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一月兩起誤抓 遼寧警方又錯抓黑龍江幹部

2013年12月24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12月24日訊】近日,黑龍江省一名幹部被遼寧警方上網通緝,在單位被戴上手銬抓走,最終遼寧警方承認通緝錯了人,並撤銷了網上的通緝信息。這是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發生的第二起警方誤抓事件。

據大陸媒體報導,今年12月19日上午,蓋州幾名便衣警察來到黑龍江省雞西市恆山區政府,他們此行的目的是為了抓捕一個剛剛被列為“刑拘在逃​​”的通緝犯,這名通緝犯是恆山區人民政府稅費督察室的主任宋東民。

事後宋東民介紹說,他當時正在領導辦公室裡彙報工作,進來了三個警察,他們問:「誰叫宋東民?」 他當時就回答了一句:「他是宋東民」。三個警察亮了一下證件,隨後拿出了一張《通緝令》告訴他:「你已經被警方通緝,要求帶走。」

宋東民稱,當時警察說他在遼寧省蓋州市詐騙了別人錢,儘管宋東民一再聲稱自己什麼都沒幹,但還是被當場戴上了手銬,由警察押出了政府大樓。

最終警方決定暫時不把宋東民收押進看守所,而是留置在哈爾濱市公安局便衣警察支隊。 20號下午4點多,當時他在候審室裡,門一開進來了幾個人,仔細地端詳了他半天,然後幾個人就出去了。沒五分鐘,那倆遼寧蓋州的警察又進來了,對他說,他們搞錯了。

事件回顧

根據《法制晚報》報導,2012年9月,一名貨車司機來到蓋州市的一​​家貨運站,以宋東民的名義與貨運站簽訂了運輸1140箱葡萄的合同,當時那個司機拿的就是宋東民的駕駛證等證件。

合同簽訂後,那名司機拉著價值16萬的葡萄從此消失,根據警方調查,那個貨車的牌照是套牌的。

警方無法從車牌找到詐騙葡萄的犯罪嫌疑人,就通過簽訂合同時留下的宋東民的駕駛證來找人,於是就在網上發佈了對宋東民的通緝令。

青海警方跨省錯抓湖南女子

這是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發生的第二起警方誤抓事件。

11月24日,一名湖南女子劉麗(化名)正在高鐵耒陽西站買票,突然被當地警方帶走。原因是她的名字是青海警方正在上網通緝的逃犯名。

11月25日,劉麗被羈押在湖南衡陽看守所,等候青海警方來人押解。

12月6日,青海警方將劉麗押解回西寧,並開始訊問。

同日,當地警方發現劉麗並非是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只好將她安排在當地一家賓館內。

12月7日,青海警方電話通知劉麗家屬,承認抓錯了人,同意立即釋放劉麗。

劉麗被釋放後,提出向公安機關索賠5萬元的申請,但當地警方只同意支付5千元。

報導援引中國公安大學教授、中國法學會刑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張平表示,在短短一個月內,先後發生了兩起無辜的人被錯誤上網通緝的事情,這絕對不是偶然的。如果公安機關不進行改變,宋東民就絕對不會是最後一個被錯誤上網通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