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3月4日訊】昆明3.1慘案發生後,中國政府立即把這件事定性為「暴力恐怖襲擊」。儘管在當時,政府和現場民眾都還沒有說明犯事者是哪族人,甚至沒有說明他們是什麼外貌長相,但是大家一下子就都猜到了,犯事者一定是維族人。因為在中國政府那裡,像這一類事件,只要是維族人幹的就算恐怖襲擊,別族人幹的,漢族人幹的就統統不算。
就在昆明慘案兩天前,2月27日,貴陽有一輛公交車被人為縱火,造成6人死亡35人受傷,死者包括一個只有4個月大的嬰兒。同樣是發生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同樣是針對一般平民,同樣是連婦女小孩都不放過。犯事者蘇某是漢人。當局就沒說這是恐怖襲擊,而是把它定性為公交縱火案。去年6月7日,廈門也發生過一起公交縱火案,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傷,其殘酷性超過這次昆明事件。犯事者陳水總是漢人。當局也只是把它定性為刑事案件而沒有定性為恐怖襲擊。
昆明慘案發生後,騰訊視頻發表評論。評論人楊錦麟說,從昆明恐怖襲擊事件看,「疆獨恐怖主義」已經發生較大變異,其中有幾個新特點。第一個新特點就是,「在襲擊對象上,『疆獨』恐怖主義已經從政府和警察為主,徹底轉為針對無辜百姓」。
這話說對了。可見,一般的觀察者都注意到,此前的所謂「疆獨恐怖主義」,主要是針對政府和警察。這豈不是等於說,此前的所謂恐怖襲擊其實並不是恐怖襲擊嗎?
例如去年年底的新疆喀什事件。官方媒體的報導說:「12月30日上午6時許,新疆喀什地區莎車縣公安局遭到9名暴力恐怖份子持砍刀襲擊,暴力恐怖份子投擲爆炸裝置,縱火焚燒警車。」
我們知道,恐怖襲擊的定義乃是針對和危及平民生命安全的暴力行為。因此,襲擊公安局,而且還是在半夜三更(說明,新疆喀什和北京相差三個時區,北京時間上午6點是喀什時間半夜3點),也就是在平民最不可能在場的時候,這怎麼能算恐怖襲擊呢?如果攻擊公安局算恐怖襲擊,那麼,全世界所有的暴力革命者武裝反抗者就都是恐怖份子了。難道不是嗎?有哪個從事暴力革命或武裝反抗的團體--包括當年的共產黨--沒幹過襲擊公安局的事呢?
2008年7月1日,楊佳持刀隻身闖入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殺死6名警員,並造成4名警員受傷。民間稱楊佳是義士是大俠;官方判處楊佳死刑,但至少不敢給楊佳安上恐怖份子的罪名。為什麼同樣的事,換成維族人就定成恐怖份子了呢?
順便一提。有人問我,如果襲擊公安局不算恐怖襲擊,那麼911飛機撞五角大樓為什麼算恐怖襲擊?我的答覆是:單單是襲擊五角大樓並不算恐怖襲擊。911那次算恐怖襲擊是因為把滿載乘客的民航客機當炸彈,它首先殺害的是飛機上的所有乘客。眾所周知,劫持飛機本身就算恐怖活動,把客機當炸彈自然更算。
另外,我們也都知道,自殺式恐怖襲擊,除非是偶然失手,否則,攻擊者一方的傷亡數量總是大大地低於被攻擊的一方。例如這次昆明事件,犯罪團夥只6男2女8個人,只是用刀具作案,就造成了29名民眾死亡100多人受傷。這就和此前被當局定性為「疆獨恐怖襲擊」的事件構成強烈對比。此前被當局定性為「疆獨恐怖襲擊」的那幾件事,發動攻擊的一方死傷慘重,而他們給別人造成的傷害反而低得不成比例。
例如2011年新疆和田7.18事件,「恐怖份子」當場擊斃14人,抓捕4人,警察和民眾4死4傷;例如2012年12.28新疆皮山事件,「恐怖份子」當場擊斃7人(其中2名是女性),擊傷4人,抓捕4人(只是7-14歲的中小學生),公安幹警只1死1傷;更不用說前面提到的2013年年底的新疆喀什事件,「恐怖份子」當場擊斃8人,抓捕1人,公安民警零傷亡。單單是雙方死傷數字的對比,誰能相信這些事件是「有組織有預謀」的恐怖襲擊呢?
