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8日訊】西方國家較早就建立起公務員管理法規,值得參考和借鑒的東西不少,本文著重介紹美國聯邦政府是如何管理「三公」消費的。美國對公務員工作生活待遇定有嚴苛的標準,一旦違反,輕則停職,重則開除甚至監禁。
有的政府部門轎車零擁有
美國1978年10月12日通過的《公務員道德法案》對公務員管理提出一些強制性的要求,如財產公示、不得把政府財產用於私人目的等。
2011年修訂的《聯邦資產管理條例》規定了美國公車的配備、管理和使用。條例開宗明義地指出,公車要嚴格限制在用於公共服務之目的,除了法律列明的高級公務員外,任何級別的公務員不得把公車當作自己住宅和辦公室之間的交通工具。
美國所講的公車,是指用政府財政購買、租用和養護的所有車輛,除了一般轎車外,還包括校車、救護車、警車、公共汽車、卡車、工程車等。
美國所有聯邦政府的公車由美國總務管理局統籌調度管理,根據該局發佈的《2011財年公車報告》,美國非軍事部門共有各種類型的公車(含租用車輛)253319輛,其中小轎車62255輛,大巴2651輛,輕型卡車143078輛,中型卡車33504輛,重型卡車11831輛。
其中,有7個部門擁有的轎車少於10輛,像聯邦通信委員會和聯邦貿易委員會僅有1輛轎車,而國家藝術博物館轎車零擁有。
擁有轎車最多的是司法部,為18459輛;其次是國土安全部,為12928輛;排在第三位元的是退伍軍人事務部,為6395輛。這些公車並非供領導乘用,而是公務用車,退伍軍人事務部的公車主要是為老兵提供就醫等服務。
美國軍用車輛總數為192352輛,其中轎車為38153輛。美國郵政局車輛總數為210318輛,其中轎車為7286輛。這樣,美國政府擁有的各類機動車輛總數為655989輛,其中轎車為107676輛。
讀者一定要注意,以上車輛數是美國聯邦政府在全球各地的車輛配備,不是華盛頓部委機關的車輛配備。例如,國務院的車輛包括美國駐世界各國使領館的車輛;美國國防部的車輛包括美國在世界各地駐軍配額的車輛。
美國的公車只能用於公務活動,禁止在公務活動中順路用公車辦私事。公務員在公務活動期間如果有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處理,則必須放棄公車的使用,改用公共交通,或乘計程車,費用自理,禁止在任何情況下「假公濟私」,哪怕是順路回家看看都不允許。如果在公務活動的路線上有公共交通,則不得使用公車。
為了便於群眾監督,美國公車牌照與普通民用車具有明顯的差別,公車牌照為白底藍字,上有美國國旗浮水印,並有「美國政府」和「僅用於公務」字樣,上面還有條碼,以便於查處。
美國規定,公車嚴禁搭乘非公務員(包括公務員的配偶和子女),如果需要搭乘非公務員,則要經監管部門批准,並且公車要有空餘座位,搭乘人與公務活動的路線是順路,不得增加任何額外費用,不得延誤公務,搭乘公車的非公務員不得從事任何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公車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搭載陌生人。
正部以上官員上下班可用公車,公車私用停職或開除
上文已述,美國公車只允許用於公務活動,公務員從自己的住宅到辦公地點的交通是不得使用公車的,因為普通百姓上下班政府也不提供公車,公務員的福利必須與百姓的保持一致。
當然,美國也有極少數公務員依照法律從住宅到辦公地點可以使用公車。《美國法典》第31篇第1344章第b節規定了美國政府上下班可以使用公車的官員,他們是總統、副總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大法官、21名各部部長(或相當於部長級高官)、駐外大使和領事、美國駐聯合國大使。另外,總統還可以批准最多6名白宮高級官員和最多10名聯邦機構其他官員乘坐公車上下班。那些執行野外任務,或執行危險、緊急任務的公務員,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可在住宅和公務活動地點之間使用公車。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公務員不得使用公車上下班。
