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6月27日訊】(新唐人記者陳潔綜合報導)近日,原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副所長孔防軍因受賄獲判6年徒刑,然而孔防軍僅是冰山一角,這起腐敗窩案迄今已有8人被拉下台,上至市公安局副局長,下至普通民警,他們集體受賄,致使10萬輛「病車」獲准上路,行遍全省道路,猶如「流動炸彈」,引發民眾熱議和批評。
據大陸媒體報導,廣州市人禾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老闆黃集洪,多年來專門做有安全隱患的「病車」生意。為助病車通過檢測,和在日常經營中得到照顧,自2004年至2012年,黃共向8名公安人員行賄,金額高達1300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報導稱,黃在04年至06年期間,就根據官員掌握的實權,送上不同金額的賄款。黃供稱,先後多次向時任廣州公安局白雲區分局局長的何靖賄賂60萬元;向擁有「實權」的前廣州市交警支隊副隊長李偉強行賄370萬元;向前廣州車管所所長李斌行賄340萬元。為確保尾氣排放不達標的車輛能夠註冊、登記,黃又向車管所派駐檢測公司的民警朱孔球行賄近330萬元;另向車管所副所長孔防軍行賄8萬元,及總值34萬多元的煙酒、蟲草、燕窩、家具等名貴物品。
據人禾公司多名工作人員供述,在黃集洪授意下,他們利用舊有檢測系統,為前來檢測且性能不合格的車輛出具虛假的合格檢測結論,致使大量理應報廢處理、不得上路行駛的機動車得以順利過關,公司也從中賺取高額利潤。據廣州市物價局規定,小型車和大型車的安全檢測收費分別為125元和190元,而人禾公司每輛車檢測費至少要價2000元,超出市場價10倍多。
不過,對於報導所稱的受賄金額,有輿論表示質疑。
據黃集洪供述,從2010年起至案發的2012年4月,該檢測站每月有300到400輛違規車輛通過檢測,累計通過近10萬輛。
黃集洪因提供虛假文件和行賄罪,今年1月被判囚17年。
《南方都市報》27日一篇評論文章「車管所腐敗窩案頻發的警示」指出,因為私人得了好處,原本承擔安全、環保等方面的機動車檢測,一下變成了「2000元搞掂」的「走過場」。大多數讀者第一反應恐怕不是深思而是憤怒:這意味著多大的安全隱患?「病車」上路猛於虎,10萬輛次「病車」,其張開的血盆大口真讓人不寒而慄。
文章說,以「車管所」和「腐敗」作關鍵詞搜索一下,彈出的新聞和舊聞簡直讓人目不暇接,「福州車管所腐敗窩案」、「湛江車管所腐敗窩案」……而最有意味的是12年前,廣州車管所已經發生過一起震驚全國的腐敗窩案,涉及包括廣州市司法局副局長、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車管所所長在內的多名公職人員。「深思」還是要的,類似腐敗窩案為什麼會在一個相同的地方反覆發生?綜觀全國多起車管所腐敗窩案,一定能夠發現,車管所是一個權力太容易變現的地方。車輛年檢、發放駕照、機動車檢測,在車輛管理部門一系列權力籠罩之下是一個巨大的市場。
網友評論
anthrophobi吖:這10萬輛車次的「病車」將會引發多大的社會公共安全隱患?
日光傾城:很正常嘛,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呢,在當今社會,有權在手,不以權謀私還能幹什麼?難道是為人民服務?
劉穎愛留影:車管所門口的代辦販子殺不盡、趕不絕,其都是車管所內部人員的代言人,所有的明文規定都可以再商量,從辦證到消分學習到處理違紀,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他辦不到。
Tamqiao:落馬好快又上馬。
梁智峰律師:非常普遍!
cyclam:才六年,不足以震懾!
丿48丶:判死刑才能大快人心。
YJIANL的一些事一些情:共產黨最多貪官!
據大陸媒體報導,廣州市人禾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老闆黃集洪,多年來專門做有安全隱患的「病車」生意。為助病車通過檢測,和在日常經營中得到照顧,自2004年至2012年,黃共向8名公安人員行賄,金額高達1300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報導稱,黃在04年至06年期間,就根據官員掌握的實權,送上不同金額的賄款。黃供稱,先後多次向時任廣州公安局白雲區分局局長的何靖賄賂60萬元;向擁有「實權」的前廣州市交警支隊副隊長李偉強行賄370萬元;向前廣州車管所所長李斌行賄340萬元。為確保尾氣排放不達標的車輛能夠註冊、登記,黃又向車管所派駐檢測公司的民警朱孔球行賄近330萬元;另向車管所副所長孔防軍行賄8萬元,及總值34萬多元的煙酒、蟲草、燕窩、家具等名貴物品。
據人禾公司多名工作人員供述,在黃集洪授意下,他們利用舊有檢測系統,為前來檢測且性能不合格的車輛出具虛假的合格檢測結論,致使大量理應報廢處理、不得上路行駛的機動車得以順利過關,公司也從中賺取高額利潤。據廣州市物價局規定,小型車和大型車的安全檢測收費分別為125元和190元,而人禾公司每輛車檢測費至少要價2000元,超出市場價10倍多。
不過,對於報導所稱的受賄金額,有輿論表示質疑。
據黃集洪供述,從2010年起至案發的2012年4月,該檢測站每月有300到400輛違規車輛通過檢測,累計通過近10萬輛。
黃集洪因提供虛假文件和行賄罪,今年1月被判囚17年。
《南方都市報》27日一篇評論文章「車管所腐敗窩案頻發的警示」指出,因為私人得了好處,原本承擔安全、環保等方面的機動車檢測,一下變成了「2000元搞掂」的「走過場」。大多數讀者第一反應恐怕不是深思而是憤怒:這意味著多大的安全隱患?「病車」上路猛於虎,10萬輛次「病車」,其張開的血盆大口真讓人不寒而慄。
文章說,以「車管所」和「腐敗」作關鍵詞搜索一下,彈出的新聞和舊聞簡直讓人目不暇接,「福州車管所腐敗窩案」、「湛江車管所腐敗窩案」……而最有意味的是12年前,廣州車管所已經發生過一起震驚全國的腐敗窩案,涉及包括廣州市司法局副局長、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車管所所長在內的多名公職人員。「深思」還是要的,類似腐敗窩案為什麼會在一個相同的地方反覆發生?綜觀全國多起車管所腐敗窩案,一定能夠發現,車管所是一個權力太容易變現的地方。車輛年檢、發放駕照、機動車檢測,在車輛管理部門一系列權力籠罩之下是一個巨大的市場。
網友評論
anthrophobi吖:這10萬輛車次的「病車」將會引發多大的社會公共安全隱患?
日光傾城:很正常嘛,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呢,在當今社會,有權在手,不以權謀私還能幹什麼?難道是為人民服務?
劉穎愛留影:車管所門口的代辦販子殺不盡、趕不絕,其都是車管所內部人員的代言人,所有的明文規定都可以再商量,從辦證到消分學習到處理違紀,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他辦不到。
Tamqiao:落馬好快又上馬。
梁智峰律師:非常普遍!
cyclam:才六年,不足以震懾!
丿48丶:判死刑才能大快人心。
YJIANL的一些事一些情:共產黨最多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