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3月19日訊】立法院長王金平在去年9月捲入司法關說案,遭國民黨撤銷黨籍,王金平隨後委任律師提起確認黨籍存在訴訟,今天(19日)下午一審宣判,判決王金平勝訴,保有國民黨黨籍,而王金平方面也發出聲明,表示自己是永久的國民黨黨員,對於這半年的紛擾深感不安與歉意。
記者姚瀚宇:「記者目前所在的位置是在臺北地方法院,立法院長王金平黨籍存在的訴訟,已經在剛剛5點左右的時候一審宣判了,判決王金平勝,確認黨籍存在,並且訴訟費用是由國民黨來負擔,我們來聽聽地方法院發言人以及兩造律師的說法。」
臺北地院發言人行政廳長賴劍毅:「經判決確認,王金平之中國國民黨黨籍存在,本院判決理由為,黨員是否損害黨譽,在程序合法的情況下,是屬於政黨自治之項目,法院應予尊重,然而,中國國民黨中央考績會的成員,僅由祕書長簽到黨主席,核定來組成,缺乏黨員民意基礎,其所作成的除名處分,違反人民團體法所訂的民主原則,該處分應屬無效。」
王金平委任律師許英傑:「首先,我們謝謝法官經過這半年的審理之後,調查相關的證據,做出公正的判決,保障我事務所當事人的權利。」
國民黨委任律師羅明通:「中國國民黨及被告呢,對於敗訴的判決呢,深感不解,與遺憾,我們會於收到判決書以後,仔細研究,再跟當事人作適當的建議。」
記者姚瀚宇:「目前國民黨方面律師表示,要等到收到判決書,再由當事人來決定是否上訴。」
新唐人記者姚瀚宇、瀋唯同臺北地院報導
記者姚瀚宇:「記者目前所在的位置是在臺北地方法院,立法院長王金平黨籍存在的訴訟,已經在剛剛5點左右的時候一審宣判了,判決王金平勝,確認黨籍存在,並且訴訟費用是由國民黨來負擔,我們來聽聽地方法院發言人以及兩造律師的說法。」
臺北地院發言人行政廳長賴劍毅:「經判決確認,王金平之中國國民黨黨籍存在,本院判決理由為,黨員是否損害黨譽,在程序合法的情況下,是屬於政黨自治之項目,法院應予尊重,然而,中國國民黨中央考績會的成員,僅由祕書長簽到黨主席,核定來組成,缺乏黨員民意基礎,其所作成的除名處分,違反人民團體法所訂的民主原則,該處分應屬無效。」
王金平委任律師許英傑:「首先,我們謝謝法官經過這半年的審理之後,調查相關的證據,做出公正的判決,保障我事務所當事人的權利。」
國民黨委任律師羅明通:「中國國民黨及被告呢,對於敗訴的判決呢,深感不解,與遺憾,我們會於收到判決書以後,仔細研究,再跟當事人作適當的建議。」
記者姚瀚宇:「目前國民黨方面律師表示,要等到收到判決書,再由當事人來決定是否上訴。」
新唐人記者姚瀚宇、瀋唯同臺北地院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