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6月21日訊】澳洲移民部長莫爾森欲立法,允許澳洲政府為政府頒發的難民保護簽證設置上限,澳洲高等法院推翻了這個法律。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兩個由難民提交的孤立案件表示,這兩個人都被認定為合法難民,但是卻由於聯邦政府設置的上限而失去了獲得澳洲保護簽證的權利,其中一名是來自於艾塞爾比亞的15歲的孩子,他去年作為偷渡者搭乘一艘船來到澳洲,還有一名是巴基斯坦男子,他於2012年抵達聖誕島。
根據聯邦政府的法律,一旦難民身份得到確定,莫爾森有90天的時間來決定是否下發澳洲保護簽證。由於參議院阻止聯邦政府再次引入臨時保護簽證,因此莫爾森將本財政年的保護簽證數量限制為2,773份。
但是高等法院裁定,作為移民部長莫爾森沒有權利根據時間來限制政府發出的保護簽證的數量。法庭命令莫爾森重新考慮難民獲得保護簽證的條件。
將這兩個案子提交法庭的難民律師曼尼(David Manne)認為高等法院的裁決將強迫聯邦政府改變對難民的政策。
曼尼說:「澳洲目前的法律不允許政府為每年下發的保護簽證設置上限,而聯邦政府一直都在考慮阻止難民獲得永久簽證的藉口,而現在高等法院裁決政府的這些藉口不合法,如果這些人被定為難民。而且滿足了澳洲政府的技術和公共利益要求,他們就應該獲得保護簽證而且獲得永久居留的權利。」
他估計那些已經被批准難民身份但是卻沒有獲得保護簽證的難民人數可能已經有上千人。他說:「根據我們從這個案子中得到的消息,有1,400人已經被認定為難民,而且數量可能會更多,這需要聯邦政府進一步做出解釋。」
綠黨的移民發言人漢森楊(Sarah Hanson-Young)表示高院的這個裁決將幫助上千名難民。她說:「這是公平和尊嚴的一個偉大勝利,這意味著那些到澳洲的,應該得到保護的,但是在無望中等待的難民現在可以在澳洲繼續他們將來的生活,可以在澳洲重建自己的未來,而不用擔心被遣送回家再受迫害。」
莫爾森的一個發言人則表示,澳洲政府的政策不允許船民留在澳洲。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兩個由難民提交的孤立案件表示,這兩個人都被認定為合法難民,但是卻由於聯邦政府設置的上限而失去了獲得澳洲保護簽證的權利,其中一名是來自於艾塞爾比亞的15歲的孩子,他去年作為偷渡者搭乘一艘船來到澳洲,還有一名是巴基斯坦男子,他於2012年抵達聖誕島。
根據聯邦政府的法律,一旦難民身份得到確定,莫爾森有90天的時間來決定是否下發澳洲保護簽證。由於參議院阻止聯邦政府再次引入臨時保護簽證,因此莫爾森將本財政年的保護簽證數量限制為2,773份。
但是高等法院裁定,作為移民部長莫爾森沒有權利根據時間來限制政府發出的保護簽證的數量。法庭命令莫爾森重新考慮難民獲得保護簽證的條件。
將這兩個案子提交法庭的難民律師曼尼(David Manne)認為高等法院的裁決將強迫聯邦政府改變對難民的政策。
曼尼說:「澳洲目前的法律不允許政府為每年下發的保護簽證設置上限,而聯邦政府一直都在考慮阻止難民獲得永久簽證的藉口,而現在高等法院裁決政府的這些藉口不合法,如果這些人被定為難民。而且滿足了澳洲政府的技術和公共利益要求,他們就應該獲得保護簽證而且獲得永久居留的權利。」
他估計那些已經被批准難民身份但是卻沒有獲得保護簽證的難民人數可能已經有上千人。他說:「根據我們從這個案子中得到的消息,有1,400人已經被認定為難民,而且數量可能會更多,這需要聯邦政府進一步做出解釋。」
綠黨的移民發言人漢森楊(Sarah Hanson-Young)表示高院的這個裁決將幫助上千名難民。她說:「這是公平和尊嚴的一個偉大勝利,這意味著那些到澳洲的,應該得到保護的,但是在無望中等待的難民現在可以在澳洲繼續他們將來的生活,可以在澳洲重建自己的未來,而不用擔心被遣送回家再受迫害。」
莫爾森的一個發言人則表示,澳洲政府的政策不允許船民留在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