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20日訊】11月15日,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出臺面世,其中「廢止勞教制度」成為海內外輿論界關注的一個重點。在中國大陸實施了56年,一直飽受外界批評的勞教制度,似乎在一夜間成為了歷史。然而,就在大陸媒體大肆宣傳廢止勞教制度的意義時,另一個被公眾忽視的現象也開始登場:「勞教所」的牌匾悄然摘下了,可接著取而代之的是「某監獄某監區」和「戒毒所」的招牌掛上了。那些踐踏法律制度的所謂「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學習班」、「訓誡所」、等各類變相勞教的「黑監獄」仍然大量存在。對此,國際社會紛紛表示憂慮。
11月15日,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出臺面世後,「廢止勞教制度」的條文立即成為海內外輿論界關注的重點。中國大陸各大媒體紛紛聞聲而動,有的邀請曾被勞教的人員講述被勞教過程中,揭發勞教所內的高強度勞動,甚至曾代理此類案件的「敏感律師」也被媒體邀請談廢止勞教的意義;與此同時,不少地區的勞教所開始摘牌或釋放勞教人員;重慶曾被勞教的大學生村官任建宇與另一位「因言獲罪」被勞教的重慶公民黃成城還通過短信宣告「勞教壽終正寢」。
然而,事實上,中國大陸各地不斷建起的「法制教育中心」、「法制教育基地」等超越法律規定,任意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變種」機構仍然存在,很多「黑監獄」也照樣關人。北京大興區「團河勞教所」的牌匾悄然摘下後,又掛上了「北京市監獄團河二監區」和「戒毒所」的牌子,被外界批為「換湯不換藥」,許多省市的勞教所也早已轉型成強制戒毒所,而中國的戒毒所經常被用來關押訪民、異議人士。如今年10月,湖南周侯放因進京上訪被關入戒毒所,7月20日,十幾名福建訪民在公園聚會時也被抓入戒毒所。
對此,國際輿論與海內外有識之士紛紛發聲,呼籲中共當局對這些變相勞教機構進一步取締和清理。
國際社會及還內外有識之士呼籲公眾關注「勞教」的變種
11月19日,包括江天勇、唐吉田、滕彪、王成等數十位中國律師,聯合發表中國當局"廢止勞教相關問題"的聲明。在這份聲明中,律師們建議中國人大常委會明文廢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對勞教人員提出的國家賠償等要求依法辦理;及對那些所謂「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學習班、訓誡所、黑監獄」等各類變相勞教機構,進行取締和清理,並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等。
中國知名維權律師梁小軍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中共當局廢止勞教制度的背後,有著中國民間、很多勞教制度受害者、人權律師、國際社會一直以來的努力,中國官方是在壓力下「因勢回應」,廢止了這一制度,而這一制度引發的中國法治和人權的討論還遠未停止。
梁小軍表示,本次聲明重點在於提出「1999年以後,為打壓某一特定群體,勞教措施更加氾濫」。而中國各地不斷建起的各種超越於法律之外的非法限制公民自由的機構,「雖然現在主要針對的是法輪功,我們擔心將來會針對更多的公民,我們提醒大家注意'勞教'的變種,就是像'法制教育中心'的地方。」
日前,大陸知名維權人士胡佳對《新唐人電視臺》表示,中共的用詞是「廢止」,是想表明他們在積極改革。這一行動是想表明他們對人民的恩惠,以前的做法並沒有錯,從而防止人們對這個鐵債累累的罪惡進行譴責。胡佳指出,中國有超過百萬人受到了勞教的迫害。雖然中共現在說不使用勞教制度了,但遍佈全國的黑監獄、黑保安,再加上隨時都能刑拘你37天。
另一維權人士林子旭也提出,不要對這樣一句「檔上的話」抱什麼幻想。林子旭表示:中共說了要廢止勞教制度,但是他們打壓百姓的手段是層出不窮的,只要中共需要,中共就可以隨時建立起很多不是勞教所的勞教所,利用這些地方中共依然可以對他們要鎮壓的民眾下狠手。
中國知名律師浦志強對香港媒體表示:「勞教雖廢除,但替代品已出現,特別是近期官方開始用『非法集會』、『尋釁滋事』、『非法經營』、『損害商業信譽罪』等對言論及其他活動進行打壓。」
香港人權觀察高級研究員林偉表示:廢止勞教制度並不意味著中共停止了任意關押人的做法。當局會可能會想出別的形式仿製出另一種「勞教」的翻版。
對此,總部位於美國紐約的法輪大法資訊中心的發言人表示,對於法輪功來說,勞教制度只是一種形式,中共當局沒有改變隨意拘禁和迫害法輪功的政策。由於法輪功在中國繼續被打壓,中共對法輪功通常是法外執法,沒有法律依據和程式,所以,廢除勞教制度對這個被勞教最龐大的人群來說,是否會帶來改變,依然存疑。
廢止勞教制度之後將會發生什麼?
