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訪客簽證常見問題解答

2014年02月20日移民
問 1 我已收到簽證,應該何時前往?
——不論簽證何時簽發,正如DS-2019表格上說明那樣,交流訪客僅可以在有關計劃開始前30日內進入美國。

問 2 何謂SEVIS系統?該系統對我有何影響?
——學生和交流訪客資訊系統(SEVIS)計劃要求學校及交流計劃核實所有新入學及繼續升學的外國學生及交流訪客的註冊狀態。交流訪客簽證申請人必須在獲發簽證前繳付SEVIS費用。申請人必須提供SEVIS I-901 費用收據作為付款證明。SEVIS網站有更多詳細資訊。

問 3 何謂"兩年規例"?
——"兩年規例"是用於美國移民法其中一章的常用術語。此章要求許多交流訪客在結束其交流訪問時先返回自己的國家,並在那裡實際居住最少兩年,之後才可以憑某類簽證(特別指H-1、L-1、K-1及移民簽證)返回美國。必須注意:當你獲發 J-1 簽證時,在DS-2019上對於兩年規例是否適用於你的結果僅為初步判斷。只有你稍後選擇申請H-1、L-1、K-1或移民簽證才會作出最後決定。

受兩年規例約束的J-1簽證持有人如果沒有首先返回家鄉兩年或取得認可的豁免,則有關人士是不許留在美國的,也不許申請調整/改變身份為被禁止的非移民身份(例如由J-1簽證改為H-1簽證),或是申請合法永久居留身份(綠卡)。你是否受兩年規例約束是由若干因素決定的,包括你的資金來源和你國家的"技能清單",而非由你花在美國的時間多少來決定。

問 4 兩年規例可以豁免嗎?
——有可能。只有國務院的簽證辦事處能夠授權豁免兩年規例。無論你的護照有何註釋,簽證辦事處都對你是否受有關規例約束有最終決定權。如果你受兩年規例約束,你或許能夠取得豁免。即使你受兩年規例約束,除了那些在上文註明的簽證外,你或許仍然合資格申請旅客簽證,或是任何其他非移民簽證。

來源:美國駐港澳總領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