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口袋罪 在家開會也入罪

2014年05月09日六四事件
【新唐人2014年05月09日訊】艾倫:中國大陸知名維權律師浦志強及其他四人,因參與民間「六四紀念研討會」,5月6號確定被中共當局以「尋釁滋事」的罪名刑事拘留。

大宇:法律業界人士評論說,現在在中國,所謂的尋釁滋事罪應該改名叫作「讓領導不高興」罪。

知名維權律師浦志強等四人在參加六四紀念研討會後,被中共當局以「尋釁滋事」罪刑拘。外媒聚焦,在家中開研討會,怎麼也成了「尋釁滋事」?

前大陸法官王學峰:「尋釁滋事罪包括的行為都是在公共場所裡發生的,比如說隨意毆打他人,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而他們在家裡開研討會,不屬於它(尋釁滋事罪名)包括的任何行為。」

出席5月3號這場研討會的十幾人中,還有年近八旬的天安門母親張先玲女士,在25年前的六四鎮壓中,她失去了自己19歲的兒子。她也質問,與會者何罪之有?

張先玲:「有人來找我了解情況,就說『是不是有個聚會,都甚麼內容』,我說大家對『六四』的看法唄。我們要求它(當局)說出真相,所以我們也在不斷的說出真相,拒絕遺忘。」

參加研討會的十多人中,至今已有五人被刑拘,其中還包括中國最著名的哲學學者徐友漁,北京電影學院教授郝建等。事件引起大陸法律業界強烈的反彈,質疑中共任意擴大尋釁滋事罪的囊括範圍。

前大陸法官王學峰:「這個『尋釁滋事罪』是從『口袋罪』分離出來的一個罪名。當年法律界就流傳一句話叫作,『流氓罪是個筐,甚麼都能裝』﹔現在尋釁滋事罪也是一個『口袋罪』,它成為當權者假以法律名義,打壓民眾的一個工具了。當局濫用尋釁滋事罪,都用在抗強拆的房屋業主,維權人士與律師,另外還有信仰團體的成員上。」

有法律專家質疑,從去年開始,在網路轉發帖子就可能被冠以尋釁滋事罪,到今年,在家中開討論會也能「尋釁滋事」。法律業者批評,現在中共的釋法者不懂法律,只懂當局的需要。

新唐人記者林瀾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