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2日訊】(新唐人記者陳潔綜合報導)在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前夕,曾經榮獲荷蘭鬱金香人權捍衛獎的北京維權人士倪玉蘭給中國大陸維權網寫了一封信,除了由衷感謝該網的關注與支持,更道盡自己12年來所遭受的一切慘無人道迫害,並表示她的堅強意志不會被殘酷折磨所改變,字字催人淚下。以下附上這封刊登在《維權網》的公開信全文。
尊敬的維權網的各位女士們、先生們:
您們好!
在2013年國際人權日來臨之際,我懷著激動的心情給您們寫信,以表達我對您們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感謝您們對我們的關注和支持。
2011年國際人權日的前夕,我榮獲了荷蘭鬱金香人權捍衛獎,當我得知這一消息時,那種激動的心情用任何語言都難以表達,因為這個獎項對於我們中國正在遭受打壓的人權捍衛者們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我為自已獲得這個榮譽而驕傲,我的家人也為我感到自豪。
近幾年來,中國的法律被踐踏,老百姓的公民權利得不到保障,各界維權人士、法輪功群體、上訪群體長年受到殘酷的打壓迫害,至今仍未停止,在很多地方大面積的抓捕還在持續進行,基督徒和天主教徒多年來經常被無端扣上各種罪名抓捕關押,上訪群體經常被冠以各種罪名被判刑、被勞教、被送進精神病醫院或者被關黑監獄,作為一個有良心的中國普通公民有責任維護那些無端遭受迫害人們的基本權利。
十四年前,我開始提供法律援助幫助弱勢群體依法維權,引導他們走向理性維權軌道,那時想法很簡單,就是希望弱勢群體權益受到傷害的時候,能有人站出來去幫助 他們依法維護權益,讓弱勢群體感受到社會正義的力量。從這些弱勢群體當中,我發現有一部分訪民生活特別困難,尤其是他們的家鄉都屬於貧困地區,為了能夠向他們提供更多的幫助,我參與了慈善公益工作,經常給訪民發衣服、被縟、食品等生活用品,並給那些交不起學費的孩子和無錢治病的人捐款。但是這卻被當局說成 是管閒事,多次用威脅的語言勸我說:「不要管閒事,如果你執意要管閒事,你的後果將會很慘」。
後來我的遭遇確實很慘,我在2002年 的一次圍觀強拆民房事件時,因站在圍觀人群中拍照,被拆遷員和警察強行拖到警車裡毆打致昏迷,眾怒之下,警察不顧圍觀群眾的安全,開著警車衝出人群把我抓 到派出所裡,八個警察從警車裡把我拖到刑訊室按在地上拿繩子將我五花大綁的捆上,就像中國文化大革命那樣,然後他們對我實施了慘無人道的酷刑,為了隱瞞這一事實,他們在第三天的後半夜把我抬進了看守所關押,7個月後,我被以妨害公務罪判刑一年。2003年7月12日我出獄時已經是殘疾人了。雖然出了監獄,但是我卻沒有人身自由,他們畫地為牢將我囚禁在自家的私宅裡,警察強佔我家靠院門口的兩間住房看押我,不許外人和我接觸,一旦有關注中國人權的國際高級官員來中國訪問時,我和更多的維權者一樣被轉到郊區賓館祕密關押,就連家人也不讓知道在什麼地方,這種狀況持續到2008年4月。
2008年春節前夕,我們把98歲的老太太接回家過年,為了讓老人能過個安靜的春節,警察向我們提出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我們都順從,就是這樣也不能擺脫警察對我們的騷擾,一群警察三次撬門而入,那氣勢洶洶的樣子把老人嚇得全身直哆嗦,我丈夫董繼勤低聲下氣地說:「你們有什麼事就說,別把老人給嚇著」。警察說:我看你們都挺好的,誰也沒被嚇著,警告你們不許讓訪民進來,否則,我們就對你們不客氣。
