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月26日訊】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日(26日)宣判,許志永因「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許志永,中國著名法學家、憲政學者和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創始人。去年7月,被中共當局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罪名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正式逮捕;12月13日,被正式起訴;1月22日開庭審理。
許志永,中國著名法學家、憲政學者和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創始人。去年7月,被中共當局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罪名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正式逮捕;12月13日,被正式起訴;1月22日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