就是法律載明的允許在住宅和辦公地點使用公車(或政府飛機)的高官,也僅限於職務中,一旦職務終止,這種特權也就隨之消失。1974年,尼克森因「水門事件」辭職後搬出白宮,乘「空軍一號」返回加利福尼亞州老家後,白宮工作人員就追著他要使用政府飛機的費用,告訴他辭職後就不是總統了,沒有總統的待遇了。
美國允許私車公用,但必須經過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費用,如果沒有主管領導批准而私車公用,費用由自己承擔。私車公用的費用報銷和計程車一樣,按裡程報銷。2013年1月1日制定的標準是:轎車每英裡報銷0.565美元,摩托車每英裡報銷0.535美元。如果是私人飛機用於公務,則每英裡報銷1.33美元。
私車公用還可以報銷停車費、過路費、輪渡費,除此之外,不報銷任何其他費用,如修理費、折舊費、燃油費、機油費、防凍液費、拖車費、保險費等。
在使用私車時發生車輛碰撞損壞或人員受傷,政府不報銷這方面的相關費用。在使用公車或私車中由於公務員自己的疏忽造成的各項罰款,由公務員自己承擔費用。
美國對公車的管理到了近乎苛刻的程度,他們規定私車不得使用政府車庫和修理間,也不得使用政府的車輛修理工具和配件等。
任何級別的公務員違反規定公車私用則構成「濫用政府財產」罪,立即被停職一個月,情節嚴重的,則被開除出公務員隊伍,對主管領導也給予30天的停職處罰。
美國駐外大使出差規定只能乘坐經濟艙
2011年8月13日,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來華赴任乘坐經濟艙,國內有媒體說駱家輝廉潔,也有媒體批駱家輝「作秀」,其實,駱家輝既沒有媒體說的那麼好,也沒有媒體指責的那麼壞,他只是按章辦事,遵守了美國公務員管理規定而已。
《聯邦公務旅行條例》共314頁,對公務員公務旅行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和餐費標準、報銷制度等都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除了法律列明的極少數高級公務員如總統等外,其他美國公務員不分級別,公務旅行使用交通工具的標準是:飛機要乘經濟艙,火車要坐二等座,輪船是最低級別的一等艙。只有在以下情況,並經過主管領導批准可以乘坐商務艙或頭等艙:航班不設經濟艙;疾病傷殘或執行祕密行動或攜帶機密檔的公務員;國外旅行飛行時間超過14小時。
還有,美國政府與一些航空公司、鐵路公司、長途巴士公司等運輸企業訂有合同,這些合同公司對公務員的公務旅行給予一定的折扣,公務旅行必須優先選擇這些合同公司,否則不予報銷。
在出差目的地有公共交通的地方不得使用計程車或租車,如果認為使用計程車或租車對政府有利,則必須經過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使用。
本文所講的「出差」指臨時出差,而不是常設駐外機構(如美國在各國的常駐外交人員),也不包括公務員的培訓。例如,美國駐北京大使館的外交人員是常駐人員,而不屬於臨時出差,他們在北京工作,如同美國公務員在本土自己單位工作一樣,美國駐北京大使館的外交人員辦理公務就可以使用公車,而不是乘坐公共交通(當然,有的大使喜歡騎自行車),他們在北京工作期間,也不享受臨時出差的住宿標準和餐費標準,因為臨時出差的食宿標準要比常設機構工作人員的食宿標準高很多。
合同承運公司因延誤等服務缺陷給予乘客的經濟補償,公務員不得占為己有,必須交公或直接打入政府支付帳戶。
《聯邦公務旅行條例》特別強調,公務旅行如果超出規定標準,或與公務活動無關,或繞道旅行,或無辜延長在外逗留時間,超出的費用由自己承擔。像用於觀光旅遊和休閒的門票、交通費等不予報銷。也就是說,報銷的任何款項,必須是用於公務開支,為滿足個人利益的任何開支均不予報銷。如果旅行中因個人疏忽造成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如訂了機票而取消旅行,可又沒有及時退票,在這種情況下,機票費用政府不予報銷。
