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茂名窩案「倖存」160人 後重啟調查

2014年04月21日時政
【新唐人2014年4月21日訊】(新唐人記者柳青綜合報導)近日,廣東茂名市政協原主席馮立梅涉嚴重違紀被調查。此前,茂名官場早已傳出馮立梅涉羅蔭國案,但在交代問題後從輕處理。據悉,本次重查茂名窩案出於「中央巡視組的要求」,該窩案共有200多人涉案,「當年放過了160餘人。

3月28日晚,廣東省紀委發布消息稱,茂名市政協原主席馮立梅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此前,茂名官場早已傳出馮立梅涉羅蔭國案,但在向專案組交代後被從輕處理未予追究。此番重查馮案,或又將掀起茂名官場新一輪「地震」。

已沉寂兩年的茂名官場窩案,爆發於2009年。包括原茂名常務副市長、兩任市委書記、政法委書記在內的官員陸續落馬,窩案共涉及廣東省管幹部24人、縣處級幹部218人,波及黨政部門105個,市轄六個縣(區)的主要領導全部涉案。

但被立案查處的只有61人,其中省管幹部19人、縣處級以下幹部42人。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的只有20人。

直到2012年,時任廣東統戰部長、原茂名市委書記周鎮宏被調查,茂名官場才恢復平靜。但這個平靜,再次因為馮立梅被查而打破。

報導稱,涉案而未被處理的官員們,讓很多落馬官員及其家屬們「不服氣」,他們一直在向廣東省、中央反映情況。接近廣東省紀委的人士透露,此次馮立梅被抓,就是中央巡視組來廣東之後接到了類似舉報。中央巡視組認為,當年對茂名腐敗窩案的處理,尚欠妥當。

報導指,當下的舊案重查,不但要查涉嫌貪腐官員,更應查「放過」貪腐的各路官員與執法者。

分析人士認爲,窩案中大批涉嫌貪腐官員被「放過」,最常見的理由是「法不責眾」——因為波及面太廣,全查會影響黨政部門的正常工作。這樣的理由實是杞人憂天。

且不說當地未涉案官員畢竟還是多數,且看看每年火熱的公務員考試就知道了,中國從來不缺想進入官場的精英人才。官場絕不應成為一個藏污納垢的地方,更不能成為貪腐官員的庇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