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8日電)監察院說,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101年底累積短絀高達新台幣547億餘元,基金負債虧損問題嚴重,今天糾正行政院。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黃武次、馬秀如、楊美鈴提案、糾正行政院。
監察院指出,行政院從民國90年設立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截至101年9月底止,已支應交通部、經濟部、財政部、文化部等所屬事業辦理移轉民營所需相關經費。
監察院說,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虧損嚴重,101年底累積短絀高達547億餘元,基金支出都仰賴舉債支應,財務困窘,舉借已近上限,即將無以為繼。
糾正案文指出,基金因釋股作業難以順利進行,導致財務困窘,不僅對國庫收入沒有真正挹注效果,也有違提升經營效率及市場競爭力等民營化初衷;基金負債問題不容再拖,「應儘速籌謀基金的退場機制」。
另外,糾正案文也說,中央政府釋股收入預算執行率嚴重偏低,其中,民營化基金成立前,待執行數2196億餘元,十餘年來既未產生任何交易,也沒有權責發生;民營化基金成立後,92年及95年總預算仍分別編列235億餘元(中油)、149億餘元(台酒),顯然只是用作彌補中央政府總預算經常收入與經常支出差短的缺口。
糾正案文指出,99年度民營化基金編列台電釋股226億餘元,同樣無法執行,這種明知難以執行而執意編列,只是為掩飾民營化基金早已無以為繼、瀕臨破產的窘境;監委認為,「民營化基金成為隱藏真實債務的工具」。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黃武次、馬秀如、楊美鈴提案、糾正行政院。
監察院指出,行政院從民國90年設立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截至101年9月底止,已支應交通部、經濟部、財政部、文化部等所屬事業辦理移轉民營所需相關經費。
監察院說,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虧損嚴重,101年底累積短絀高達547億餘元,基金支出都仰賴舉債支應,財務困窘,舉借已近上限,即將無以為繼。
糾正案文指出,基金因釋股作業難以順利進行,導致財務困窘,不僅對國庫收入沒有真正挹注效果,也有違提升經營效率及市場競爭力等民營化初衷;基金負債問題不容再拖,「應儘速籌謀基金的退場機制」。
另外,糾正案文也說,中央政府釋股收入預算執行率嚴重偏低,其中,民營化基金成立前,待執行數2196億餘元,十餘年來既未產生任何交易,也沒有權責發生;民營化基金成立後,92年及95年總預算仍分別編列235億餘元(中油)、149億餘元(台酒),顯然只是用作彌補中央政府總預算經常收入與經常支出差短的缺口。
糾正案文指出,99年度民營化基金編列台電釋股226億餘元,同樣無法執行,這種明知難以執行而執意編列,只是為掩飾民營化基金早已無以為繼、瀕臨破產的窘境;監委認為,「民營化基金成為隱藏真實債務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