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有管轄權 要求菲緝兇

2013年05月10日時政
【新唐人2013年05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0日電)台灣漁民遭菲律賓船艦射殺身亡,法務部今天說,依法外國人對台灣人民犯殺人重罪,中華民國政府有管轄權,將要求菲國緝凶。

廣大興28號漁船9日上午10時左右在北緯20度、東經123度海域,距離鵝鑾鼻東南東方170浬處,也就是中華民國與菲律賓重疊水域,遭疑似菲律賓公務船以機槍掃射,65歲船員洪石成中彈身亡。

總統馬英九今天對此表示,要求菲律賓儘速查明真相並要求道歉、懲兇和賠償。菲律賓駐華代表白熙禮表示,菲律賓對洪石成家屬深深致歉及弔唁,歡迎雙方司法單位共同調查。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陳文琪受訪表示,第一時間已透過外交部與菲律賓聯繫,要求菲國提供初步調查案發事實以供參考;也請屏東地檢署在事發漁船返台後,相驗遺體及進行調查,以釐清案發過程。

假如本案證實是菲律賓公務員惡意、不法射殺行為,陳文琪表示,依刑法規定,外國人對台灣人民犯殺人重罪,中華民國政府對本案有管轄權,將循台菲司法互助管道,要求緝兇與協助蒐集事證。

法務部官員表示,日前簽署的台菲司法刑事互助協定,包括調查證據、人員遣返等;至於賠償問題,由於事關國人權益,會盡力協助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