2008年4月15日,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便衣警察杜新華與新街口派出所警察肖巍等人帶領一群手持鐵棍、鐵錘、鐵鎬等工具的黑社會成員闖入我傢俬人住宅實施打、砸、拆、搶,我架 著雙拐與他們理論,要求他們出示證件和強拆民房的政府法律文件,結果遭到暴打。我說:「你們不講理,我到市政府告你們去」。警察肖巍、文安偉為了掩蓋罪惡,公然誣陷我毆打他人,把我拖入警車踢打,後又被抓到派出所關進小黑屋進行毆打,並遭到變態警察肖巍、李楠長時間的侮辱、虐待。警察肖巍單獨一人對我施 酷刑時的手段特別殘忍,落在他的手裡就別想活著出去,躺在地上的我,忽然覺得臉上一熱,仔細一看,肖巍竟然朝我臉上身上撒尿,求生的慾望促使我高喊:「救命呀,警察打人了」。肖巍為了掩蓋這一違反人倫道德的舉動,竟然誣陷我踢傷了他的睾丸,僅憑肖巍的虛假證詞和通過醫院醫生的私人關係開了一張假證明,就被西城區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從重給我判刑二年。期間,我被剝奪了請律師的權利和自我辯護的權利,法院對我控告警察給我施酷刑的事實拒不受理,也不給我作傷情鑑定。
2009年5月4日,我和十八位服刑人員被送到「北京市女子監獄」。剛到這所監獄,女獄警就瞪著眼睛問,你認罪嗎?不認罪!我直言不諱地回答她。哪知,不認罪給我帶來了致命的傷害,女獄警何雲使用各種非人的手段折磨我,走路不讓我使用雙拐,也不讓我扶凳子和牆,強迫我在地上爬行,每天早晨在大廳裡四肢著地撅著屁股接受四十分鐘的懲罰,還要在做早操回來的服刑人員面前示眾。早晨八點上工,我要從監捨爬到勞動車間去裝筷子,勞動車間在監獄的另一座院子內,我每天來回爬行四次,每次需要爬行一個多小時,而正常人只需要十分鐘就走到了。獄警為了提高政績,不管我們的死活,經常讓我們加班到晚上九、十點鐘,我們成了監獄不付工錢可以任意剝削的犯奴。
我長期慘遭非人的折磨,身體的狀況越來越差,大腦失去了思考能力,眼前一片模糊,我掙紮在死亡的邊緣中。
這一次的遭遇是在國際友人的幫助下,我的狀況有了明顯的好轉。
2010年從監獄裡出來後,我的境況已是一貧如洗,沒有任何生活來源,雖然國家有扶助兩勞人員的政策,但是地方政府卻從來未給過我任何扶助,全靠我丈夫董繼勤那點微薄的退休金生活。
四月的春天異常的寒冷,我丈夫和女兒為我租了一間賓館,剛住幾天,警察就到賓館來找賓館老闆的麻煩。2010年4月22日, 旅館老闆迫不得己向我們詢問情況,他說:「你們和警察發生什麼過節了,這幾天警察不斷地來找我的麻煩,讓我們轟你們出去」等等。我直言不諱地說:「什麼事都沒有,我們只是新街口地區的被拆遷戶,是因為遭遇強拆才導致無家可歸的」。老闆說:「你們能不能換個地方住,現在警察每天都來找我的麻煩,給我們施加壓力,我們是外地來北京做生意的,惹不起警察」等等。前來看望我的張淑霞大姐再三懇求老闆「讓我們再住十天,因為現在外邊的天氣太冷,我妹妹的身體抵禦不了 寒冷」等等。老闆很同情我們的遭遇,終於答應我們說:「我最多再讓你們住五天,行嗎?別太讓我為難,我惹不起警察」等等。我和董繼勤在最後五天的期限內又先後找了幾家旅館,均在辦理手續時稱:「你們的身份證輸不進去,無法入住」。後來我們才知道,有特殊黃色標記的身份證是我們在尋找住房時屢遭拒絕的主要原因,旅館的身份證登記是與公安聯網的,派出所警察可以隨時掌握入住人員的信息。
