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租霸台北法庭飆淚 獲罰38萬

2014年05月06日港澳
【新唐人2014年5月6日訊】台灣台北法官5月6日宣判,2名不足20歲的香港少女租霸分別量刑5個月,拘役40天。兩人可共繳納38萬元新台幣(折約1.26萬美元)以免於坐牢。案件可以上訴。

來自香港的兩名年齡分別為19歲和18歲的少女曾麗雲、邱曉彤,今年年初在台北市的出租屋內搞破壞,她們割破沙發,砸毀微波爐,到處弄的髒兮兮,亂七八糟,還把房東的電視機偷走,被告上法庭。

4月21日,兩人出庭受審,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而且當場飆淚,哭著說自己很後悔。

6日法官的宣判,被認為是鑒於兩人沒有犯罪前科,且年紀輕輕,所以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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