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判洗黑錢案 楊家誠被囚禁六年

2014年03月07日港澳
【新唐人2014年3月7日訊】香港法院3月3日判處英格蘭足球冠軍聯賽伯明翰俱樂部大股東楊家誠5項洗錢罪名成立,3月7日作出裁決,判處楊家誠六年有期徒刑。

據《BBC》報導,楊家誠共被起訴五項洗錢罪,全部罪名成立。主審法官遊德康在宣判時說,本案涉及跨境犯罪,其量刑須具阻嚇性,法律必須對這些人予以重擊。

法官還說,維護銀行體系廉潔對於維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至關重要。

報道稱,楊家誠在2007年至2001年期間利用多個銀行賬戶洗錢,總金額高達7.21億港元。

在2009年楊家誠以8150萬英鎊收購英國伯明翰足球俱樂部,並透過伯明翰環球控股有限公司對俱樂部進行控制。成為有史以來英超聯賽首位中國老闆。

今年2月,楊家誠辭去伯明翰足球俱樂部董事會、伯明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以及伯明翰環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的一切職務,但仍是俱樂部最大股東。

楊家誠財產來源不明

報道指,楊家誠於2011年6月因涉嫌洗錢被警方拘捕和起訴,即是他入股伯明翰足球俱樂部兩年之後。

他在審判過程中辯稱,其巨額財富是透過股票買賣、於中國大陸投資、在香港投資理髮店和在澳門賭博積聚而成。

但遊德康法官說,楊家誠無法說明其銀行戶口內將近1億港元財產的來源。他並非誠實的證人,試圖以連篇謊話來誤導法庭。

法官同時指出。雖然犯罪得益來源無從得知,但凡是有大量金額交易,就有合理懷疑是不法資金。

香港警察毒品調查科警司庚燕青表示,警方對判決感到高興和鼓舞,但警方要再研究判決書,決定是否要跟進調查,警方不排除仍有其他人員牽涉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