美國還規定,公務員出差必須使用政府的「公務旅行電子服務系統」(ETS)訂機票和酒店,並通過此系統安排旅行,以便於監督。公務旅行的機票、旅館等大額費用,必須用「政府支付卡」支付(其他公務開支也是如此),不得使用現金,否則不予報銷。
國內差旅費標準每年調整一次,國外差旅費標準每月調整一次
美國政府有個臨時公務出差費用標準查詢網站,各地的住宿和餐費標準公開透明,一查便知。
美國國內差旅費標準每年調整一次,餐費標準是根據全國9000多家餐館的實際價格確定的。2013財年的全國普通標準是住宿77美元,每日三餐46美元。考慮到一些城市的物價偏高,對681個城市的標準單獨列出,但住宿標準超過100美元的並不多,最貴的是紐約曼哈頓住宿295美元,餐費71美元。
考慮到出差的第一天和最後一天不可能三餐都吃,這樣,第一天和最後一天餐費要扣除25%。如果出差時間不超過12小時,則不報銷餐費。
到國外出差的差旅費標準由美國國務院根據駐外使領館搜集的資料整理發佈,每個月調整一次。
2013年7月1日公佈的資料共列出了1085個國外城市的食宿標準,其中:坎培拉住宿235美元,餐費153美元;巴西利亞住宿230美元,餐費120美元;渥太華住宿200美元,餐費98美元;巴黎住宿379美元,餐費162美元;柏林住宿244美元,餐費117美元;新德裡住宿291美元,餐費109美元;羅馬住宿410美元,餐費152美元;東京住宿267美元,餐費242美元;首爾住宿230美元,餐費120美元;惠靈頓住宿192美元,餐費135美元;裡斯本住宿157美元,餐費102美元;莫斯科住宿428美元,餐費137美元;比勒陀利亞住宿181美元,餐費101美元;馬德裡住宿253美元,餐費141美元;倫敦住宿313美元,餐費178美元。
美國公務員來中國出差的食宿標準是:北京住宿258美元,餐費119美元;重慶住宿99美元,餐費83美元;上海住宿237美元,餐費93美元;廣州住宿220美元,餐費158美元;天津住宿141美元,餐費102美元;杭州住宿152美元,餐費111美元;濟南住宿121美元,餐費85美元;昆明住宿121美元,餐費85美元;拉薩住宿131美元,餐費52美元;麗江住宿67美元,餐費77美元;南京住宿139美元,餐費80美元;南寧住宿131美元,餐費119美元;青島住宿157美元,餐費88美元;西安住宿140美元,餐費107美元。
餐費除了早餐、午餐和晚餐外,還包括「雜費」,用於支付小費等費用,具體分配是:早餐占15%,午餐占25%,晚餐占40%,雜費占20%。
對於美國人出差的食宿標準是高還是低,這要比照該國民眾的實際生活水準才能得知,我們來看看美國人的收入水準——
美國2012年所有從業人員的平均收入為45790美元,平均每天125美元(含節假日休息日),這樣,讀者就可以知道美國公務員的差旅費標準究竟是個什麼概念。例如,在美國國內出差的住宿標準是每日77美元,大致相當於普通百姓半天多一點的工資;每日三餐46美元,大致相當於普通百姓三分一天的工資。來北京出差,住宿標準是258美元,大致是美國普通百姓兩天的收入;餐費標準是119美元,大致是美國普通百姓1天的收入。
根據中國統計局發佈的《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中國2011年國內生產總值(GDP)為471564億元,全國就業人員為7.642億人,中國居民收入約占GDP的31%,這樣,可以推算出中國從業人員平均年收入為20363元,每天56元。美國公務員國內旅差費標準,相當於中國公務員國內出差的住宿標準是34元,餐費標準是21元。
美國規定,政府的任何開支,都需用政府支付卡結算,不得使用現金,違者不予報銷。差旅費的報銷必須在出差回來後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如果是經常出差的人,則每30天報銷一次。報銷時,對75美元以上的單筆開支必須有發票,否則不予報銷。報銷額不得超過規定標準,如果低於規定標準,則不給補足。報銷後的單據將在國家檔案館保存6年零3個月。
有的會議在註冊費裡含有住宿費和餐費,則在報銷時要剔除這部分費用,避免重複報銷。如果在報銷中有對政府的欺詐行為,則對所有費用不予報銷,情節嚴重的,被處以最高10000美元的罰款或同時判處不超過5年的監禁。
收禮不得超20美元,一年收禮總值不得超50美元