2010年4月28日,呼嘯的北風伴隨沙塵席捲北京天空,我和董繼勤帶著僅有的一點生活用品離開了西四北大街82號盛聚隆賓館,搬到東城區應急避難場所露宿。
那段日子,為了躲避沙塵暴,我們經常露宿在應急避難場所的地下通道,因為夜晚的氣溫很低,我瘦弱的身體難以抵禦夜晚刺骨的寒冷,只要大風一減弱,我們立刻回到地面。
我們露宿在應急避難場所的那段日子並不好過,經常受到來自東城警察的刁難,他們一點人道都沒有,以各種藉口經常在深夜將我們驅逐出應急避難場所,其主要理由是:「你們不是天災造成的,你們是人禍造成的,應急避難場所是為發生天災造成無家可歸的準備的」。就這樣,他們以這個理由先後兩次將我們抓進東華門派出所進行夜審到天亮。
2010年5月27日凌晨三點左右,西城警察謝軼等人在東城警方的監督下,將我們從應急避難場所強制執行到西城欣燕都賓館關押十多個小時,下午1:30分 左右,為了避開東城警方的注意力,廠橋派出所副所長沈樹均、片警杜華等六、七個人開著兩輛警車趁著天降暴雨之際,把我和董繼勤又押回東城應急避難場所,然 後觀察周圍的動靜,確認沒人注意他們時,就將身有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的我與有高血壓和冠心病年近六旬的董繼勤遺棄在隨時有被暴雨淹沒的地下通道,一走了之。
2010年6月17日凌晨2時許,西城公安分局治安隊隊長謝軼、警員孟凡旭、廠橋派出所警察趙國平、沈樹均、杜華五人共同把我和董繼勤強制押進御鑫宮賓館1018房間關押,這是因為輿論的壓力,為了遮蓋面子,他們把我們囚禁在這裡,這間賓館是西城公安分局徵用的,這句話是警察在前台大廳裡當著我們的面說的,早晨9點左右,我和另兩位朋友通過賓館服務員看到了警察以西城公安分局的名義辦理的入住手續,看押我們的警察就入住在對門的房間裡,多個保安被安排在大廳裡值班,他們把我們關押在賓館裡卻不給我們飯吃,也不給我治病,幸虧得到各界愛心人士的幫助才得以生存,但是這讓警察特別眼紅,他們三番五次向我索要加班費,被我 拒絕後,就指使賓館的工作人員給我們斷水斷電對我們進行報復。
2011年4月6日晚上10點多鐘,我夫妻二人被轉押到西城看守所祕密關押,我被隱瞞了真實姓名,以「西看一號」取代我的名字,直到律師來接見,我才被正名。
在接下來的多次審訊中,我受到了非人的待遇,預審員違法剝奪了我所有的權利,導致我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檢察官的到來解開了這個謎,作筆錄時我問檢察官,新街口派出所扣押了我的文憑和工作證件等文件資料及財物至今不給,西城警察還造謠生事,只要這些東西要回來,警察所編造的事實便會不攻自破,這事你們有責任調查清楚。檢察官說他會把這些東西要回來的,緊接著他又向我提出了一個問題,他問我:「你說是法律大,還是政權大」。我不明白他的意思就看著他,他又說:「在你身上用的是政權,不是法律」。後來我被「三盲」法院的「三盲」法官判刑2年6個月。
十二年的慘無人道的迫害,給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傷害,面對邪惡,殘忍的酷刑不能讓我屈服,十二年的殘酷折磨不能喪失我的堅強意志。
這些年來因為有了您們的支持、關注和呼籲,我們的人權狀況有所改善。
榮獲人權捍衛獎是中國大陸為促進人權和法治的進步而努力的人權捍衛者們的共同榮譽,我將會永遠珍惜這個榮譽。
我真誠地感謝您們,感謝您們為我們所做的一切!
