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拘臺商逾三月 子遭公安勒索求助無門

2013年08月29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8月29日訊】去年八月兩岸簽署投資保障協議,雙方承諾如果人身自由遭限制,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但今天有一位臺商家屬顏先生,出面陳情,投保協議破功,因為他已經三個多月沒見到在廈門經商的父母,雖然後來輾轉打聽到父母被刑事拘留在漳州公安局,經過疏通,事發11天後才拿到刑事拘留通知書,但是到現在,連父母親吃的藥都沒辦法送進去,回臺求救也找不到台灣對口單位,讓顏先生求助無門。

臺商家屬顏先生:「現在都沒辦法見面。父親的高血壓藥物,送了三個月的時間還沒送入,試問如果發生不測,誰來負責?」

臺商家屬心急如焚,5月16日,顏先生在廈門經商的父母突然下落不明,跟當地公安接觸過程,甚至開口索賄50萬人民幣放兩人,讓顏先生對人治國家的黑暗,失望透頂。

臺商家屬顏先生:「公安辦案人員還信口開河,表明只要給了好處,就可以消災並息事寧人,讓人不禁懷疑是否是公安私自羅織罪名,捏造犯罪過程,且無通知的持續羈押。」

顏先生懷疑,大陸公安藉兩岸共同打擊犯罪0220專案,行擄人勒索之實,也沒根據兩岸投保協議,24小時之內通知家屬,回臺陳情至今兩個多月,相關政府單位跑透透,仍舊找不到解決管道。

臺商家屬顏先生:「(政府單位)他們的說詞都是一樣的,都丟過去給中國大陸了,那會不會收到回覆,都不知道,然後也老實的跟我講說,也有可能是這一輩子都收不到回覆。」

臺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黃帝穎律師:「本案,顯然台灣有管轄權,如何讓我們的國人回到自己的國家受審,這個部分都是馬政府必須要承諾的,那我們最後也要呼籲是說,如果,連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這些人權普世價值都沒辦法遵守,那這個顯然,任何兩岸所謂的協議,都如同跟魔鬼去交換靈魂一樣。」

眼看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投保協議雙雙破功,人權團體批離譜,直說政府要主動擔起責任,不能和鍾鼎邦一樣,每次都要出來抗議,政府才被動受理臺商人身安全受威脅案例。

新唐人亞太電視林嘉韋、張芝瑄台灣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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