美國法律原則上禁止公務員接受禮品或向公務員上級贈送禮品。《聯邦管理條例》規定,公務員在公務活動中收受的來自任何方面的任何禮品和獎章,都屬於政府財產,必須在60天內寫出報告並上交。實物禮品要上交美國總務管理局,現金禮品上交國庫。對總統和副總統及其家庭成員所收受的禮品和獎章,由國家檔案局保管。
美國也規定,對一些價值不大的純屬紀念性的禮品,經主管領導批准,可以自己保留。公務員收到有一定價值的紀念禮品,如果想自己保留,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可以按市場價格從政府那裡買下來。
美國嚴禁公務員索要禮品,從一個管道一次接受的禮品價值不得超過20美元,一年內接受的禮品價值總額不得超過50美元。但是,如果送禮人與公務員所在的部門有利益關係或有潛在的利益關係,則不得接受任何禮品,例如與公務員所在部門有採購供應關係的。家庭成員之間和真正的朋友之間,且沒有與政府利益衝突時,不受此限制。
美國特別強調,禮品或接受的款待其價值必須按市場價格計算,以防有人鑽空子,把收到的市價100美元的禮品說成20美元。參加招待如果帶配偶和子女,則要計算該公務員所帶人員的消費和接收禮品的總價值。例如,一個公務員帶著配偶和一個孩子參加一次招待會,如果平均每人接受招待的費用是20美元,三個人的總費用就是60美元,這就超過了這位公務員20美元的招待標準。
宴請每人不得超過10美元
美國規定公職人員不得接受利益方的宴請。公務員接受非利益方的宴請,只能是普通飲料、咖啡和點心,不得是正餐。美國有個「牙籤法案」,規定企業或者行業的遊說者不得宴請官員,只可以請吃些甜點,且所有食品都只能站著用牙籤插著吃,如果坐下來用刀叉大吃大喝,這就屬於違法。
美國各地政府都有自己的宴請規定,一般不得超過10美元(美國的最低小時工資為7.25美元),超過這個標準,就算行賄受賄。如果公務員在公務活動接受了政府的宴請,則在報銷時,這頓飯不在報銷之列。
如果遊說聯邦眾議員和參議員通過某項法案,則每次花費不得超過50美元,且一年內的所有花費不得超過100美元,違反此規定者,則構成「影響力交易罪」。(有刪節)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有的政府部門轎車零擁有
美國1978年10月12日通過的《公務員道德法案》對公務員管理提出一些強制性的要求,如財產公示、不得把政府財產用於私人目的等。
2011年修訂的《聯邦資產管理條例》規定了美國公車的配備、管理和使用。條例開宗明義地指出,公車要嚴格限制在用於公共服務之目的,除了法律列明的高級公務員外,任何級別的公務員不得把公車當作自己住宅和辦公室之間的交通工具。
美國所講的公車,是指用政府財政購買、租用和養護的所有車輛,除了一般轎車外,還包括校車、救護車、警車、公共汽車、卡車、工程車等。
美國所有聯邦政府的公車由美國總務管理局統籌調度管理,根據該局發佈的《2011財年公車報告》,美國非軍事部門共有各種類型的公車(含租用車輛)253319輛,其中小轎車62255輛,大巴2651輛,輕型卡車143078輛,中型卡車33504輛,重型卡車11831輛。
其中,有7個部門擁有的轎車少於10輛,像聯邦通信委員會和聯邦貿易委員會僅有1輛轎車,而國家藝術博物館轎車零擁有。
擁有轎車最多的是司法部,為18459輛;其次是國土安全部,為12928輛;排在第三位元的是退伍軍人事務部,為6395輛。這些公車並非供領導乘用,而是公務用車,退伍軍人事務部的公車主要是為老兵提供就醫等服務。
美國軍用車輛總數為192352輛,其中轎車為38153輛。美國郵政局車輛總數為210318輛,其中轎車為7286輛。這樣,美國政府擁有的各類機動車輛總數為655989輛,其中轎車為107676輛。
讀者一定要注意,以上車輛數是美國聯邦政府在全球各地的車輛配備,不是華盛頓部委機關的車輛配備。例如,國務院的車輛包括美國駐世界各國使領館的車輛;美國國防部的車輛包括美國在世界各地駐軍配額的車輛。
美國的公車只能用於公務活動,禁止在公務活動中順路用公車辦私事。公務員在公務活動期間如果有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處理,則必須放棄公車的使用,改用公共交通,或乘計程車,費用自理,禁止在任何情況下「假公濟私」,哪怕是順路回家看看都不允許。如果在公務活動的路線上有公共交通,則不得使用公車。
