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平:比一比誰更慘?

2013年08月12日評論
【新唐人2013年8月12日訊】朝鮮一名廣受歡迎的喜劇女演員,上月在一次表演時「失言」,隨即被下放到煤礦場勞改。

據外媒報導,在朝鮮,搞笑也得步步為營。朝鮮一名廣受歡迎的喜劇女演員,上月在一次表演時「失言」,隨即被下放到煤礦場勞改,連回家跟家人道別的機會也沒有。

曾經多次為朝鮮已故領袖金正日表演的李秋虹(音譯)上月奉命到江原道一個牧場,為工人表演「棟篤笑」,她擅長模仿,笑諷時弊,有當地居民表示,她表演時不小心「在敏感話題上出錯」,「在表演中途就被直接送往煤礦」,相信李秋虹是被帶到平安南道順天鎮勞改,不准回家打點或跟家人道別,連女兒的婚禮也被迫押後。

消息未有透露她到底說了什麼觸怒當局,一般被罰勞改刑期最少六個月,有報導更指這次懲罰屬「無限期」。這是李秋虹第二次「犯錯」,2000年她也因「失言」被罰勞改。

女知青孟爽1967年時才19歲,孟爽一眼看上去就是一個出色的舞蹈演員。她不僅給人以清純秀美,體態婀娜的外部印象,還有著一種純潔無瑕的內在氣質,她是團裡知青的驕傲。領導誇獎她,小夥子追求她,姑娘們羨慕她,大家稱她為「孔雀公主」。

自古紅顏多薄命,「文革」初期一個意外將這朵鮮花揉的粉碎。

1966年9月,女知青小孟晚上演出回到宿捨,打開門一拉燈繩,「叭」的一聲,燈繩斷了,於是她只好摸黑挪到桌前去開燈,誰知胳膊肘無意中將桌子上擺的毛主席石膏像碰到地上,「嘩啦」,石膏像碎成了幾塊。小孟嚇傻了,呆呆的望著地上的一對碎片。過了好一會,她才清醒過來,意識到自己犯了」滔天大罪「.這事要是讓別人知道,那可是要殺頭的呀!說是無意的,可誰能相信呢?

唯一的辦法就是把打碎的石膏像埋起來。她用枕巾將石膏片包在一起,然後悄悄地拐到樓後面的一棵大楊樹下,用瓦片挖了一個坑,將石膏片倒進去埋上土,怕別人發現,又用腳踩了幾下。就在這時,一道電筒光照得她睜不開眼。「孟爽,你在幹什麼!?」一個低而粗的聲音。「沒,沒幹什麼。」孟爽周身的血液一下僵住了。那人將孟爽一把推開,沒幾下就把那打碎的毛主席像挖了出來。

整個文工團炸了鍋,成立了專案組,一樓的小會議室成了審訊室,連夜審訊,罪名嚇死人——「對毛主席懷有刻骨的階級仇恨」,「砸碎毛主席不解氣,還要埋葬毛主席,最後還跺上幾腳!」「現行反革命」。三個壯男人把孟爽推倒,圍著踢她,渾身上下不分地方使足勁踢,踢得她鼻子嘩嘩流血。

他們逼她承認這一件事是有預謀的,她死也不承認,他們就用皮帶狠命的抽她。抽了一陣又把她吊起來打。他們一人手裡拿一根木棍,照著她的腰部,腹部和大腿猛擊。一個男人惡狠狠地說:「她竟敢用腳踩偉大領袖,我們把她的腳給廢了!」他們上前扒掉孟爽的鞋襪,用大頭針猛紮她的腳,一會兒功夫,那雙白皙的腳就變成了紅色。他們還覺得不過癮,又用煙頭燙她的腳和腿肚子,孟爽慘叫聲不斷,他們就打開留聲機放唱片,把聲音放到最大限度,好壓過她的喊聲。

一連拷問了七天七夜,可孟爽就是不鬆口,因為她知道,只要一承認是故意的,那只有死路一條。然而專案組不獲全勝是不會收兵的。他們為了揭開文工團階級鬥爭的蓋子,為了向黨獻上一份厚禮,為了保衛毛主席,想盡了各種辦法來撬開她的嘴。他們讓她抱著一把椅子圍著桌子跑,不許停,直到她累得昏倒在地。他們還一個抓住她的頭,一個抓住她的腳,像擰洗過的床單那樣擰,幾次把孟爽疼昏過去。

他們還採用「饑餓攻法」,就是一天只讓她喝一小碗粥,餓得她把草墊子的稻草抽出來塞在嘴裡嚼,硬咽下去。

一天一個打手溜進關她的屋裡,對她說:「你的問題早晚會弄清的,我很同情你.看你的腿腫成這樣,我學過醫,給你治療,你可別讓他們知道。」孟爽以為他良心發現,感動得掉眼淚。誰知他揉著揉著就把手伸進了她的衣服裡,孟爽拼命反抗,拼命喊,然而長時間的毒打和饑餓使她完全失去了自衛能力。那個打手用一塊擦桌布堵住她的嘴,用兩隻骯髒的手在她的身上亂摸亂捏---------

幾個星期過去了,孟爽被折磨得脫了形,但仍不認「罪」。一天專案組提來一桶屎和一同尿。上來四個人把她按倒在地上,一個人拿一把大鐵勺盛滿了尿就往她嘴裡倒.孟爽拼命閉住嘴,尿順著兩頰流到地上。「捏鼻子」一個傢伙喊道。她的鼻子被捏住,沒多一會兒,憋得滿臉通紅的孟爽張開嘴巴呼吸,然而每一次呼吸就有一口尿或屎灌進去,二十分鐘過去了,她的肚子被灌得圓鼓鼓的,人也昏死過去。這幫傢伙一邊說著下流話,一邊用腳踩她的肚子。「撲」的一聲,一口屎尿從她的嘴裡噴了出去,落到兩米開外的地方。他們開心的鼓起掌來-------

孟爽被專政42天後的一天夜裡,趁看守不注意,用一塊墊床腿的磚頭砸裂了自己的腦。第二天早晨,當專案組發現時,她已經死去多時了。

女演員反對陪中央首長跳舞被處決

在「文化大革命」中期的清查「五•一六」運動中,許多無辜的人蒙冤受難,一些人因刑訊逼供致死致殘。更加駭人聽聞的是竟有忠誠的共產黨員,被胡亂加上罪名,被處以極刑。女演員李香芝,就是這樣的一個典型。

李香芝,生於1930年,山東陽信人,1947年17歲時參軍入伍,195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52年作為23軍文工團成員,隨軍入朝,參加抗美援朝戰爭,經歷了血與火的嚴峻考驗。1955年歸國後轉業到地方工作,先後任北京市勞動人民文化宮文藝科科員,杭州話劇團演員、副團長,南京歌舞團副團長,江蘇省歌舞團合唱隊副隊長。在清查「五•一六」運動中,因反對陪首長跳舞被誣為「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於林彪叛逃前11天即1971年9月2日,慘遭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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