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4日訊】7月1日晚,維權人士尹旭安在北京市房山區長陽地鐵站遭遇到編號052333警察(以下簡稱警察)查驗身份證。尹旭安當即表示自己是上訪人員,身份證被戶籍所在地大冶市保安鎮政法委書記柯光明搶去一年多,去派出所重新辦身份證時,一直不給辦理。拿出在火車站制證點辦理的臨時證件,警察照身份證號碼輸入後,馬上向110中心彙報:在長陽地鐵站發現一名重點上訪人員,並且將尹旭安扣押。
尹旭安當即質問警察自己有沒有違法犯罪,及任何過激行為,當得到否定答覆後,尹旭安接著質問查驗完身份後,為什麼不讓離開,還要限制人身自由。而且,這種做法是違法的。警察答覆現在是非常時期(七一和新疆七五事件期間),屬於敏感時間,再加上尹旭安又是重點信訪人員,上面交待必須扣押,不然不好向上面交待。
尹旭安馬上將自己的境遇及時向關注人權的律師王宇、唐吉田、謝燕益及著名維權人士胡佳和林明潔,詩人王藏發出,請求關注及呼籲。
接著,警察請示準備把尹旭安交給屬地長陽派出所,但尹旭安認為此種做法違反政府依法行政,不能僅因所謂的「重點」上訪人員,在沒有違法犯罪的情況下就可以任意剝奪公民出行的權利,並且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不能亂用公權力傷害守法公民,北京警察作為平安北京的守衛者,更應做出表率依法行政。在尹旭安的交涉下,警察在請示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後,把尹旭安帶到警務室,打開公安網仔細核對。尹旭安發現自己被政府公安網絡上列為五、六種重點人員:信訪、治安、違法犯罪、政治核心區及其它等等。
尹旭安再次提出抗議,要求馬上恢復人身自由。警察見此情況,第三次向上級彙報,得到指示後,說馬上來所長想和尹旭安本人談,並且認為尹旭安居無定所,沒有身份證,從安全形度來說,準備把尹旭安送到一個安全的地方或讓地方接回去。
大約三十分鐘後,來了一位自稱是所長的警察,詢問尹旭安上訪情況後,說可以讓尹旭安離開,但要檢查尹旭安隨身攜帶的包,特別是相機。尹旭安當即表示如需檢查必須出示搜查證,否則自己有權拒絕。而且就此事向律師諮詢,得到一樣答覆後,更加堅定決心。並且聲明,如沒有搜查證,拒絕違法檢查,就是不放尹旭安離開,也不會向違法行為低頭。堅持了十幾分鐘後,在沒有檢查的情況下,並在警察請求不要在地鐵站坐地鐵的情形下,尹旭安離開了長陽地鐵站,完全恢復了人身自由。
出門時,警方說尹旭安有立功機會,讓尹旭安提供一些他們需要的資料和情況,但尹旭安對此置之不理。
尹旭安當即質問警察自己有沒有違法犯罪,及任何過激行為,當得到否定答覆後,尹旭安接著質問查驗完身份後,為什麼不讓離開,還要限制人身自由。而且,這種做法是違法的。警察答覆現在是非常時期(七一和新疆七五事件期間),屬於敏感時間,再加上尹旭安又是重點信訪人員,上面交待必須扣押,不然不好向上面交待。
尹旭安馬上將自己的境遇及時向關注人權的律師王宇、唐吉田、謝燕益及著名維權人士胡佳和林明潔,詩人王藏發出,請求關注及呼籲。
接著,警察請示準備把尹旭安交給屬地長陽派出所,但尹旭安認為此種做法違反政府依法行政,不能僅因所謂的「重點」上訪人員,在沒有違法犯罪的情況下就可以任意剝奪公民出行的權利,並且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不能亂用公權力傷害守法公民,北京警察作為平安北京的守衛者,更應做出表率依法行政。在尹旭安的交涉下,警察在請示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後,把尹旭安帶到警務室,打開公安網仔細核對。尹旭安發現自己被政府公安網絡上列為五、六種重點人員:信訪、治安、違法犯罪、政治核心區及其它等等。
尹旭安再次提出抗議,要求馬上恢復人身自由。警察見此情況,第三次向上級彙報,得到指示後,說馬上來所長想和尹旭安本人談,並且認為尹旭安居無定所,沒有身份證,從安全形度來說,準備把尹旭安送到一個安全的地方或讓地方接回去。
大約三十分鐘後,來了一位自稱是所長的警察,詢問尹旭安上訪情況後,說可以讓尹旭安離開,但要檢查尹旭安隨身攜帶的包,特別是相機。尹旭安當即表示如需檢查必須出示搜查證,否則自己有權拒絕。而且就此事向律師諮詢,得到一樣答覆後,更加堅定決心。並且聲明,如沒有搜查證,拒絕違法檢查,就是不放尹旭安離開,也不會向違法行為低頭。堅持了十幾分鐘後,在沒有檢查的情況下,並在警察請求不要在地鐵站坐地鐵的情形下,尹旭安離開了長陽地鐵站,完全恢復了人身自由。
出門時,警方說尹旭安有立功機會,讓尹旭安提供一些他們需要的資料和情況,但尹旭安對此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