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2月11日訊】 (美國之音電) 華盛頓 — 中國廣州一家法院2月10日(星期一)開庭審理了美籍華裔商人胡煒升(Vincent Wu,又名胡偉星)案。胡被控是黑社會頭目,犯有綁架對手、從事非法博彩業等涉黑罪行。庭審中,控辯雙方在胡煒升身份認定問題上展開了激烈辯論。法院認定胡煒升的身份為中國公民。胡的律師李莊說,法庭在胡的身份確定方面有明顯的邏輯錯誤。這位商人的家人更指責當局是在「黑打」。
*打黑還是黑打?*
曾被官方媒體稱為「愛國華僑」的胡煒升星期一在廣州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以涉及黑社會的罪名出庭受審。胡煒升的家人和律師說他是守法商人,受到生意對手的構陷,為的是侵吞他的財產。美聯社引胡煒升的女兒的話說,所有的證據都證明她的父親是無辜的。
胡煒升的女兒胡倍甄2月8日在新浪微博發文說,她父親的案子「是中國各地為侵吞資產為目的進行的『黑打』的錯案之一,本案的難度在於,這類案子都有領導批示,一旦立案,基本就要按著領導批示方向進行,因為領導不能有錯。」
胡煒升的律師李莊基本認可胡煒升的案子是一樁黑打錯案的說法。不過李莊北京時間2月10日晚上接受美國之音電話採訪時指出,今天是庭審的第一天,相關的證據還沒有出示,有關的法庭辯論還沒有開始,控方到底有哪些證據辯護人還沒有看到。因此有些問題現在說還為時過早。
*是否是美國公民?*
曾在薄熙來重慶打黑時期因替被告人辯護而坐了監獄的李莊說,今天的庭審暴露出的低級錯誤非常多,法庭衝突也很明顯。最大的衝突表現在控辯雙方對胡煒升的身份認定上。他說,法庭認定胡煒升是中國公民,而法庭又允許美國領事官員到庭,這是非常明顯的邏輯錯誤。
他說:「現在法庭關於這個問題暴露出來的很多邏輯上的錯誤就非常的明顯。比如說,法庭認定胡偉星是中國大陸公民,而又沒有他中國大陸公民的身份證。那麼既然你認定他是中國大陸公民,為甚麼又允許廣州美領館的總領事今天也到了現場。這個領事先生在法庭當場就說胡偉星是我們美國的公民。」
胡煒升關押候審期間沒有獲準得到美國領事幫助。中國方面說,胡煒升最後一次入境是從香港進入廣州,持的是香港居民身份證,不是美國護照。
律師李莊指出,如果胡煒升按大陸公民的身份對待,就不能適用涉外的程序。他又指出,法院認定胡煒升的中國大陸身份,從一個側面就否定了美國政府給胡煒升頒發的護照,這很荒唐,會引發外交上的糾紛。
李莊告訴記者,法院對34名被告的起訴書上除胡煒升之外,其他人都標明瞭大陸公民身份證號碼。李莊引用中國刑訴法規定,認定一名外籍人士應當看他最後一次入境的有效憑證。他說,胡煒升最後一次入境廣州用的是美國護照,而且胡煒升還到家鄉廣東惠州派出所辦了外籍人員的暫住證,有效期是一年。而大陸公民是不需要辦暫住證的。
李莊還爭辯說,如果認為從香港進入廣州是入境,那麼法院就是從一個側面否定了香港是中國的國土。
*是否有刑訊逼供?*
美聯社2月10日的報導引胡煒升的話稱,他之所以在坦白書上簽字是因為受到了酷刑。李莊告訴記者,三十多個被告都受到了毒打。下面是美國之音記者跟李莊的對話:
記者:「他是否都到了逼供啊?」
李莊:「哎呀,刑訊逼供非常的嚴厲。三十多個被告人都被嚴重的刑訊逼供,毒打。」
記者:「所以說胡煒升他認了,在坦白書上簽了字,是屈打成招?」
李莊:「對對對。全翻供了,在法庭上統統都翻供了。在上一次的庭前會上三十多個被告人都異口同聲地說自己遭到了如何如何,怎樣怎樣地毒打。」
胡煒升2012年被捕。之後,中國當局不許美國領事跟胡見面。被捕之前,胡煒升因為生意需要,頻繁來往於他的居住地美國洛杉磯和中國之間。