此致
維權網
倪玉蘭
2013年12月1日
尊敬的維權網的各位女士們、先生們:
您們好!
在2013年國際人權日來臨之際,我懷著激動的心情給您們寫信,以表達我對您們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感謝您們對我們的關注和支持。
2011年國際人權日的前夕,我榮獲了荷蘭鬱金香人權捍衛獎,當我得知這一消息時,那種激動的心情用任何語言都難以表達,因為這個獎項對於我們中國正在遭受打壓的人權捍衛者們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我為自已獲得這個榮譽而驕傲,我的家人也為我感到自豪。
近幾年來,中國的法律被踐踏,老百姓的公民權利得不到保障,各界維權人士、法輪功群體、上訪群體長年受到殘酷的打壓迫害,至今仍未停止,在很多地方大面積的抓捕還在持續進行,基督徒和天主教徒多年來經常被無端扣上各種罪名抓捕關押,上訪群體經常被冠以各種罪名被判刑、被勞教、被送進精神病醫院或者被關黑監獄,作為一個有良心的中國普通公民有責任維護那些無端遭受迫害人們的基本權利。
十四年前,我開始提供法律援助幫助弱勢群體依法維權,引導他們走向理性維權軌道,那時想法很簡單,就是希望弱勢群體權益受到傷害的時候,能有人站出來去幫助 他們依法維護權益,讓弱勢群體感受到社會正義的力量。從這些弱勢群體當中,我發現有一部分訪民生活特別困難,尤其是他們的家鄉都屬於貧困地區,為了能夠向他們提供更多的幫助,我參與了慈善公益工作,經常給訪民發衣服、被縟、食品等生活用品,並給那些交不起學費的孩子和無錢治病的人捐款。但是這卻被當局說成 是管閒事,多次用威脅的語言勸我說:「不要管閒事,如果你執意要管閒事,你的後果將會很慘」。
後來我的遭遇確實很慘,我在2002年 的一次圍觀強拆民房事件時,因站在圍觀人群中拍照,被拆遷員和警察強行拖到警車裡毆打致昏迷,眾怒之下,警察不顧圍觀群眾的安全,開著警車衝出人群把我抓 到派出所裡,八個警察從警車裡把我拖到刑訊室按在地上拿繩子將我五花大綁的捆上,就像中國文化大革命那樣,然後他們對我實施了慘無人道的酷刑,為了隱瞞這一事實,他們在第三天的後半夜把我抬進了看守所關押,7個月後,我被以妨害公務罪判刑一年。2003年7月12日我出獄時已經是殘疾人了。雖然出了監獄,但是我卻沒有人身自由,他們畫地為牢將我囚禁在自家的私宅裡,警察強佔我家靠院門口的兩間住房看押我,不許外人和我接觸,一旦有關注中國人權的國際高級官員來中國訪問時,我和更多的維權者一樣被轉到郊區賓館祕密關押,就連家人也不讓知道在什麼地方,這種狀況持續到2008年4月。
2008年春節前夕,我們把98歲的老太太接回家過年,為了讓老人能過個安靜的春節,警察向我們提出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我們都順從,就是這樣也不能擺脫警察對我們的騷擾,一群警察三次撬門而入,那氣勢洶洶的樣子把老人嚇得全身直哆嗦,我丈夫董繼勤低聲下氣地說:「你們有什麼事就說,別把老人給嚇著」。警察說:我看你們都挺好的,誰也沒被嚇著,警告你們不許讓訪民進來,否則,我們就對你們不客氣。
