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4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4日電)北檢1名替代役男趁檢察官開庭,3次偷走辦公室內新台幣6000元,最後被監視器拍攝人贓俱獲。台北地院依竊盜罪處拘役110日。
台北地檢署多名檢察官今年陸續發現,放在辦公室內的錢短少,懷疑有小偷上門,更發覺王姓替代役男常徘徊在辦公室門口,還不時探頭探腦,形跡可疑。
檢察官在1月上演抓賊記,先影印皮包內的千元大鈔,開庭回辦公室後果然發現錢被偷,經監視器清查後認為王男涉有重嫌,並當場在他身上找到2張千元大鈔。王男原本矢口否認,但一看到手上鈔票號碼與影印鈔票號碼吻合,只好認栽坦承偷錢,還說偷了3次共6000元。
法院審理時,王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他犯後賠償被害人損失,依竊盜罪判處拘役11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多名檢察官今年陸續發現,放在辦公室內的錢短少,懷疑有小偷上門,更發覺王姓替代役男常徘徊在辦公室門口,還不時探頭探腦,形跡可疑。
檢察官在1月上演抓賊記,先影印皮包內的千元大鈔,開庭回辦公室後果然發現錢被偷,經監視器清查後認為王男涉有重嫌,並當場在他身上找到2張千元大鈔。王男原本矢口否認,但一看到手上鈔票號碼與影印鈔票號碼吻合,只好認栽坦承偷錢,還說偷了3次共6000元。
法院審理時,王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他犯後賠償被害人損失,依竊盜罪判處拘役11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