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慎坤:中國人均稅負近萬元意味著什麼?

2014年02月17日評論
【新唐人2014年2月17日訊】2月14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發佈「將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落到實處」的報告,報告指出:2013年,我國公共財政收入達到12.9萬億,人均宏觀稅負接近萬元。而「公共財政收入」僅是衡量「宏觀稅負」各指標中,口徑最小的一個。

中國社科院的報告顯示,90%以上的稅收收入來自企業,這意味著我國已成為當之無愧的高稅負國家,也意味著國人的稅負痛苦指數進一步飆升。報告還顯示,從2012年的資料來看,政府支出的比重占GDP比重已經突破了35%,在國際上屬於相對偏高的狀態。「全口徑」來看,政府支出中的投資和建設性支出占比超50%,遠高於發達國家10%左右的比重;而我國社會福利性支出比重約為40%,遠低於發達國家60%-70%的比重。

去年7月下旬,財政部經濟建設司發佈的一份報告也顯示,當前我國企業稅負重,綜合考慮稅收、政府性基金、各項收費和社保金等專案後的稅負達40%以上,超過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國家的平均水準。相關資料顯示,過去30年,OECD國家的平均宏觀稅負水準約為24%~27%,日本、韓國和美國的宏觀稅負相對較低,過去20年約在20%左右。

財政部的這份報告,證實了官方過去一直掩飾的稅負高的事實。記得早在2011年,《人民日報》、新華社曾專門發表文章,駁斥福布斯此前拋出的中國宏觀稅負高的論斷。然而,官方媒體和專家齊聲宣稱的「宏觀稅負」並不高,與億萬民眾親身感受到的稅負「痛苦」指數相去甚遠。老百姓沒有從住房、出行、消費、教育、醫療、養老等民生支出中直接感受到什麼好處,只感受到越來越重的稅負。

世界銀行曾對不同國家收入水準的類型提出過一個劃分標準:人均GDP低於785美元的國家為低收入國家,宏觀稅負的平均值一般為13.07%;人均GDP786—3125美元的國家為中下等收入國家,宏觀稅負平均值一般為18.59%;人均GDP3126—9655美元的國家為中上等收入國家,宏觀稅負平均值一般為21.59%;人均GDP大於9656美元的國家為高收入國家,宏觀稅負平均值一般為28.90%。

按照這個標準衡量,我國目前仍屬於中上等收入國家,而宏觀稅負水準,卻已經超過了高收入國家28.90%的水準。目前我國共有19個稅種,除個人所得稅、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印花稅、契稅、煙草稅、關稅、車船稅等等,貫穿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別是流轉稅的比重占稅收收入的七成以上。這意味著,納稅人需要繳納的很多稅,是看不到的流轉稅,並沒有反映在個人稅單上。

我國稅制與國外稅制的一個重大區別,就是政府的財政收入除稅收之外,還有一個幾乎可以與之並駕齊驅的收費主體:包括預算內收費、預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等等。把這些收入統統加起來與GDP相比較,才是真正的「宏觀稅負」。如果再把制度「之外」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還有形形色色的腐敗賄賂支出以及因通貨膨脹而提高的實際稅率,那就根本算不清楚稅負水準到底是多少了。

一國的宏觀稅負指數高低,還要參考民眾從政府的財政支出中受益多少。也就是說,稅負高低與稅負輕重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民眾是否從政府稅收中普遍受益。老百姓一般是從教育、醫療、養老、住房等政府民生支出中直接感受自己是否受益,而那些龐大的軍費公共安全經費以及政績工程行政開支三公經費並不會惠及民眾。無論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統計資料還是財政部的官方資料,近年來,我國財政支出中僅有28%左右用於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和就業服務等民生領域,而在發達國家這個比重一般都在60%以上,例如,挪威為70.6%,瑞典為68.6%,丹麥為71.6%,芬蘭為68.3%,法國為71%,義大利為61.9%,荷蘭為61.7%。

人們在關注財政收入增長的同時,更應該關注財政支出是否廣泛用於民生?財政支出是否建立了有效撥付機制並接受納稅人監督?北歐等國的稅負也較高,但公眾抱怨卻少,主要是因為財政收入大多用於改善民生。如果全民高稅負帶來了全民高福利,稅負高公眾也能坦然接受。

最可怕的是,我國全民「高稅負」換來的只是絕大多數人的「低福利」甚至是「無福利」,取之於民的稅收只用於少數人揮霍乃至被各種豆腐渣工程所吞噬,那才是全民的悲哀!當國民納稅比例已經高於發達國家,享受到的公共福利和社會保障卻少得可憐,面對畸形的生存壓力和生活成本,如公路高收費,醫療高收費,教育高收費……絕大多數人除了憤怒只能仰天長歎!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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