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4月22日訊】(新唐人記者唐迪綜合報導) 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落馬被查以來,大陸媒體陸續曝光了華潤集團的幾起突出的收購弊案。日前,知名財經評論家葉檀發表評論文章,揭穿了央企大佬利用收購與資產重組等手段進行大額利益輸送的黑幕。
陸媒披露華潤集團收購弊案
從4月15日被舉報,到17日中紀委證實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再到19日中共中央組織部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數日之內,宋林從42萬人的央企統帥,變為今年落馬被查的第7位省部級高官。外界一度猜測宋林奇蹟般地發跡,可能源於他有深厚的家庭背景。然而,21日大陸《新京報》報導稱,經調查了解,宋林出身寒門,「撫養他的親人此刻正在老家山東乳山市曲水村與貧病做鬥爭」。
那麼,毫無家世背景的宋林,迅速竄升到華潤集團這樣一個資金雄厚的央企董事長位子上的祕訣又是什麼呢?從他經手數起收購案而導致國有資產流失近百億來看,顯然他憑藉的不是正常的經濟頭腦與企業管理能力而上位。
宋林落馬後,《新京報》報導披露,2010年2月9日,華潤集團的子公司華潤電力,攜旗下山西華潤聯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和金業集團簽訂《企業重組合作主協議》,約定華潤聯盛、中信信託、金業集團以49%、31%、20%的比例出資,成立太原華潤煤業有限公司,並以太原華潤為重組平台,收購原金業集團的資產包。金業集團資產包權益整體作價約103億元。
據報導,就在華潤電力介入收購前不到3個月,前買主同煤集團與金業集團達成的這部分資產股價僅約為52億元。這意味著華潤收購價虛高了51億元。而且,華潤電力收購的金業集團資產,如今大多處於「撂荒」狀態,有的煤礦竟然淪為放羊場;焦化廠也一直處於停產、半停產狀態。到目前,這些資產包已貶值到可能只值當初收購價的一個零頭。
同時,《21世紀經濟報導》也披露了其他的華潤收購案例。2009年6月,華潤電力與山西聯盛能源集團共同出資組建華潤聯盛,註冊資本38億元,華潤電力持股66%,聯盛持股34%。華潤聯盛成立後,於6至10月收購山西呂梁之興縣、中陽、臨縣、石樓、交口等地38座煤礦,協議收購價78.85億元,按照山西省資源整合政策形成12對主體礦井。華潤內部審計發現,華潤聯盛7對礦井採礦權評估值為41.02億元,高估8.28億元,虛高20.19%。通過收購的辦法,60億的資金被安全洗出,收購成為大額利益輸送捷徑。
葉檀:收購成為央企大佬進行利益輸送的手段
針對上述案例,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專欄作家葉檀4月22日發表評論文章《蔣潔敏與宋林是怎樣誕生的?》,揭穿了這些收購案例背後隱藏的利益輸送真相。
文章表示,從中石油、華潤、三峽集團等曝光的案例來看,「利益輸送貫穿所有領域」,大宗的輸送則多以資源收購、工程外包、工程採購等方式進行,宋林案即是典型的案例。而買家至今藏身幕後的魯能收購案,700億的魯能集團被37億收購,也是大額利益輸送手法的典型。這些案例都是「對大型國企的沉重打擊」。
文章寫道:「資源收購,不顯山不露水,找家馬甲公司做個虛假評估,少則幾億多則數百億的資金滾滾而來。」
文章分析,從理論上說,央企產權屬於全體國民,由國務院國資委代行產權所有人之責。但事實上,沒有人真正擁有這些產權,也沒有普通國民能染指這些產權,而這些公司的內控機制「形同虛設」。
更為可笑的是,原本應該通過稅收與國企紅利上繳來體現產權與分配權的公眾性的央企,卻常常能獲得巨額的政府補貼,比如,從2011年至2013年,中石油連續3年成為A股「補貼王」,分別獲得補貼67.34億元、94.06億元、103.47億元。
文章質問:「這些資金到底補貼給了誰?利益輸送背後真正的獲利者是誰?央企到底是誰的錢袋子?」「毫無疑問,貪婪的權貴之手伸進央企,成為央企產權的真正擁有者,可以隨時提現。」
文章表示,由於大量資源集中於央企,而權力又沒有得到有效制約,於是,權貴們有機會「把社會財富連鍋整個端走」,「宋林等人做的,只是報效權力主子而已」。
早在去年7月19日,宋林第一次被新華社記者舉報時,葉檀便發表博客《財富進入誰的腰包?》分析了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與後果。
博文表示,操縱資產估值進行利益輸送,在不完善的市場屬於常規尋租法,中國的國企與民企,未上市公司與上市公司都「概莫能外」。「只要存在弱勢的一方,只在存在利益輸送的空間,只要存在瞞天過海的評估機構,只要沒有公正的司法救濟途徑,利益被出賣的一方只能吃啞巴虧。」
博文表示,理論上,大型金融機構、國務院國資委下屬的央企,受到重重監管,但事實上,「從中鋼集團併購的巨額虧損,以及此次宋林所受的質疑來看,所謂的重重監管不過是薄紙一張。資產愛怎麼評估就怎麼評估,幾十億的資金愛買哪家垃圾企業就買哪家垃圾企業,大不了說一句投資失誤,在利益輸送者的支持下換個肥缺照樣當差。」
