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5月15日訊】四川宜賓珙縣珙泉鎮上訪人曹忠文、身份證512533195209050017。曹忠文現年62歲四川珙縣人,右腳肢體二級殘疾人。
1977年被珙縣派出所非法抄家當年被非法關押四次歷時100多天,抄家的理由是曹忠文開設的手工電器修理攤是地下工廠。在關押的100多天中曹忠文以死抗爭先後絕食四次歷時27天。被釋放後無任何手續。1993年4月珙縣國土局將曹忠文位於珙縣上羅鎮新仁街92.04平方米的私人產權房屋無故確權給其他人,在歷時7年反覆不斷上訪上告後於2000年1月31號珙縣人民法院以珙縣國土局錯誤頒發《國有土地證》但沒有導致曹忠文受經濟損失,為此曹忠文的上訴理由被駁回並失去私有房屋產權。
1992年5月12日曹忠文的大女兒曹宇{時年10歲}在學校被拐,報警後警察不作為、不受理拐賣人口案件。2004年3月8號曹忠文的小女兒曹靜(時年11歲)在學校被三個男學生打傷左眼眶,造成曹靜左眼眶眉骨處血腫,視力急劇下降。
2010年曹忠文在住房條件極其破爛的情況下向珙縣相關各部門申請要求居住廉租房,由於提及到珙縣廉租房分配的腐敗問題引起基層幹部不滿,2010年至今四年間曹忠文本人及其家人數次被人組織策劃毆打,被非法關押六次每次均以絕食抗掙結束。
綜上所述情況曹忠文一直在北京、省、市、縣各級政府法律部門奔走呼號,若干年來各級政府職能部門都或多或少批示過一些要求地方政府為曹忠文解決實際問題的文件,但發生在曹忠文一家身上的永遠是地方政府的迫害、反覆迫害、一而再再而三的迫害。曹忠文從1977年抗爭至今已經37年,人也從25歲的年青小伙變成62歲白髮蒼蒼的老人。
1977年被珙縣派出所非法抄家當年被非法關押四次歷時100多天,抄家的理由是曹忠文開設的手工電器修理攤是地下工廠。在關押的100多天中曹忠文以死抗爭先後絕食四次歷時27天。被釋放後無任何手續。1993年4月珙縣國土局將曹忠文位於珙縣上羅鎮新仁街92.04平方米的私人產權房屋無故確權給其他人,在歷時7年反覆不斷上訪上告後於2000年1月31號珙縣人民法院以珙縣國土局錯誤頒發《國有土地證》但沒有導致曹忠文受經濟損失,為此曹忠文的上訴理由被駁回並失去私有房屋產權。
1992年5月12日曹忠文的大女兒曹宇{時年10歲}在學校被拐,報警後警察不作為、不受理拐賣人口案件。2004年3月8號曹忠文的小女兒曹靜(時年11歲)在學校被三個男學生打傷左眼眶,造成曹靜左眼眶眉骨處血腫,視力急劇下降。
2010年曹忠文在住房條件極其破爛的情況下向珙縣相關各部門申請要求居住廉租房,由於提及到珙縣廉租房分配的腐敗問題引起基層幹部不滿,2010年至今四年間曹忠文本人及其家人數次被人組織策劃毆打,被非法關押六次每次均以絕食抗掙結束。
綜上所述情況曹忠文一直在北京、省、市、縣各級政府法律部門奔走呼號,若干年來各級政府職能部門都或多或少批示過一些要求地方政府為曹忠文解決實際問題的文件,但發生在曹忠文一家身上的永遠是地方政府的迫害、反覆迫害、一而再再而三的迫害。曹忠文從1977年抗爭至今已經37年,人也從25歲的年青小伙變成62歲白髮蒼蒼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