2008年4月15日,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便衣警察杜新華與新街口派出所警察肖巍等人帶領一群手持鐵棍、鐵錘、鐵鎬等工具的黑社會成員闖入我傢俬人住宅實施打、砸、拆、搶,我架 著雙拐與他們理論,要求他們出示證件和強拆民房的政府法律文件,結果遭到暴打。我說:「你們不講理,我到市政府告你們去」。警察肖巍、文安偉為了掩蓋罪惡,公然誣陷我毆打他人,把我拖入警車踢打,後又被抓到派出所關進小黑屋進行毆打,並遭到變態警察肖巍、李楠長時間的侮辱、虐待。警察肖巍單獨一人對我施 酷刑時的手段特別殘忍,落在他的手裡就別想活著出去,躺在地上的我,忽然覺得臉上一熱,仔細一看,肖巍竟然朝我臉上身上撒尿,求生的慾望促使我高喊:「救命呀,警察打人了」。肖巍為了掩蓋這一違反人倫道德的舉動,竟然誣陷我踢傷了他的睾丸,僅憑肖巍的虛假證詞和通過醫院醫生的私人關係開了一張假證明,就被西城區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從重給我判刑二年。期間,我被剝奪了請律師的權利和自我辯護的權利,法院對我控告警察給我施酷刑的事實拒不受理,也不給我作傷情鑑定。
2009年5月4日,我和十八位服刑人員被送到「北京市女子監獄」。剛到這所監獄,女獄警就瞪著眼睛問,你認罪嗎?不認罪!我直言不諱地回答她。哪知,不認罪給我帶來了致命的傷害,女獄警何雲使用各種非人的手段折磨我,走路不讓我使用雙拐,也不讓我扶凳子和牆,強迫我在地上爬行,每天早晨在大廳裡四肢著地撅著屁股接受四十分鐘的懲罰,還要在做早操回來的服刑人員面前示眾。早晨八點上工,我要從監捨爬到勞動車間去裝筷子,勞動車間在監獄的另一座院子內,我每天來回爬行四次,每次需要爬行一個多小時,而正常人只需要十分鐘就走到了。獄警為了提高政績,不管我們的死活,經常讓我們加班到晚上九、十點鐘,我們成了監獄不付工錢可以任意剝削的犯奴。
我長期慘遭非人的折磨,身體的狀況越來越差,大腦失去了思考能力,眼前一片模糊,我掙紮在死亡的邊緣中。
這一次的遭遇是在國際友人的幫助下,我的狀況有了明顯的好轉。
2010年從監獄裡出來後,我的境況已是一貧如洗,沒有任何生活來源,雖然國家有扶助兩勞人員的政策,但是地方政府卻從來未給過我任何扶助,全靠我丈夫董繼勤那點微薄的退休金生活。
四月的春天異常的寒冷,我丈夫和女兒為我租了一間賓館,剛住幾天,警察就到賓館來找賓館老闆的麻煩。2010年4月22日, 旅館老闆迫不得己向我們詢問情況,他說:「你們和警察發生什麼過節了,這幾天警察不斷地來找我的麻煩,讓我們轟你們出去」等等。我直言不諱地說:「什麼事都沒有,我們只是新街口地區的被拆遷戶,是因為遭遇強拆才導致無家可歸的」。老闆說:「你們能不能換個地方住,現在警察每天都來找我的麻煩,給我們施加壓力,我們是外地來北京做生意的,惹不起警察」等等。前來看望我的張淑霞大姐再三懇求老闆「讓我們再住十天,因為現在外邊的天氣太冷,我妹妹的身體抵禦不了 寒冷」等等。老闆很同情我們的遭遇,終於答應我們說:「我最多再讓你們住五天,行嗎?別太讓我為難,我惹不起警察」等等。我和董繼勤在最後五天的期限內又先後找了幾家旅館,均在辦理手續時稱:「你們的身份證輸不進去,無法入住」。後來我們才知道,有特殊黃色標記的身份證是我們在尋找住房時屢遭拒絕的主要原因,旅館的身份證登記是與公安聯網的,派出所警察可以隨時掌握入住人員的信息。
2010年4月28日,呼嘯的北風伴隨沙塵席捲北京天空,我和董繼勤帶著僅有的一點生活用品離開了西四北大街82號盛聚隆賓館,搬到東城區應急避難場所露宿。
