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查獲違法動物用藥

2013年05月04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5月04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4日電)農委會防檢局表示,屏東地檢署2日查緝屏東及高雄不明動物用添加物違法業者8名,並查扣事證與相關藥物,籲業者莫觸法。

防檢局表示,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2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處高雄站、屏東縣調查站及防檢局等機關,在屏東縣及高雄市等地區搜索涉嫌販賣飼料添加物的業者及養豬業者。

防檢局指出,上述查緝行動共偵辦8名涉嫌違法業者,搜索查扣違法事證及疑似人用解熱鎮痛原料藥23公斤,以及未黏貼標籤添加物800多公斤,已傳喚涉案人員,就相關違法事證積極偵辦中,並責成防檢局人員將疑似飼料添加物與非法藥品抽樣送驗。

防檢局強調,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於1月23日修正公布,大幅提高偽、禁藥相關販賣及使用罰則,養畜戶不得使用來歷不明、未經核准的動物用藥品,供防治動物疾病或調節生理機能。

被查獲違法使用者,依法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犯者更可處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若是違法製造、輸入、販賣動物用偽禁藥,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4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