓員工求償裝潢材料費、包包因打折損失的差額。

炸雞店公司及負責人辯稱,3300多個包包並非全都是當時遭煙燻的瑕疵品,且特賣促銷反而能誘發消費者參觀,包包店並沒有喪失商機而損及利益。曾男表示,當時是電線走火和鍋爐程式瑕疵導致自燃,並非他的過失。

法院根據消防局的火災調查鑑定書,認定曾男爐火操作不慎導致鍋爐起火燃燒,引起火災,店長未盡督導責任,火災煙味無孔不入,包包確實因火災遭煙燻,法官親自勘驗部分包包確有黑漬,觸摸後手上還呈現黑炭色,判決包包店可獲賠逾80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