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5日電)花蓮地方法院法官陳嘉瑜與合議庭庭長發生糾紛,被調派至屏東地方法院。陳嘉瑜向司法院職務法庭聲請停止執行調動獲准。
這是職務法庭審理的首件人事調動案。
陳嘉瑜與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陳世博合議審理某案件時,指摘陳世博疑涉關說司法案件及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調派2人,陳嘉瑜不服,向職務法庭提起訴訟。
職務法庭今天指出,法官受有憲法及法律保障不被任意調動的權利,陳嘉瑜雖經司法院給予延長至5月20日前至屏東地院報到,但對陳嘉瑜所承辦案件的當事人來說,恐發生承辦法官更易、案件審理延宕等不利事項,並使花蓮地院與屏東地院的法官事務分配陷於混亂。
職務法庭認為,若停止執行本件調動處分,對司法整體公益並無重大影響,裁定陳嘉瑜的案件判決前,暫停執行調動處分。
這是職務法庭審理的首件人事調動案。
陳嘉瑜與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陳世博合議審理某案件時,指摘陳世博疑涉關說司法案件及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調派2人,陳嘉瑜不服,向職務法庭提起訴訟。
職務法庭今天指出,法官受有憲法及法律保障不被任意調動的權利,陳嘉瑜雖經司法院給予延長至5月20日前至屏東地院報到,但對陳嘉瑜所承辦案件的當事人來說,恐發生承辦法官更易、案件審理延宕等不利事項,並使花蓮地院與屏東地院的法官事務分配陷於混亂。
職務法庭認為,若停止執行本件調動處分,對司法整體公益並無重大影響,裁定陳嘉瑜的案件判決前,暫停執行調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