博文警告當局:「典型大企業已經遭到舉報,不信任的情緒迅速蔓延,如果不能以底線公平及時重塑信任機制,不可避免的權貴資本主義將使中國比巴西、俄羅斯糟糕百倍,這兩個國家畢竟人口少、資源多,靠賣家當也能喝上粥。」
陸媒披露華潤集團收購弊案
從4月15日被舉報,到17日中紀委證實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再到19日中共中央組織部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數日之內,宋林從42萬人的央企統帥,變為今年落馬被查的第7位省部級高官。外界一度猜測宋林奇蹟般地發跡,可能源於他有深厚的家庭背景。然而,21日大陸《新京報》報導稱,經調查了解,宋林出身寒門,「撫養他的親人此刻正在老家山東乳山市曲水村與貧病做鬥爭」。
那麼,毫無家世背景的宋林,迅速竄升到華潤集團這樣一個資金雄厚的央企董事長位子上的祕訣又是什麼呢?從他經手數起收購案而導致國有資產流失近百億來看,顯然他憑藉的不是正常的經濟頭腦與企業管理能力而上位。
宋林落馬後,《新京報》報導披露,2010年2月9日,華潤集團的子公司華潤電力,攜旗下山西華潤聯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和金業集團簽訂《企業重組合作主協議》,約定華潤聯盛、中信信託、金業集團以49%、31%、20%的比例出資,成立太原華潤煤業有限公司,並以太原華潤為重組平台,收購原金業集團的資產包。金業集團資產包權益整體作價約103億元。
據報導,就在華潤電力介入收購前不到3個月,前買主同煤集團與金業集團達成的這部分資產股價僅約為52億元。這意味著華潤收購價虛高了51億元。而且,華潤電力收購的金業集團資產,如今大多處於「撂荒」狀態,有的煤礦竟然淪為放羊場;焦化廠也一直處於停產、半停產狀態。到目前,這些資產包已貶值到可能只值當初收購價的一個零頭。
同時,《21世紀經濟報導》也披露了其他的華潤收購案例。2009年6月,華潤電力與山西聯盛能源集團共同出資組建華潤聯盛,註冊資本38億元,華潤電力持股66%,聯盛持股34%。華潤聯盛成立後,於6至10月收購山西呂梁之興縣、中陽、臨縣、石樓、交口等地38座煤礦,協議收購價78.85億元,按照山西省資源整合政策形成12對主體礦井。華潤內部審計發現,華潤聯盛7對礦井採礦權評估值為41.02億元,高估8.28億元,虛高20.19%。通過收購的辦法,60億的資金被安全洗出,收購成為大額利益輸送捷徑。
葉檀:收購成為央企大佬進行利益輸送的手段
針對上述案例,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專欄作家葉檀4月22日發表評論文章《蔣潔敏與宋林是怎樣誕生的?》,揭穿了這些收購案例背後隱藏的利益輸送真相。
文章表示,從中石油、華潤、三峽集團等曝光的案例來看,「利益輸送貫穿所有領域」,大宗的輸送則多以資源收購、工程外包、工程採購等方式進行,宋林案即是典型的案例。而買家至今藏身幕後的魯能收購案,700億的魯能集團被37億收購,也是大額利益輸送手法的典型。這些案例都是「對大型國企的沉重打擊」。
文章寫道:「資源收購,不顯山不露水,找家馬甲公司做個虛假評估,少則幾億多則數百億的資金滾滾而來。」
文章分析,從理論上說,央企產權屬於全體國民,由國務院國資委代行產權所有人之責。但事實上,沒有人真正擁有這些產權,也沒有普通國民能染指這些產權,而這些公司的內控機制「形同虛設」。
更為可笑的是,原本應該通過稅收與國企紅利上繳來體現產權與分配權的公眾性的央企,卻常常能獲得巨額的政府補貼,比如,從2011年至2013年,中石油連續3年成為A股「補貼王」,分別獲得補貼67.34億元、94.06億元、103.47億元。
文章質問:「這些資金到底補貼給了誰?利益輸送背後真正的獲利者是誰?央企到底是誰的錢袋子?」「毫無疑問,貪婪的權貴之手伸進央企,成為央企產權的真正擁有者,可以隨時提現。」
文章表示,由於大量資源集中於央企,而權力又沒有得到有效制約,於是,權貴們有機會「把社會財富連鍋整個端走」,「宋林等人做的,只是報效權力主子而已」。
早在去年7月19日,宋林第一次被新華社記者舉報時,葉檀便發表博客《財富進入誰的腰包?》分析了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與後果。
博文表示,操縱資產估值進行利益輸送,在不完善的市場屬於常規尋租法,中國的國企與民企,未上市公司與上市公司都「概莫能外」。「只要存在弱勢的一方,只在存在利益輸送的空間,只要存在瞞天過海的評估機構,只要沒有公正的司法救濟途徑,利益被出賣的一方只能吃啞巴虧。」
博文表示,理論上,大型金融機構、國務院國資委下屬的央企,受到重重監管,但事實上,「從中鋼集團併購的巨額虧損,以及此次宋林所受的質疑來看,所謂的重重監管不過是薄紙一張。資產愛怎麼評估就怎麼評估,幾十億的資金愛買哪家垃圾企業就買哪家垃圾企業,大不了說一句投資失誤,在利益輸送者的支持下換個肥缺照樣當差。」
博文警告當局:「典型大企業已經遭到舉報,不信任的情緒迅速蔓延,如果不能以底線公平及時重塑信任機制,不可避免的權貴資本主義將使中國比巴西、俄羅斯糟糕百倍,這兩個國家畢竟人口少、資源多,靠賣家當也能喝上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