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弟服家庭替代役 役政署核准

2013年08月16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8月16日訊】在軍中疑遭虐死的洪仲丘,弟洪良宇以「家庭因素」申請替代役,役政署13日已回文給台中市政府,予以核准。

據中央社報導,洪仲丘,生父是養父洪吉端的弟弟洪吉村,洪吉村有3個兒子,洪仲丘排行老二,出生不久就出養。洪仲丘不幸往生,生母悲痛,健康也不好,洪仲丘的胞弟洪良宇即將入伍服役,家屬盼能就近服替代役,照顧家人。

李鴻源表示,目前有家庭因素替代役規定,役男白天可就近在政府單位服替代役,晚上返家照顧家庭。洪仲丘弟弟的家屬本身有病痛,再遭受洪案事件打擊很大,應該符合標準。若有需要,只要提出,役政署會盡力協助。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蕭家淇受訪說,洪良宇依「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提出申請服家庭因素替代役;台中市政府民政局8月初已行文役政署,役政署13日回文予以核准。

蕭家淇表示,洪良宇符合「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11條第1項「役男家屬均屬60歲以上、未滿18歲、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規定,予以核准服家庭因素替代役。

蕭家淇說,家庭因素替代役規定,役男白天可就近在政府單位服替代役,晚上返家照顧家庭。家庭因素替代役的申請核准人數每年高達4000至5000人,並無名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