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雛軍爆料:周永康直接推翻最高檢決議

2014年08月12日周永康內幕
【新唐人2014年8月12日訊】(新唐人記者張旖旎綜合報導)據大陸媒體8月11日報導,格林柯爾集團創辦人顧雛軍發布微博稱,他在2006年蒙冤涉案,最高檢當時下達不起訴和放人的決議。但周永康為保護其利益集團,干涉司法並批示重判顧雛軍。顧稱,周此舉「不僅是違法行為,而且是違憲行為」。而執行周指令的廣東佛山法院官員在判處顧10年監禁後,卻在一個月內迅速升職。

顧雛軍8月11日在微博上說:「佛山中院繼續肆無忌憚枉法搶劫我的個人財產,這個真實事件充分證明了如果不徹底清算周永康這十年來法制倒退的罪行,就不可能讓法律的公平正義體現在每一個司法事件當中。」

顧雛軍還在微博附上了致佛山中級法院院長陳陟雲的公開《抗議信》。在抗議信中,顧雛軍稱其在8月1日收到的佛山市中級法院文件,提出對其個人財產進行分配,這是赤裸裸的枉法搶劫。法院對顧雛軍財產的「分配」包括拋售股票後的款項及紅利、住房以及工資等共1400多萬元。

據大陸媒體介紹,顧雛軍是格林柯爾系的創始人,控制科龍電器等五家上市公司。2005年1月登上了第二屆「胡潤資本控制50強」榜首。2005年9月顧雛軍被抓,2008年因虛假註冊、挪用資金等罪名被判刑10年。

顧雛軍在其抗議信中介紹,在2006年顧雛軍案審理期間,最高檢察院曾集體認定「本案立案動機不純,不符合立案條件,應做不起訴處理」。他說,最高檢於2006年3月25日發函指示廣東公安放人,3月28日又追加了一道指示放人的督辦函。就在顧雛軍將要被釋放前的幾個小時,周永康為保護其利益集團中的人,打電話給廣東公安,不許廣東公安放人。

抗議信主要是針對佛山中院院長陳陟雲,顧雛軍在信中向陳陟雲喊話:「佛山市法院院長,當然知道最高檢是中國唯一有權最終做出不起訴決定的法律機構,而時任公安部長的周永康是無權推翻最高檢不起訴決定的,當時您已經是佛山中院的副院長……我堅信您這位北京大學法律系的高才生肯定應該知道周永康這種推翻最高檢不起訴決定的行為不僅是違法行為,而且是違憲行為……」

顧雛軍在抗議信中說,周永康後來再次「以朕即法律的姿態」做出了判顧雛軍重罪的批示。2008年1月,顧雛軍被重判10年後,陳陟雲立馬受到嘉獎,當年2月即被提升為佛山法院院長。隨後各地官員上行下效,不管有罪無罪,所有的民營企業家皆可收拾,無罪偽造證據也可入罪。

另據大陸媒體報導,顧雛軍在2012年9月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