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01日訊】台灣三星委託匿名寫手以一般大眾身分,行銷自身商品,針對此事台聯籍立委許忠信11月1日表示,公平會擬開罰隱匿身分寫手,可能影響言論自由;公平會說,重點還要看是否對市場秩序造成影響。
據中央社報導, 台灣團結聯盟籍立法委員許忠信11月1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三星寫手門事件,公平交易委員會研擬「薦證代言處理原則」,明定網路各類論壇貼文薦證、推薦產品,須揭露身分與是否收費,否則就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最高可罰新台幣2500萬元。
公平會副主任委員孫立群出席記者會表示,這次三星事件,公平會沒罰寫手,而是把處分集中在廣告代理商和台灣三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他說,公平會是希望寫手將來更注意應負的責任。如果沒揭露身分,「可能」會違反公平法;是否開罰,還是要看寫手是否對市場交易秩序造成影響。
孫立群表示,寫手收受報酬相當少,公平交易法規定,素人廣告薦證者明知從事的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連帶賠償責任不能超過收受報酬10倍。
公平會24日說,台灣三星及受委託事業鵬泰顧問有限公司、商多利國際有限公司隱匿事業身分,以一般大眾身分,行銷自身商品,對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事業商品為比較和評論的網路行銷手法,違反公平交易法,處三星新台幣1000萬元、鵬泰300萬元及商多利5萬元罰鍰。
據中央社報導, 台灣團結聯盟籍立法委員許忠信11月1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三星寫手門事件,公平交易委員會研擬「薦證代言處理原則」,明定網路各類論壇貼文薦證、推薦產品,須揭露身分與是否收費,否則就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最高可罰新台幣2500萬元。
公平會副主任委員孫立群出席記者會表示,這次三星事件,公平會沒罰寫手,而是把處分集中在廣告代理商和台灣三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他說,公平會是希望寫手將來更注意應負的責任。如果沒揭露身分,「可能」會違反公平法;是否開罰,還是要看寫手是否對市場交易秩序造成影響。
孫立群表示,寫手收受報酬相當少,公平交易法規定,素人廣告薦證者明知從事的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連帶賠償責任不能超過收受報酬10倍。
公平會24日說,台灣三星及受委託事業鵬泰顧問有限公司、商多利國際有限公司隱匿事業身分,以一般大眾身分,行銷自身商品,對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事業商品為比較和評論的網路行銷手法,違反公平交易法,處三星新台幣1000萬元、鵬泰300萬元及商多利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