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役男新法規條件更寬鬆

2014年08月26日洛杉磯
【新唐人2014年08月26日訊】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局長龔中誠,於8月23日在洛僑中心為僑民說明有關中華民國護照,文件驗證、臺美雙方免簽90天護照的應用,及僑民如何使用緊急救助等服務。

龔中誠局長及隨行官員一行人,預定前往四個美國城市為僑民解說領務法規及相關便民措施,也為現場觀眾解答疑問。洛杉磯是參訪的第一站。

17歲來美,目前已取得醫學博士的郭先生需要確定役男退伍的時間。

旅美華僑郭先生:「他們回答的很好,就是現在回去年紀是你36歲的12月底,換言之是37歲的1月1號才可以回去,才是役男退伍的年紀。」

他在美求學期間幾乎每年都回臺探親一次。

旅美華僑郭先生:「要確定法律的限制,那一年要回去的話先上他們的官方網站,或是來這種文教基金會詢問,只要是按照法規之內的,回去時間都很安全。」

台灣目前對役男的新規定為,19歲以後只要持有外國大學或研究所的學校申請許可證都可准許出國,且首次申請不需驗證,但已在外國就學,返臺探親後需要再出國的人,則需提供在學證明。役男回臺期限為3個月,若有特殊情況可再延長3個月。

駐洛杉磯臺北經文處移民祕書洪聖竣表示,想到台灣觀光,進行商務訪問或學術交流的大陸人士,只要持有綠卡、學生或工作簽證,都可到該處提出申請。

新唐人記者袁清宇、鄭浩洛杉磯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