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6月17日訊】前台南永康市長曾文錡因貪污等案,判刑6年,在民國99年底於明德外役監獄服刑,獄方5月間替他提報假釋,矯正署14日核准後,近日將可出獄。
據中央社報導,矯正署指出,曾文錡因適用舊法1/3假釋規定,累進處遇達二級,台南明德外役監獄5月間將他提報假釋,矯正署審核後,在14日准予假釋。
矯正署官員表示,後續將由台南高分檢向法院聲請假釋中交付保護管束,待法官裁准後,再經檢方開具釋票後,曾文錡即可出獄。
曾文錡被控在民國90年參選立委期間,利用市公所圖書館作為競選場所,圖謀私利,台南高分院更一審依貪污圖利罪判他1年3個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最高法院在99年12月駁回,全案定讞,合併其他罪定應執行6年徒刑。
據中央社報導,矯正署指出,曾文錡因適用舊法1/3假釋規定,累進處遇達二級,台南明德外役監獄5月間將他提報假釋,矯正署審核後,在14日准予假釋。
矯正署官員表示,後續將由台南高分檢向法院聲請假釋中交付保護管束,待法官裁准後,再經檢方開具釋票後,曾文錡即可出獄。
曾文錡被控在民國90年參選立委期間,利用市公所圖書館作為競選場所,圖謀私利,台南高分院更一審依貪污圖利罪判他1年3個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最高法院在99年12月駁回,全案定讞,合併其他罪定應執行6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