胡煒升1970年代後期從家鄉偷渡到香港,後來他拿到了香港居民身份。1994年,胡煒升舉家遷往美國,在洛杉磯定居,後來成為美國公民。
胡煒升案被認為是中國廣東高層打黑的重要政績,因此受到廣泛關注。胡煒升等34名被告的庭審至少需要半個月時間。
*打黑還是黑打?*
曾被官方媒體稱為「愛國華僑」的胡煒升星期一在廣州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以涉及黑社會的罪名出庭受審。胡煒升的家人和律師說他是守法商人,受到生意對手的構陷,為的是侵吞他的財產。美聯社引胡煒升的女兒的話說,所有的證據都證明她的父親是無辜的。
胡煒升的女兒胡倍甄2月8日在新浪微博發文說,她父親的案子「是中國各地為侵吞資產為目的進行的『黑打』的錯案之一,本案的難度在於,這類案子都有領導批示,一旦立案,基本就要按著領導批示方向進行,因為領導不能有錯。」
胡煒升的律師李莊基本認可胡煒升的案子是一樁黑打錯案的說法。不過李莊北京時間2月10日晚上接受美國之音電話採訪時指出,今天是庭審的第一天,相關的證據還沒有出示,有關的法庭辯論還沒有開始,控方到底有哪些證據辯護人還沒有看到。因此有些問題現在說還為時過早。
*是否是美國公民?*
曾在薄熙來重慶打黑時期因替被告人辯護而坐了監獄的李莊說,今天的庭審暴露出的低級錯誤非常多,法庭衝突也很明顯。最大的衝突表現在控辯雙方對胡煒升的身份認定上。他說,法庭認定胡煒升是中國公民,而法庭又允許美國領事官員到庭,這是非常明顯的邏輯錯誤。
他說:「現在法庭關於這個問題暴露出來的很多邏輯上的錯誤就非常的明顯。比如說,法庭認定胡偉星是中國大陸公民,而又沒有他中國大陸公民的身份證。那麼既然你認定他是中國大陸公民,為甚麼又允許廣州美領館的總領事今天也到了現場。這個領事先生在法庭當場就說胡偉星是我們美國的公民。」
胡煒升關押候審期間沒有獲準得到美國領事幫助。中國方面說,胡煒升最後一次入境是從香港進入廣州,持的是香港居民身份證,不是美國護照。
律師李莊指出,如果胡煒升按大陸公民的身份對待,就不能適用涉外的程序。他又指出,法院認定胡煒升的中國大陸身份,從一個側面就否定了美國政府給胡煒升頒發的護照,這很荒唐,會引發外交上的糾紛。
李莊告訴記者,法院對34名被告的起訴書上除胡煒升之外,其他人都標明瞭大陸公民身份證號碼。李莊引用中國刑訴法規定,認定一名外籍人士應當看他最後一次入境的有效憑證。他說,胡煒升最後一次入境廣州用的是美國護照,而且胡煒升還到家鄉廣東惠州派出所辦了外籍人員的暫住證,有效期是一年。而大陸公民是不需要辦暫住證的。
李莊還爭辯說,如果認為從香港進入廣州是入境,那麼法院就是從一個側面否定了香港是中國的國土。
*是否有刑訊逼供?*
美聯社2月10日的報導引胡煒升的話稱,他之所以在坦白書上簽字是因為受到了酷刑。李莊告訴記者,三十多個被告都受到了毒打。下面是美國之音記者跟李莊的對話:
記者:「他是否都到了逼供啊?」
李莊:「哎呀,刑訊逼供非常的嚴厲。三十多個被告人都被嚴重的刑訊逼供,毒打。」
記者:「所以說胡煒升他認了,在坦白書上簽了字,是屈打成招?」
李莊:「對對對。全翻供了,在法庭上統統都翻供了。在上一次的庭前會上三十多個被告人都異口同聲地說自己遭到了如何如何,怎樣怎樣地毒打。」
胡煒升2012年被捕。之後,中國當局不許美國領事跟胡見面。被捕之前,胡煒升因為生意需要,頻繁來往於他的居住地美國洛杉磯和中國之間。
胡煒升1970年代後期從家鄉偷渡到香港,後來他拿到了香港居民身份。1994年,胡煒升舉家遷往美國,在洛杉磯定居,後來成為美國公民。
胡煒升案被認為是中國廣東高層打黑的重要政績,因此受到廣泛關注。胡煒升等34名被告的庭審至少需要半個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