再有,這次昆明事件的發生,事先毫無徵兆,老百姓和地方政府毫無思想準備,故而躲避不及,制止不力,傷亡慘重。這就和2009年新疆烏魯木齊7.5事件完全不同。7.5事件的9天前,廣東韶關發生了嚴重的維族人和漢族人的流血衝突,而地方當局未作任何處置;消息和錄像傳到新疆,傳到烏魯木齊,引起維族人的強烈反應,漢維關係頓時變得十分緊張,偏偏自治區政府卻不做任何回應,有維族記者海萊特.尼牙孜專門找到自治區負責人,告知情況危急,當面提出化解應對的三條建議,自治區負責人卻置之不理。7月5日當天下午,有幾百名維族民眾在城中廣場和平集會,當局早有準備,立即出手強行打壓。緊張氣氛迅速升級。等到三個多小時後,一些維族人手持刀具棍棒開始攻擊漢人,當局卻按兵不動,聽任暴亂長達4個多小時,現場有警察都不去制止甚至不去報告,導致了大量無辜漢人的嚴重傷亡。這分明是當局欲擒故縱,有意為之。這和一般的恐怖襲擊很不一樣。把它和這次昆明事件一對照就看出來了。
昨天,3月2日,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表態,譴責暴徒,慰問受害者家屬,強調攻擊平民沒有任何正當理由,同時警告中國政府不要借此挑動漢維對立。我們知道,每次維族人出了所謂恐怖襲擊事件,當局都要指控世維會是黑手,但每次都提不出任何證據。很多漢人也呼籲,不要因為這件事而惡化漢維兩族人的關係,不要以反恐的名義不公正地對待維族人。
然而,正像我上面說明的那樣,這次昆明慘案是恐怖襲擊,但此前被當局指為恐怖襲擊的那些事件,如果不是全部,起碼也是絕大多數,都根本不是什麼恐怖襲擊。我們在嚴厲譴責這次昆明恐怖襲擊的同時,也必須為此前那些被錯誤地指控為恐怖襲擊因而被當作恐怖份子鎮壓的維族民眾鳴不平,要求對這些案子重新審理;我們必須堅決反對當局假借反恐而肆無忌憚地踐踏人權,並要求追究有關領導者的責任;否則,我們就不是在反對恐怖主義,而是在幫助恐怖主義,而且是在幫助最壞的恐怖主義--國家恐怖主義。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就在昆明慘案兩天前,2月27日,貴陽有一輛公交車被人為縱火,造成6人死亡35人受傷,死者包括一個只有4個月大的嬰兒。同樣是發生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同樣是針對一般平民,同樣是連婦女小孩都不放過。犯事者蘇某是漢人。當局就沒說這是恐怖襲擊,而是把它定性為公交縱火案。去年6月7日,廈門也發生過一起公交縱火案,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傷,其殘酷性超過這次昆明事件。犯事者陳水總是漢人。當局也只是把它定性為刑事案件而沒有定性為恐怖襲擊。
昆明慘案發生後,騰訊視頻發表評論。評論人楊錦麟說,從昆明恐怖襲擊事件看,「疆獨恐怖主義」已經發生較大變異,其中有幾個新特點。第一個新特點就是,「在襲擊對象上,『疆獨』恐怖主義已經從政府和警察為主,徹底轉為針對無辜百姓」。
這話說對了。可見,一般的觀察者都注意到,此前的所謂「疆獨恐怖主義」,主要是針對政府和警察。這豈不是等於說,此前的所謂恐怖襲擊其實並不是恐怖襲擊嗎?
例如去年年底的新疆喀什事件。官方媒體的報導說:「12月30日上午6時許,新疆喀什地區莎車縣公安局遭到9名暴力恐怖份子持砍刀襲擊,暴力恐怖份子投擲爆炸裝置,縱火焚燒警車。」
我們知道,恐怖襲擊的定義乃是針對和危及平民生命安全的暴力行為。因此,襲擊公安局,而且還是在半夜三更(說明,新疆喀什和北京相差三個時區,北京時間上午6點是喀什時間半夜3點),也就是在平民最不可能在場的時候,這怎麼能算恐怖襲擊呢?如果攻擊公安局算恐怖襲擊,那麼,全世界所有的暴力革命者武裝反抗者就都是恐怖份子了。難道不是嗎?有哪個從事暴力革命或武裝反抗的團體--包括當年的共產黨--沒幹過襲擊公安局的事呢?
