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7日電)醫院急診室暴力時有所聞,警政署今天說,礙於現有警力不足,不派專責進駐,但會要求各轄區加強勤務,防止暴力發生。
台灣急診醫學會今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建議「警察進駐醫院急診室」。警政署回應表示,國內公私立醫院可依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管理辦法規定,申請設置駐衛警察,配置警銬、警棍、電擊棒等必要警械。
警政署說,公立醫療機構現有駐衛警察原則已凍結不補,相關機構必要申設,須以環境或特殊業務性質,透過專案方式向地方警政機關提出申請,或自行增雇保全人員。
警政署表示,警察人數在行政院總量管制原則下已屬有限,且以達到維護治安和交通任務為主,並無多餘警力,不宜再派駐專責警力擔任公私立醫療院所急診室安全維護工作。
為維護急診室安全,警政署要求各派出所把轄區內醫院設有急診室,專設巡邏箱,員警每2至3小時巡簽1次,接獲報案且判定有暴力事件,立即調派警力查處,不會延誤,並依相關規定,依法嚴辦。
另外,警政署也要求各縣市警察局加強巡邏密度,並延長巡邏點停留時間;對於辦理類似案件員警予以從優敘獎,鼓勵員警落實執行安全維護勤務。
台灣急診醫學會今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建議「警察進駐醫院急診室」。警政署回應表示,國內公私立醫院可依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管理辦法規定,申請設置駐衛警察,配置警銬、警棍、電擊棒等必要警械。
警政署說,公立醫療機構現有駐衛警察原則已凍結不補,相關機構必要申設,須以環境或特殊業務性質,透過專案方式向地方警政機關提出申請,或自行增雇保全人員。
警政署表示,警察人數在行政院總量管制原則下已屬有限,且以達到維護治安和交通任務為主,並無多餘警力,不宜再派駐專責警力擔任公私立醫療院所急診室安全維護工作。
為維護急診室安全,警政署要求各派出所把轄區內醫院設有急診室,專設巡邏箱,員警每2至3小時巡簽1次,接獲報案且判定有暴力事件,立即調派警力查處,不會延誤,並依相關規定,依法嚴辦。
另外,警政署也要求各縣市警察局加強巡邏密度,並延長巡邏點停留時間;對於辦理類似案件員警予以從優敘獎,鼓勵員警落實執行安全維護勤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