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當光明燈 民眾認養省公帑

2013年05月07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5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7日電)苗栗市公所推動路燈認養,獲得市民「當作點光明燈」熱烈響應,去年認養率達65%,替公所省下近新台幣250萬元電費支出。

苗栗市公所今天舉辦「孝親點燈」記者會,號召市民參與路燈認養,化小愛為大愛,讓路燈照亮陰暗道路,防止宵小,指引民眾平安回家。

苗栗市長邱炳坤指出,苗栗市現有路燈7600餘盞,每年路燈電費支出約700萬元,因公所財政拮據,民國98年以「愛心認養光明燈」推動全民認養,獲得不少市民、企業支持響應,獲認養的路燈從數百盞增加到去年的4900餘盞,認養率達65%。

苗栗市公所公園路燈管理所表示,認養路燈費用每盞1年500元,單是去年認養收入將近250萬元,替公所省下不少支出,相關經費也將專款專用在路燈電費、遷移等維修費用。

獲認養的路燈桿上,公所會貼上愛心貼紙表達感謝,貼紙上印有平安「福」字,祝福認養者全家幸福健康。

邱炳坤說,一樣的點燈,可以有不同選擇,「認養路燈」能照亮家人,也讓燈火下每個身影快樂出門,平安回家,期望透過宣導達到「全認養」目標,照亮苗栗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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