2008年7月1日,楊佳持刀隻身闖入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殺死6名警員,並造成4名警員受傷。民間稱楊佳是義士是大俠;官方判處楊佳死刑,但至少不敢給楊佳安上恐怖份子的罪名。為什麼同樣的事,換成維族人就定成恐怖份子了呢?
順便一提。有人問我,如果襲擊公安局不算恐怖襲擊,那麼911飛機撞五角大樓為什麼算恐怖襲擊?我的答覆是:單單是襲擊五角大樓並不算恐怖襲擊。911那次算恐怖襲擊是因為把滿載乘客的民航客機當炸彈,它首先殺害的是飛機上的所有乘客。眾所周知,劫持飛機本身就算恐怖活動,把客機當炸彈自然更算。
另外,我們也都知道,自殺式恐怖襲擊,除非是偶然失手,否則,攻擊者一方的傷亡數量總是大大地低於被攻擊的一方。例如這次昆明事件,犯罪團夥只6男2女8個人,只是用刀具作案,就造成了29名民眾死亡100多人受傷。這就和此前被當局定性為「疆獨恐怖襲擊」的事件構成強烈對比。此前被當局定性為「疆獨恐怖襲擊」的那幾件事,發動攻擊的一方死傷慘重,而他們給別人造成的傷害反而低得不成比例。
例如2011年新疆和田7.18事件,「恐怖份子」當場擊斃14人,抓捕4人,警察和民眾4死4傷;例如2012年12.28新疆皮山事件,「恐怖份子」當場擊斃7人(其中2名是女性),擊傷4人,抓捕4人(只是7-14歲的中小學生),公安幹警只1死1傷;更不用說前面提到的2013年年底的新疆喀什事件,「恐怖份子」當場擊斃8人,抓捕1人,公安民警零傷亡。單單是雙方死傷數字的對比,誰能相信這些事件是「有組織有預謀」的恐怖襲擊呢?
再有,這次昆明事件的發生,事先毫無徵兆,老百姓和地方政府毫無思想準備,故而躲避不及,制止不力,傷亡慘重。這就和2009年新疆烏魯木齊7.5事件完全不同。7.5事件的9天前,廣東韶關發生了嚴重的維族人和漢族人的流血衝突,而地方當局未作任何處置;消息和錄像傳到新疆,傳到烏魯木齊,引起維族人的強烈反應,漢維關係頓時變得十分緊張,偏偏自治區政府卻不做任何回應,有維族記者海萊特.尼牙孜專門找到自治區負責人,告知情況危急,當面提出化解應對的三條建議,自治區負責人卻置之不理。7月5日當天下午,有幾百名維族民眾在城中廣場和平集會,當局早有準備,立即出手強行打壓。緊張氣氛迅速升級。等到三個多小時後,一些維族人手持刀具棍棒開始攻擊漢人,當局卻按兵不動,聽任暴亂長達4個多小時,現場有警察都不去制止甚至不去報告,導致了大量無辜漢人的嚴重傷亡。這分明是當局欲擒故縱,有意為之。這和一般的恐怖襲擊很不一樣。把它和這次昆明事件一對照就看出來了。
昨天,3月2日,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表態,譴責暴徒,慰問受害者家屬,強調攻擊平民沒有任何正當理由,同時警告中國政府不要借此挑動漢維對立。我們知道,每次維族人出了所謂恐怖襲擊事件,當局都要指控世維會是黑手,但每次都提不出任何證據。很多漢人也呼籲,不要因為這件事而惡化漢維兩族人的關係,不要以反恐的名義不公正地對待維族人。
然而,正像我上面說明的那樣,這次昆明慘案是恐怖襲擊,但此前被當局指為恐怖襲擊的那些事件,如果不是全部,起碼也是絕大多數,都根本不是什麼恐怖襲擊。我們在嚴厲譴責這次昆明恐怖襲擊的同時,也必須為此前那些被錯誤地指控為恐怖襲擊因而被當作恐怖份子鎮壓的維族民眾鳴不平,要求對這些案子重新審理;我們必須堅決反對當局假借反恐而肆無忌憚地踐踏人權,並要求追究有關領導者的責任;否則,我們就不是在反對恐怖主義,而是在幫助恐怖主義,而且是在幫助最壞的恐怖主義--國家恐怖主義。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