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16日訊】(新唐人記者張旖旎綜合報導)湖南“上訪媽媽”唐慧在其勞教案二審中獲得勝訴,法院判決勞教部門賠償2641元。這位為受害女兒堅持上訪討公道反被勞教的“上訪媽媽”的命運,引發各界對於中共勞教制度和中國法治缺失的拷問。
7月15日,中國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唐慧勞教案進行二審終審判決,唐慧勝訴。判決永州市勞教委賠償唐慧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641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唐慧要求書面賠禮道歉的請求法院沒有支持。
唐慧的代理律師徐利平接受《鳳凰網》採訪時表示,法院認為永州市勞教委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勞教委主任蔣建湘在7月2號開庭時,已經在旁聽的媒體和群眾面前,向唐慧進行了口頭道歉。法院也認為,法律沒有規定道歉必須要採取書面的形式,7月2號的口頭道歉,可以視為永州市勞教委已經履行了唐慧提出的書面道歉請求。
另據徐利平表示,當事人目前對於判決結果感到"安慰",但她的女兒由於罪犯的強姦和傷害而患上嚴重的疾病,治療費用尚沒有著落。
象徵性勝利
此案判決一宣布,立刻成為網民熱議的話題。新浪微博上相關內容的微博數量已經超過數百萬條。大多數網民在為唐慧這一象徵性的勝利感到欣慰的同時,也感慨中國法治的缺失和勞教制度的不合理。
維權律師李方平接受《法廣》中文網電話訪問時表示,這是一宗絕對有影響性的訴訟,會衝擊政府現正策劃取消的勞動教養制度。他補充,政府在三月的兩會期間已公佈,本年內取消勞教制度,但試點工作的開展以至進度都高度保密,這本身便是一個問題,而不少人更擔心,勞教會以其他方式借屍還魂,唐慧的案件,客觀上會衝擊勞教制度。
網友@思想聚焦在微博中反問道:"11歲的女兒失蹤,被輪姦、毆打、虐待。然後母親以死相逼,警察才管;去長沙百餘次、去北京23次上訪,絕食、下跪,歷經六年,被數次刑拘、勞教,像狗一樣乞求正義,才走完司法程序。最後,判決永州市勞教委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641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書面賠禮道歉請求被拒。這叫勝訴嗎!?"
李承鵬在微博則感嘆:"一個母親為被強奸的女兒奔走呼號、遭毆打、被勞教、失去9天自由。漫長上訴才獲賠2641.15元,平均1天獲賠293.46元,每小時12.22元。她沒得到政府書面道歉,但仍對結果滿意,說'謝謝大家'。有些國人看《秋菊打官司》時,對秋菊肅然起敬,對現實生活更慘烈的唐慧,卻認為無理取鬧。每念及此,寒意頓起。"
“上訪媽媽”為討公道反被勞教
2006年,唐慧時年11歲的女兒樂樂被強姦及強迫賣淫,三個月內被迫接客一百多次,公安初期不欲處理案件,被指瀆職,經唐慧不斷申訴甚至以死相逼才處理,案件最終於2008年完成初審,但原告和被告均不滿刑罰,上訴至湖南高級法院,省高院在2012年6月判處兩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無期徒刑、一名被告入獄15年。但唐慧認為,此案中警方與罪犯相互勾結,袒護罪犯,因此也必須將這些有責任的警察繩之以法。
唐慧繼續多次上訪,隨後,也因為她這種鍥而不捨的上訪,同年8月,唐慧被永州市當局判處18個月勞教,罪名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不過,她在進入勞教所一個多星期之後又被釋放。主要原因是這一案件和她的遭遇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公眾的強烈憤怒,引發了人們更強烈的廢除勞教制度的呼聲。
湖南省勞教委在十天後撤銷市勞教委的決定。唐慧據此申請國家賠償。今年4月底,永州市中級法院一審裁定唐慧敗訴,她不服判決,向省高院提出上訴。
7月15日,中國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唐慧勞教案進行二審終審判決,唐慧勝訴。判決永州市勞教委賠償唐慧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641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唐慧要求書面賠禮道歉的請求法院沒有支持。
唐慧的代理律師徐利平接受《鳳凰網》採訪時表示,法院認為永州市勞教委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勞教委主任蔣建湘在7月2號開庭時,已經在旁聽的媒體和群眾面前,向唐慧進行了口頭道歉。法院也認為,法律沒有規定道歉必須要採取書面的形式,7月2號的口頭道歉,可以視為永州市勞教委已經履行了唐慧提出的書面道歉請求。
另據徐利平表示,當事人目前對於判決結果感到"安慰",但她的女兒由於罪犯的強姦和傷害而患上嚴重的疾病,治療費用尚沒有著落。
象徵性勝利
此案判決一宣布,立刻成為網民熱議的話題。新浪微博上相關內容的微博數量已經超過數百萬條。大多數網民在為唐慧這一象徵性的勝利感到欣慰的同時,也感慨中國法治的缺失和勞教制度的不合理。
維權律師李方平接受《法廣》中文網電話訪問時表示,這是一宗絕對有影響性的訴訟,會衝擊政府現正策劃取消的勞動教養制度。他補充,政府在三月的兩會期間已公佈,本年內取消勞教制度,但試點工作的開展以至進度都高度保密,這本身便是一個問題,而不少人更擔心,勞教會以其他方式借屍還魂,唐慧的案件,客觀上會衝擊勞教制度。
網友@思想聚焦在微博中反問道:"11歲的女兒失蹤,被輪姦、毆打、虐待。然後母親以死相逼,警察才管;去長沙百餘次、去北京23次上訪,絕食、下跪,歷經六年,被數次刑拘、勞教,像狗一樣乞求正義,才走完司法程序。最後,判決永州市勞教委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641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書面賠禮道歉請求被拒。這叫勝訴嗎!?"
李承鵬在微博則感嘆:"一個母親為被強奸的女兒奔走呼號、遭毆打、被勞教、失去9天自由。漫長上訴才獲賠2641.15元,平均1天獲賠293.46元,每小時12.22元。她沒得到政府書面道歉,但仍對結果滿意,說'謝謝大家'。有些國人看《秋菊打官司》時,對秋菊肅然起敬,對現實生活更慘烈的唐慧,卻認為無理取鬧。每念及此,寒意頓起。"
“上訪媽媽”為討公道反被勞教
2006年,唐慧時年11歲的女兒樂樂被強姦及強迫賣淫,三個月內被迫接客一百多次,公安初期不欲處理案件,被指瀆職,經唐慧不斷申訴甚至以死相逼才處理,案件最終於2008年完成初審,但原告和被告均不滿刑罰,上訴至湖南高級法院,省高院在2012年6月判處兩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無期徒刑、一名被告入獄15年。但唐慧認為,此案中警方與罪犯相互勾結,袒護罪犯,因此也必須將這些有責任的警察繩之以法。
唐慧繼續多次上訪,隨後,也因為她這種鍥而不捨的上訪,同年8月,唐慧被永州市當局判處18個月勞教,罪名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不過,她在進入勞教所一個多星期之後又被釋放。主要原因是這一案件和她的遭遇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公眾的強烈憤怒,引發了人們更強烈的廢除勞教制度的呼聲。
湖南省勞教委在十天後撤銷市勞教委的決定。唐慧據此申請國家賠償。今年4月底,永州市中級法院一審裁定唐慧敗訴,她不服判決,向省高院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