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屏縣認定悠活1和2區

2013年05月09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5月09日訊】(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9日電)內政部次長蕭家淇今天表示,悠活渡假村1、2區的旅館許可是否合法,應由屏東縣政府認定。

悠活渡假村爆出未環評先營運,環保署認定,按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未環評前拿到旅館許可應屬無效;內政部則認為,悠活渡假村第1、2區申請變更使用執照為旅館使用,取得合法權利。

蕭家淇今天主持例行記者會時表示,依建築法看,悠活1、2區是合法的;但依環評法看,1到6區是否因未做全區環評而違法,並依環評法第14條判定許可無效,則由地方政府認定。

蕭家淇說,屏東縣政府要是認定悠活1、2區未經環評須撤銷旅館許可,內政部也會配合撤銷建築許可,並勒令停業。

至於行政懲處部分,蕭家淇說,墾管處將召開考績會,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另外,監察院和檢調單位也主動調查此案,追究相關人員有無違法失職。

相關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