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6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6日電)劉姓男子酒後與妻子賴姓女子爭吵,以口對口方式餵幼兒老鼠藥,雖妻及時挖出,他又再恫嚇父、妻。台中高分院判徒刑6月。
台中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書指出,37歲劉男在住處與妻爭吵,竟拿出1包老鼠藥,10多顆毒藥倒進自己口中,再以口對口方式全部餵入年僅2歲的兒子口中,恫嚇妻子說「要死大家一起死」,劉父見狀報警。
所幸賴女緊急挖出兒子口中的老鼠藥,才未發生憾事。劉男不滿父親報警,出言辱罵,警方到場逮捕將他帶走時,劉男又出言恐嚇父親「等我出來,你就該死」。
一審依強制及恐嚇等罪判處劉男徒刑6月,檢察官以審理程序違誤而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撤銷原判,以劉男不顧幼兒安危,餵食老鼠藥,但念及犯後態度尚可,改判應執行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恐嚇部分不得上訴,強制罪部分仍可上訴。
台中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書指出,37歲劉男在住處與妻爭吵,竟拿出1包老鼠藥,10多顆毒藥倒進自己口中,再以口對口方式全部餵入年僅2歲的兒子口中,恫嚇妻子說「要死大家一起死」,劉父見狀報警。
所幸賴女緊急挖出兒子口中的老鼠藥,才未發生憾事。劉男不滿父親報警,出言辱罵,警方到場逮捕將他帶走時,劉男又出言恐嚇父親「等我出來,你就該死」。
一審依強制及恐嚇等罪判處劉男徒刑6月,檢察官以審理程序違誤而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撤銷原判,以劉男不顧幼兒安危,餵食老鼠藥,但念及犯後態度尚可,改判應執行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恐嚇部分不得上訴,強制罪部分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