為了便於群眾監督,美國公車牌照與普通民用車具有明顯的差別,公車牌照為白底藍字,上有美國國旗浮水印,並有「美國政府」和「僅用於公務」字樣,上面還有條碼,以便於查處。
美國規定,公車嚴禁搭乘非公務員(包括公務員的配偶和子女),如果需要搭乘非公務員,則要經監管部門批准,並且公車要有空餘座位,搭乘人與公務活動的路線是順路,不得增加任何額外費用,不得延誤公務,搭乘公車的非公務員不得從事任何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公車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搭載陌生人。
正部以上官員上下班可用公車,公車私用停職或開除
上文已述,美國公車只允許用於公務活動,公務員從自己的住宅到辦公地點的交通是不得使用公車的,因為普通百姓上下班政府也不提供公車,公務員的福利必須與百姓的保持一致。
當然,美國也有極少數公務員依照法律從住宅到辦公地點可以使用公車。《美國法典》第31篇第1344章第b節規定了美國政府上下班可以使用公車的官員,他們是總統、副總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大法官、21名各部部長(或相當於部長級高官)、駐外大使和領事、美國駐聯合國大使。另外,總統還可以批准最多6名白宮高級官員和最多10名聯邦機構其他官員乘坐公車上下班。那些執行野外任務,或執行危險、緊急任務的公務員,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可在住宅和公務活動地點之間使用公車。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公務員不得使用公車上下班。
就是法律載明的允許在住宅和辦公地點使用公車(或政府飛機)的高官,也僅限於職務中,一旦職務終止,這種特權也就隨之消失。1974年,尼克森因「水門事件」辭職後搬出白宮,乘「空軍一號」返回加利福尼亞州老家後,白宮工作人員就追著他要使用政府飛機的費用,告訴他辭職後就不是總統了,沒有總統的待遇了。
美國允許私車公用,但必須經過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費用,如果沒有主管領導批准而私車公用,費用由自己承擔。私車公用的費用報銷和計程車一樣,按裡程報銷。2013年1月1日制定的標準是:轎車每英裡報銷0.565美元,摩托車每英裡報銷0.535美元。如果是私人飛機用於公務,則每英裡報銷1.33美元。
私車公用還可以報銷停車費、過路費、輪渡費,除此之外,不報銷任何其他費用,如修理費、折舊費、燃油費、機油費、防凍液費、拖車費、保險費等。
在使用私車時發生車輛碰撞損壞或人員受傷,政府不報銷這方面的相關費用。在使用公車或私車中由於公務員自己的疏忽造成的各項罰款,由公務員自己承擔費用。
美國對公車的管理到了近乎苛刻的程度,他們規定私車不得使用政府車庫和修理間,也不得使用政府的車輛修理工具和配件等。
任何級別的公務員違反規定公車私用則構成「濫用政府財產」罪,立即被停職一個月,情節嚴重的,則被開除出公務員隊伍,對主管領導也給予30天的停職處罰。
美國駐外大使出差規定只能乘坐經濟艙
2011年8月13日,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來華赴任乘坐經濟艙,國內有媒體說駱家輝廉潔,也有媒體批駱家輝「作秀」,其實,駱家輝既沒有媒體說的那麼好,也沒有媒體指責的那麼壞,他只是按章辦事,遵守了美國公務員管理規定而已。
《聯邦公務旅行條例》共314頁,對公務員公務旅行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和餐費標準、報銷制度等都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除了法律列明的極少數高級公務員如總統等外,其他美國公務員不分級別,公務旅行使用交通工具的標準是:飛機要乘經濟艙,火車要坐二等座,輪船是最低級別的一等艙。只有在以下情況,並經過主管領導批准可以乘坐商務艙或頭等艙:航班不設經濟艙;疾病傷殘或執行祕密行動或攜帶機密檔的公務員;國外旅行飛行時間超過14小時。
