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滑鼠少年索賠被拒 家人律師維權到底

2014年01月18日社會
【新唐人2014年1月18日訊】(新唐人記者朱智善採訪報導)甘肅張家川發帖被拘少年楊輝(化名),在提出刑事賠償申請和行政複議兩個月後,近日收到了張家川縣公安局的刑事賠償決定書和天水市公安局的行政複議決定書。兩份決定書對楊輝的請求全部駁回。對此楊輝之父楊牛胡表示不服,決定將提起訴訟。

楊父不服決定書

刑事賠償決定書稱不賠償,不道歉。行政複議決定書則稱,維持對楊輝行政拘留7日、不予執行的處罰決定。

楊牛胡向《新唐人》記者表示:「他行政拘留七天是非法的,不合理的,所以被拘留了七天所以申請七元錢象徵性的賠償,作為一個未成年的孩子來說,他只不過是把自己的質疑,他自己的認識,也可以說是自己的看法,發到微博裡邊,根本沒有什麼遊行或者製造謠言之類的事,不能構成違法。」

楊輝的代理律師游飛翥表示:「他發的帖子,是他看到的或者聽到的內容發在網上,這是對事實的一種陳述,這種對事實的表述沒有違反法律規定。」

他說:「他們對他(楊輝)做出刑事拘留或者行政拘留的決定,公安機關的理由是他編造虛假資訊,但是他對看到的內容,質疑警方在處理群體性事件的不當做法,不管是當的還是不當的,他將看到或者聽到的事予以公布,就是沒有編造虛假資訊,將他發布出來,沒有違反法律規定。」

「如果刑事拘留或者行政拘留,說他造成危害社會公共秩序,實際在整個過程中(楊輝)發出的資訊並沒有危害後果,群眾聚集並不是看了他的帖子聚集,而是本身有矛盾才到廣場上聚集的,所以沒有社會危害性。」游律師堅持這一說法。

七天拘留 終身傷害

楊牛胡回憶楊輝的狀態說:「楊輝放出一個多月才說出員警逼供、嚴刑拷打,他們對一個未成年孩子,四、五個員警嚴刑拷打,是嚴重的知法犯法。」

他擔心:「孩子之前在學校學習都是年級的前十名,這個事對他心裡的打擊很大的,可能是一生都抹不去的陰影,員警打他的陰影終身都抹不去,對他的學習成長都有很大的影響。」

楊牛胡特彆氣憤的是:「我們當地的公安給他(楊輝)下命令了,不準發微博也不準接媒體電話,所以說他不敢說什麼。」

楊牛胡表示:他們要繼續申請複議和提出訴訟,維權到底。

游律師也表示:已經寫好了行政訴訟和複議,簽好字就可以一份交給公安局,另一份交給法院,繼續往下維權。

事件回放

1月8日,因發貼質疑本地事件而被拘留7天的甘肅16歲的中學生楊輝,收到了「天水市公安局行政複議決定書」。決定書稱,「對楊輝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應用法律適當,辦案程序合法,應予維持。」

次日楊輝收到「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刑事賠償決定書」。該決定書稱,楊輝涉嫌尋釁滋事一事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辦案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準確。「對賠償請求人楊輝的賠償請求不予賠償;對賠償請求人楊輝要求消除影響,恢複名譽,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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