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人民社會」--華麗屍袍下的黑暗世界

2013年07月25日何清漣
【新唐人2013年7月26日訊】2013年有點特別,各種阿諛文字升級版頻出。新出爐的有「人民社會論」 與「中共天命剛健論」。「人民社會」論屬於共產文化話語體系,「天命剛健論」與「黨權神授論」、「宇宙真理論」屬於「准宗教」話語體系,已經將「無神論」的共產主義信仰推向「准神學」邊緣。這些奇談怪論的作者的目標相同:為陷入政治合法性危機的中共獻上「理論」以解困紓難。

7月下旬胡鞍鋼與王洪川聯名發表「人民社會是『中國夢』最大動力」,試圖用社會主義意識形態語言為中共唱支招魂曲。該文引經據典,以毛澤東那段著名的話「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世界歷史的動力」開篇,然後將中國的「人民社會」「與西方公民社會相比」,這一比真是了不得,竟然比出了若干「優越性」。

「人民」這個詞屬於極權政治下常用的集體名詞之一,經歷過80年代新啟蒙的中國知識分子,一般都知道在極權政治下,「人民」只是統治者用來展示合法性的工具,「人民意志」更是統治者用來打壓異己的騙人工具。2003年1月,我曾專門寫過一篇「人民,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對人民這一集體名詞被共產文化挾持後的遭遇進行過詳細分析。本文只擇要分析胡文展示的人民社會與現實中國,其間差別正好是構成了強烈的對比,即悲慘現實,虛幻頌歌。

胡文說,「人民社會本質上是社會主義社會,即以人民為主體,保障人民福利,追求人民幸福,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這樣一個「人民社會」只存在於中共的政府文件之中。 1949年以後中共建政後,以「人民」的名義壟斷政治、壟斷資源與壟斷真理,人民的共同貧困與中共統治集團的政治經濟特權並存;1978年以後進入改革年代,鄧小平雖然聲稱要「讓少數人先富起來,最後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但現實是貧富差距過大,共同富裕遙遙無期。北大中國社會科學調查中心7月中旬發佈的「中國家庭追蹤調查」數據否定了胡文的「人民共同富裕」之說,指出中國家庭收入兩極分化嚴重,2012年收入最低的5%的 家庭收入累計佔所有家庭總收入0.1%,收入最高的5%家庭的收入卻佔所有家庭總收入的23.4%,是前者的234倍——這項調查涉及的家庭顯然並未包括中國那些著名的紅色家族在內,因為他們的存在以及他們擁有的財富,是中共的「國家機密」。若將他們的財富考慮在內,差距應該更大。

胡文說,「人民社會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
  
這種「當家作主」的成就感與快感,可能只有中共各級政府官員才能體會到。占人口90%的「人民」主體,其實一直被政府在當家作主。號稱「人民代表」組成的人大與社會各界代表人物組成的政協,成了道道地地的富豪俱樂部。據胡潤報告的統計,被稱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83名富豪代表的平均資產約為33.5億美元。而被中國斥為金錢政治的美國眾議院以及內閣最富有的83人平均資產為5640萬美元。2013年參加兩會的富豪人數較一年前上升了17%。中國媒體的報導顯示,「紅二代」出身的兩會代表逐年都在增加,這種以家世與財富為考量的兩會代表從產生機制到其功能,都與真實的民意無關,當然更談不上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結果。胡鞍鋼本人的全國政協委員身份,就不是「人民意志」的結果,是「領導者」對其的酬庸。

胡文說,「與西方的公民社會相比,人民社會由公有、公益、公平、公正等基本原則所組成」,「正是有了整體性的公利和公益,才會有了每個人的私 利、私益。」
中國的國家資源名義上「公有」,但這「公有」的所有權虛置特質決定了支配這些資源的人只能是政府及官員,與「人民」的個體完全無關。作為個體的「人民」,不僅無法實現自己對名義上歸人民所有的公共資產的所有權,即使是分配給自身的耕地,甚至住房權,也經常被政府以城市建設等「公益」名目掠奪,所以這「公有」只是為政府掠奪資源提供了制度性通道。成千上萬因反抗拆遷徵地而失去生命或被嚴重傷害的「人民」的存在,證明這個「人民社會」既沒有公平也沒有任何公正可言。通過這種掠奪實現的「整體性的公利和公益」,最後保證了利益集團成員的「私利、私益」。早在2008年,我在《改革30年:國家能力的畸型發展及其後果》一文中,在大量事實分析的基礎上,指出中國政府已經蛻變成一個自我服務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團:一、社會分配與社會福利向政府公務員嚴重傾斜;二、巨額財富集中於少數權貴家庭;三、政治權力的分配與社會地位的傳承呈自利化趨勢。這種政治利益集團的私利、私益還體現在官民「死刑雙軌制」(王進文語)上,平民動輒死刑加身,腐敗案過億甚至逾數億的高官,法院主動為其尋找減刑依據,比如最近同時宣判的曾成傑因集資判處死刑,而前鐵道部長劉志軍不僅374套房產不翼而飛,還以死緩結案。

胡文說,「人民社會的根本特徵是和諧社會」。

寫下這段話時,兩位作者完全「忘記」了中國近年來每年10-20萬起的群體性事件已使中國的「公共安全支出」追比軍費,高達6000-7000億之巨;「忘記」了那些在無數個「馬三家勞教」痛苦呻吟的卑微生命;「忘記」了政府隔三岔五整治互聯網箝制輿論;「忘記」了那些被壓迫至絕望的生命的反抗;「忘記」了發生不久、陰影未曾消散的廈門公交車爆炸案、湖南瓜農鄧正加被城管毆打致死案,以及冀中星北京機場自我爆炸案。這樣的社會,正在反證著「和諧」二字離現實中國相差十萬八千裡。

兩位作者走筆至「人民社會的領導者是中國共產黨。只有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才能確保人民社會的建立」,此篇奇文算是「千裡長堤,到此結穴」,苦心用謊言堆積一個「人民社會」只有一個目的,即保證中共的「永久執政權」。

「人民社會」為何優於「公民社會」?那是因為在「人民社會」中,「人民」只能作為一個集體名詞存在,「人民意志」由中共臆造掌握,任意捏弄。一旦作為個體表達了自己的利益主張,這一個體就被從「人民」隊伍中剔除出去,成為「人民的敵人」。獨裁者為何不喜歡「公民社會」?道理也很簡單,公民個人可以作為權利與責任的主體存在,有選舉政治、輿論管道、集會遊行、組織結社等各種利益訴求管道,統治者不能任意製造虛構「公民意志」來強姦民意。

這些知識精英的「理論探索」之路,不僅為自身,還為中國當代思想史留下一筆不光彩的紀錄。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