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23日電)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軍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但包括參謀總長任職年限例外規定等條文,朝野歧異大,送院會前要朝野協商。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自中午起逐條審查「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通過一級上將70歲除役,增訂軍、士官受保安處分、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確定應停役,且僅得擇領一次退伍金;現役軍職涉貪污、瀆職等罪,退伍後才判決確定,剝奪或減少退休俸給相關規定。
不過,對參謀總長任職年限例外規定、非戰鬥內勤及特殊技勤專長人員延長服役年限、退休俸給付標準等與年金制度改革相關條文,朝野無法達成共識,雖然將軍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初審通過,但送立法院院會處理前,仍要朝野協商。
媒體報導「總長延任條款」引來破壞制度的批評,對此,國防部表示,因二級上將最大服役年齡64歲,若未適切延長服役至任期屆滿,將形成甫接任即面臨退伍情形,為因應法定2年任期而修訂相關條文,以符法制及建軍備戰實需。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自中午起逐條審查「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通過一級上將70歲除役,增訂軍、士官受保安處分、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確定應停役,且僅得擇領一次退伍金;現役軍職涉貪污、瀆職等罪,退伍後才判決確定,剝奪或減少退休俸給相關規定。
不過,對參謀總長任職年限例外規定、非戰鬥內勤及特殊技勤專長人員延長服役年限、退休俸給付標準等與年金制度改革相關條文,朝野無法達成共識,雖然將軍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初審通過,但送立法院院會處理前,仍要朝野協商。
媒體報導「總長延任條款」引來破壞制度的批評,對此,國防部表示,因二級上將最大服役年齡64歲,若未適切延長服役至任期屆滿,將形成甫接任即面臨退伍情形,為因應法定2年任期而修訂相關條文,以符法制及建軍備戰實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