《法新社》分析說,中共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今年3月中旬的時候給出了勞教制度改革的時間表。但外界對其細節並不瞭解。例如,廢除勞教制度後,現今被關押在勞教所的犯人將會有何種命運?會不會有一種替代的行政處罰。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人權觀察 (Human Rights Watch)就廢除勞教制度一事在一個聲明中說:「這個重要的一步,只有在確保不會被政府以另外一個不經審判即關押的制度取代才有意義。」
國際特赦研究勞改制度的專家法蘭西斯說:取消勞教制度是正確的,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打壓的轉變,他擔憂當局正在尋找新途徑懲罰同樣的群體。
11月15日,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出臺面世後,「廢止勞教制度」的條文立即成為海內外輿論界關注的重點。中國大陸各大媒體紛紛聞聲而動,有的邀請曾被勞教的人員講述被勞教過程中,揭發勞教所內的高強度勞動,甚至曾代理此類案件的「敏感律師」也被媒體邀請談廢止勞教的意義;與此同時,不少地區的勞教所開始摘牌或釋放勞教人員;重慶曾被勞教的大學生村官任建宇與另一位「因言獲罪」被勞教的重慶公民黃成城還通過短信宣告「勞教壽終正寢」。
然而,事實上,中國大陸各地不斷建起的「法制教育中心」、「法制教育基地」等超越法律規定,任意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變種」機構仍然存在,很多「黑監獄」也照樣關人。北京大興區「團河勞教所」的牌匾悄然摘下後,又掛上了「北京市監獄團河二監區」和「戒毒所」的牌子,被外界批為「換湯不換藥」,許多省市的勞教所也早已轉型成強制戒毒所,而中國的戒毒所經常被用來關押訪民、異議人士。如今年10月,湖南周侯放因進京上訪被關入戒毒所,7月20日,十幾名福建訪民在公園聚會時也被抓入戒毒所。
對此,國際輿論與海內外有識之士紛紛發聲,呼籲中共當局對這些變相勞教機構進一步取締和清理。
國際社會及還內外有識之士呼籲公眾關注「勞教」的變種
11月19日,包括江天勇、唐吉田、滕彪、王成等數十位中國律師,聯合發表中國當局"廢止勞教相關問題"的聲明。在這份聲明中,律師們建議中國人大常委會明文廢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對勞教人員提出的國家賠償等要求依法辦理;及對那些所謂「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學習班、訓誡所、黑監獄」等各類變相勞教機構,進行取締和清理,並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等。
中國知名維權律師梁小軍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中共當局廢止勞教制度的背後,有著中國民間、很多勞教制度受害者、人權律師、國際社會一直以來的努力,中國官方是在壓力下「因勢回應」,廢止了這一制度,而這一制度引發的中國法治和人權的討論還遠未停止。
梁小軍表示,本次聲明重點在於提出「1999年以後,為打壓某一特定群體,勞教措施更加氾濫」。而中國各地不斷建起的各種超越於法律之外的非法限制公民自由的機構,「雖然現在主要針對的是法輪功,我們擔心將來會針對更多的公民,我們提醒大家注意'勞教'的變種,就是像'法制教育中心'的地方。」
日前,大陸知名維權人士胡佳對《新唐人電視臺》表示,中共的用詞是「廢止」,是想表明他們在積極改革。這一行動是想表明他們對人民的恩惠,以前的做法並沒有錯,從而防止人們對這個鐵債累累的罪惡進行譴責。胡佳指出,中國有超過百萬人受到了勞教的迫害。雖然中共現在說不使用勞教制度了,但遍佈全國的黑監獄、黑保安,再加上隨時都能刑拘你37天。
另一維權人士林子旭也提出,不要對這樣一句「檔上的話」抱什麼幻想。林子旭表示:中共說了要廢止勞教制度,但是他們打壓百姓的手段是層出不窮的,只要中共需要,中共就可以隨時建立起很多不是勞教所的勞教所,利用這些地方中共依然可以對他們要鎮壓的民眾下狠手。
中國知名律師浦志強對香港媒體表示:「勞教雖廢除,但替代品已出現,特別是近期官方開始用『非法集會』、『尋釁滋事』、『非法經營』、『損害商業信譽罪』等對言論及其他活動進行打壓。」
香港人權觀察高級研究員林偉表示:廢止勞教制度並不意味著中共停止了任意關押人的做法。當局會可能會想出別的形式仿製出另一種「勞教」的翻版。
對此,總部位於美國紐約的法輪大法資訊中心的發言人表示,對於法輪功來說,勞教制度只是一種形式,中共當局沒有改變隨意拘禁和迫害法輪功的政策。由於法輪功在中國繼續被打壓,中共對法輪功通常是法外執法,沒有法律依據和程式,所以,廢除勞教制度對這個被勞教最龐大的人群來說,是否會帶來改變,依然存疑。
廢止勞教制度之後將會發生什麼?
《法新社》分析說,中共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今年3月中旬的時候給出了勞教制度改革的時間表。但外界對其細節並不瞭解。例如,廢除勞教制度後,現今被關押在勞教所的犯人將會有何種命運?會不會有一種替代的行政處罰。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人權觀察 (Human Rights Watch)就廢除勞教制度一事在一個聲明中說:「這個重要的一步,只有在確保不會被政府以另外一個不經審判即關押的制度取代才有意義。」
國際特赦研究勞改制度的專家法蘭西斯說:取消勞教制度是正確的,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打壓的轉變,他擔憂當局正在尋找新途徑懲罰同樣的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