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長:冷氣維修費餘款不得挪用

2013年05月02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5月02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日電)中小學收取「冷氣維修費」遭質疑,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說,如果有結餘,一定要用在學生身上,若班級決定不開冷氣,就不該收取。

蔣偉寧今天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林佳龍指出,教育部民國101年7月9日修正發布的「國立及台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中,允許學校每學期向每位學生收取新台幣200元冷氣維修費,如果一班40人,合計一年就要收1萬6000元。

林佳龍質疑,冷氣維修費被列在「代收代辦費」收取,沒有繳交,就不能完成註冊。即便班級共識決議節能減碳,一整學期不開冷氣,也無法不繳。

林佳龍並指出,一台冷氣才2、3萬元,維修費不該那麼多,學期末有剩,應該退還給學生。

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冷氣維修費是「使用者付費」,班級決定不開,就不該繳納,教育部會檢討相關收費機制。

另外,蔣偉寧說,冷氣維修費如果有餘款,應該要用在學生身上,這是原則。校方不能任意挪用經費,教育部會加強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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