還有,美國政府與一些航空公司、鐵路公司、長途巴士公司等運輸企業訂有合同,這些合同公司對公務員的公務旅行給予一定的折扣,公務旅行必須優先選擇這些合同公司,否則不予報銷。
在出差目的地有公共交通的地方不得使用計程車或租車,如果認為使用計程車或租車對政府有利,則必須經過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使用。
本文所講的「出差」指臨時出差,而不是常設駐外機構(如美國在各國的常駐外交人員),也不包括公務員的培訓。例如,美國駐北京大使館的外交人員是常駐人員,而不屬於臨時出差,他們在北京工作,如同美國公務員在本土自己單位工作一樣,美國駐北京大使館的外交人員辦理公務就可以使用公車,而不是乘坐公共交通(當然,有的大使喜歡騎自行車),他們在北京工作期間,也不享受臨時出差的住宿標準和餐費標準,因為臨時出差的食宿標準要比常設機構工作人員的食宿標準高很多。
合同承運公司因延誤等服務缺陷給予乘客的經濟補償,公務員不得占為己有,必須交公或直接打入政府支付帳戶。
《聯邦公務旅行條例》特別強調,公務旅行如果超出規定標準,或與公務活動無關,或繞道旅行,或無辜延長在外逗留時間,超出的費用由自己承擔。像用於觀光旅遊和休閒的門票、交通費等不予報銷。也就是說,報銷的任何款項,必須是用於公務開支,為滿足個人利益的任何開支均不予報銷。如果旅行中因個人疏忽造成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如訂了機票而取消旅行,可又沒有及時退票,在這種情況下,機票費用政府不予報銷。
美國還規定,公務員出差必須使用政府的「公務旅行電子服務系統」(ETS)訂機票和酒店,並通過此系統安排旅行,以便於監督。公務旅行的機票、旅館等大額費用,必須用「政府支付卡」支付(其他公務開支也是如此),不得使用現金,否則不予報銷。
國內差旅費標準每年調整一次,國外差旅費標準每月調整一次
美國政府有個臨時公務出差費用標準查詢網站,各地的住宿和餐費標準公開透明,一查便知。
美國國內差旅費標準每年調整一次,餐費標準是根據全國9000多家餐館的實際價格確定的。2013財年的全國普通標準是住宿77美元,每日三餐46美元。考慮到一些城市的物價偏高,對681個城市的標準單獨列出,但住宿標準超過100美元的並不多,最貴的是紐約曼哈頓住宿295美元,餐費71美元。
考慮到出差的第一天和最後一天不可能三餐都吃,這樣,第一天和最後一天餐費要扣除25%。如果出差時間不超過12小時,則不報銷餐費。
到國外出差的差旅費標準由美國國務院根據駐外使領館搜集的資料整理發佈,每個月調整一次。
2013年7月1日公佈的資料共列出了1085個國外城市的食宿標準,其中:坎培拉住宿235美元,餐費153美元;巴西利亞住宿230美元,餐費120美元;渥太華住宿200美元,餐費98美元;巴黎住宿379美元,餐費162美元;柏林住宿244美元,餐費117美元;新德裡住宿291美元,餐費109美元;羅馬住宿410美元,餐費152美元;東京住宿267美元,餐費242美元;首爾住宿230美元,餐費120美元;惠靈頓住宿192美元,餐費135美元;裡斯本住宿157美元,餐費102美元;莫斯科住宿428美元,餐費137美元;比勒陀利亞住宿181美元,餐費101美元;馬德裡住宿253美元,餐費141美元;倫敦住宿313美元,餐費178美元。
美國公務員來中國出差的食宿標準是:北京住宿258美元,餐費119美元;重慶住宿99美元,餐費83美元;上海住宿237美元,餐費93美元;廣州住宿220美元,餐費158美元;天津住宿141美元,餐費102美元;杭州住宿152美元,餐費111美元;濟南住宿121美元,餐費85美元;昆明住宿121美元,餐費85美元;拉薩住宿131美元,餐費52美元;麗江住宿67美元,餐費77美元;南京住宿139美元,餐費80美元;南寧住宿131美元,餐費119美元;青島住宿157美元,餐費88美元;西安住宿140美元,餐費107美元。
餐費除了早餐、午餐和晚餐外,還包括「雜費」,用於支付小費等費用,具體分配是:早餐占15%,午餐占25%,晚餐占40%,雜費占20%。
