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少數民族早婚普遍 改善困難

2013年05月18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5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方沛清河內18日專電)越南偏遠山區少數民族早婚與近親婚姻情況,早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之一,雖然各地方有關機構強力宣導,甚至介入處理,但是情況幾乎沒有改善。

「經濟時報」今天報導,越南山區少數民族早婚與近親婚姻情況相當普遍,不僅使得少數民族生活貧窮情況難以改善,而且還導致許多社會問題。

以西北部山羅省(Son La)為例,統計顯示,自2007年至2009年3年間,全省共有6258對早婚夫婦,占全省新婚夫婦比例23.3%;另有783對近親結婚夫婦,則占2.7%。

報導指出,由於少數民族傳統觀念與風俗習慣,大多數青年男女,當平均年齡在14至16歲時,家長就立即替他們尋找伴侶,甚至若干年齡才12至13歲的少男少女,家長就把女兒嫁出去或給兒子娶老婆。

主要原因是,這些少數民族普遍認為,16歲以後的青少年將很難找到對象結婚。越南法律規定,男女年滿20歲和18歲才達到法訂適婚年齡。

早婚情況普遍,造成許多社會問題,包括退學比例升高;年輕夫婦沒有穩定工作,就為養育一下代忙碌,生活日益困難;部分夫婦結婚前甚至未曾見過面,無法互相瞭解,婚後經常發生爭吵,離婚率增加。

另外,部分少數民族傳統上認為,近親婚姻是保障家族財產與生意經營的不傳之祕,以及維持夫婦幸福的方式。因此,在越南西北部與西原(Tay Nguyen)等地區近親婚姻情況也很普遍。由於近親血源,造成下一代子女身體異常或壽命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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