那段日子,為了躲避沙塵暴,我們經常露宿在應急避難場所的地下通道,因為夜晚的氣溫很低,我瘦弱的身體難以抵禦夜晚刺骨的寒冷,只要大風一減弱,我們立刻回到地面。
我們露宿在應急避難場所的那段日子並不好過,經常受到來自東城警察的刁難,他們一點人道都沒有,以各種藉口經常在深夜將我們驅逐出應急避難場所,其主要理由是:「你們不是天災造成的,你們是人禍造成的,應急避難場所是為發生天災造成無家可歸的準備的」。就這樣,他們以這個理由先後兩次將我們抓進東華門派出所進行夜審到天亮。
2010年5月27日凌晨三點左右,西城警察謝軼等人在東城警方的監督下,將我們從應急避難場所強制執行到西城欣燕都賓館關押十多個小時,下午1:30分 左右,為了避開東城警方的注意力,廠橋派出所副所長沈樹均、片警杜華等六、七個人開著兩輛警車趁著天降暴雨之際,把我和董繼勤又押回東城應急避難場所,然 後觀察周圍的動靜,確認沒人注意他們時,就將身有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的我與有高血壓和冠心病年近六旬的董繼勤遺棄在隨時有被暴雨淹沒的地下通道,一走了之。
2010年6月17日凌晨2時許,西城公安分局治安隊隊長謝軼、警員孟凡旭、廠橋派出所警察趙國平、沈樹均、杜華五人共同把我和董繼勤強制押進御鑫宮賓館1018房間關押,這是因為輿論的壓力,為了遮蓋面子,他們把我們囚禁在這裡,這間賓館是西城公安分局徵用的,這句話是警察在前台大廳裡當著我們的面說的,早晨9點左右,我和另兩位朋友通過賓館服務員看到了警察以西城公安分局的名義辦理的入住手續,看押我們的警察就入住在對門的房間裡,多個保安被安排在大廳裡值班,他們把我們關押在賓館裡卻不給我們飯吃,也不給我治病,幸虧得到各界愛心人士的幫助才得以生存,但是這讓警察特別眼紅,他們三番五次向我索要加班費,被我 拒絕後,就指使賓館的工作人員給我們斷水斷電對我們進行報復。
2011年4月6日晚上10點多鐘,我夫妻二人被轉押到西城看守所祕密關押,我被隱瞞了真實姓名,以「西看一號」取代我的名字,直到律師來接見,我才被正名。
在接下來的多次審訊中,我受到了非人的待遇,預審員違法剝奪了我所有的權利,導致我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檢察官的到來解開了這個謎,作筆錄時我問檢察官,新街口派出所扣押了我的文憑和工作證件等文件資料及財物至今不給,西城警察還造謠生事,只要這些東西要回來,警察所編造的事實便會不攻自破,這事你們有責任調查清楚。檢察官說他會把這些東西要回來的,緊接著他又向我提出了一個問題,他問我:「你說是法律大,還是政權大」。我不明白他的意思就看著他,他又說:「在你身上用的是政權,不是法律」。後來我被「三盲」法院的「三盲」法官判刑2年6個月。
十二年的慘無人道的迫害,給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傷害,面對邪惡,殘忍的酷刑不能讓我屈服,十二年的殘酷折磨不能喪失我的堅強意志。
這些年來因為有了您們的支持、關注和呼籲,我們的人權狀況有所改善。
榮獲人權捍衛獎是中國大陸為促進人權和法治的進步而努力的人權捍衛者們的共同榮譽,我將會永遠珍惜這個榮譽。
我真誠地感謝您們,感謝您們為我們所做的一切!
此致
維權網
倪玉蘭
201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