對於美國人出差的食宿標準是高還是低,這要比照該國民眾的實際生活水準才能得知,我們來看看美國人的收入水準——
美國2012年所有從業人員的平均收入為45790美元,平均每天125美元(含節假日休息日),這樣,讀者就可以知道美國公務員的差旅費標準究竟是個什麼概念。例如,在美國國內出差的住宿標準是每日77美元,大致相當於普通百姓半天多一點的工資;每日三餐46美元,大致相當於普通百姓三分一天的工資。來北京出差,住宿標準是258美元,大致是美國普通百姓兩天的收入;餐費標準是119美元,大致是美國普通百姓1天的收入。
根據中國統計局發佈的《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中國2011年國內生產總值(GDP)為471564億元,全國就業人員為7.642億人,中國居民收入約占GDP的31%,這樣,可以推算出中國從業人員平均年收入為20363元,每天56元。美國公務員國內旅差費標準,相當於中國公務員國內出差的住宿標準是34元,餐費標準是21元。
美國規定,政府的任何開支,都需用政府支付卡結算,不得使用現金,違者不予報銷。差旅費的報銷必須在出差回來後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如果是經常出差的人,則每30天報銷一次。報銷時,對75美元以上的單筆開支必須有發票,否則不予報銷。報銷額不得超過規定標準,如果低於規定標準,則不給補足。報銷後的單據將在國家檔案館保存6年零3個月。
有的會議在註冊費裡含有住宿費和餐費,則在報銷時要剔除這部分費用,避免重複報銷。如果在報銷中有對政府的欺詐行為,則對所有費用不予報銷,情節嚴重的,被處以最高10000美元的罰款或同時判處不超過5年的監禁。
收禮不得超20美元,一年收禮總值不得超50美元
美國法律原則上禁止公務員接受禮品或向公務員上級贈送禮品。《聯邦管理條例》規定,公務員在公務活動中收受的來自任何方面的任何禮品和獎章,都屬於政府財產,必須在60天內寫出報告並上交。實物禮品要上交美國總務管理局,現金禮品上交國庫。對總統和副總統及其家庭成員所收受的禮品和獎章,由國家檔案局保管。
美國也規定,對一些價值不大的純屬紀念性的禮品,經主管領導批准,可以自己保留。公務員收到有一定價值的紀念禮品,如果想自己保留,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可以按市場價格從政府那裡買下來。
美國嚴禁公務員索要禮品,從一個管道一次接受的禮品價值不得超過20美元,一年內接受的禮品價值總額不得超過50美元。但是,如果送禮人與公務員所在的部門有利益關係或有潛在的利益關係,則不得接受任何禮品,例如與公務員所在部門有採購供應關係的。家庭成員之間和真正的朋友之間,且沒有與政府利益衝突時,不受此限制。
美國特別強調,禮品或接受的款待其價值必須按市場價格計算,以防有人鑽空子,把收到的市價100美元的禮品說成20美元。參加招待如果帶配偶和子女,則要計算該公務員所帶人員的消費和接收禮品的總價值。例如,一個公務員帶著配偶和一個孩子參加一次招待會,如果平均每人接受招待的費用是20美元,三個人的總費用就是60美元,這就超過了這位公務員20美元的招待標準。
宴請每人不得超過10美元
美國規定公職人員不得接受利益方的宴請。公務員接受非利益方的宴請,只能是普通飲料、咖啡和點心,不得是正餐。美國有個「牙籤法案」,規定企業或者行業的遊說者不得宴請官員,只可以請吃些甜點,且所有食品都只能站著用牙籤插著吃,如果坐下來用刀叉大吃大喝,這就屬於違法。
美國各地政府都有自己的宴請規定,一般不得超過10美元(美國的最低小時工資為7.25美元),超過這個標準,就算行賄受賄。如果公務員在公務活動接受了政府的宴請,則在報銷時,這頓飯不在報銷之列。
如果遊說聯邦眾議員和參議員通過某項法案,則每次花費不得超過50美元,且一年內的所有花費不得超過100美元,違反此規定者,則構成「影響力交易罪」。(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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