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8月28日訊】【熱點互動】(1201)四判死刑今無罪 正義伸張了嗎:怎樣的司法程序,造成這樣的人間悲劇。
主持人:觀眾朋友,關注全球熱點,與您真誠互動,歡迎您收看這一期的《熱點互動》熱線直播節目。四判死刑,8年等待,最後終於死裡逃生,一場案件的判決引人深思。
22日,福建省高院宣判念斌無罪並釋放的時候,念斌泣不成聲,一齣現代版楊乃武的故事在上演。人們不禁在吶喊並且要天問,究竟在怎樣的司法制度下才會使無辜者四進鬼門關?在這樣的體制下,又會製造出多少「念斌案」?又有幾個人會像念斌這樣的幸運?人們不禁也在問,整個案件的背後究竟誰會為之承擔責任?圍繞著相關話題今天我們將和觀眾朋友展開討論。
您現在正在收看的是《熱點互動》熱線直播節目,歡迎您撥打我們的熱線電話發表您的見解,熱線電話號碼是:646-519-2879;中國大陸的觀眾朋友可以撥打我們的免費熱線電話參與討論,電話號碼是:950-403-33999,接通之後再撥899-116-0297。今天在節目現場的是政論家橫河先生。
橫河先生,我們今天討論的這個案件,可以說非常發人深省、引人深思,一個無辜者四次在鬼門關裡進去又出來,最後終於被判無罪。首先一個問題,這樣的冤案究竟是如何製造出來的?您可否為大家解讀?
橫河:過程其實大家已經很清楚了。當時是鄰居家裡面中毒,中毒後全家送到醫院去搶救,其中有兩個孩子中毒太深去世了。當時就破了案,把念斌作為主要嫌疑犯抓了起來。把他抓起來以後主要用兩種方式,一種是酷刑,嚴刑拷打逼他承認;還有一個就是威脅要動他家裡的人,用家人來威脅他,這種情況最後就屈打成招。屈打成招的過程他自己與他家人歷次都描述得很清楚。
其實屈打成招這種事情不僅是在這個案子。我們現在正在討論的這個案子,其實您應該注意到,公安送審的時候,中級法院判的是死刑,第一次送到福建省高院,被高院退回去了,理由是證據不足,而且很多證據顯然是漏洞太大,就退了回去。退回去重審以後繼續是死刑,就這樣反覆了4次。
有一次是福建高院否決了,但是第二次福建高院又批准了,這很奇怪。當底下再次送上來的材料和第一次送上來的材料是一樣的時候,福建高院還批准了。後來又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又否決了。就這麼來回。
這冤案的過程,我們可以看到實際上製造冤案的是公安部門,最早期,公安部門下決心一定要破這個案子。在中國,破案率特別是命案的破案率是公安部門的政績。你可以看到,很多案子偵破以後,在還沒有審理的過程當中,公安的請功報告已經送上去要領功了。一立功以後,工資、官員升級、獎金全會升上去,所以對他們來說就非常重要。
還有一個說法,中國出來一家新型的主流媒體「澎湃新聞社」談道,2004年周永康有一個批示:「命案必破。」這是上面下來的壓力,這個案子如果不破,公安部門的人可能就吃不了兜著走。這也是一種壓力,最終要用各種方法把這個案子破掉。所以這就是製造出冤假錯案的一個重要原因。我們現在討論的僅僅是一例,在這種壓力下製造的冤案甚至死刑冤案非常多。
主持人:可以說整個冤案的製造過程非常曲折,而且多次反覆,最後案件重審,以至於最終被判無罪的主要原因是什麼?翻案的原因是什麼?
橫河:我覺得有幾個因素。第一個因素,這純粹是一件刑事案,比較單純,就是中毒,涉嫌投毒的案子。這個案子因為是屈打成招,因此有很多地方對不上。按照中共官方說法,現在這個案子反映了民眾對司法系統的信心;案子翻過來了。
司法系統現在採用的是什麼?不是命案被破了,是「疑案從無」,如果這個案子有疑點,那就是當無。但是這個案子實際上不是疑案,按照任何一個國家的標準、任何司法系統的標準或按照中國司法系統的標準,這個案子是不能立案的,因為它不是疑案;是冤案。
冤案和疑案不是一回事,所以這不能說是「疑案從無」,這是不行的。但是它比較單純,它就是刑事案,不牽涉政治問題。那麼牽涉到什麼呢?為什麼前面反覆破不了呢?是因為一旦定了這個案子以後,很多人就有利益在裡面了,因此官官相護,檢察院不可能徹底否決公安部門,它不會說:「這案子不能立案。」是把它退回去讓他們補充材料,留很多後路。公安部門當然不願意承認錯誤。
像這種案子的主力是來自於已經辦案的人的利益,而不是來自於政治因素或其它因素,這跟良心犯不一樣,良心犯沒有這個問題。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因為這案子本身的疑點太多,報到上面以後它也不敢批。因為批了以後要承擔責任的。
再一個,為什麼8年了這麼反反覆覆都沒有否定?在這之前的模式是「寧枉勿縱」,寧願冤枉一大堆,也不會放過一個,而現在的模式可能有所改變。我覺得與周永康的下台是有關係的,他的那一套,至少他的黨羽現在不敢在這種事情上再興風作浪了,即使他沒有倒,也不值得在這個時候去鬧出一點事情來。可能跟這個有一定的關係,所以最終這個案子能夠翻過來。
當然還有一點很重要,他有一個姊姊一直用各種方法在外面為他奔波,找律師、找證據這方面做得比較多一些,好就好在她能夠找到很多對她弟弟有利的證據。很多人評鑑福建的兩個案子,吳昌龍案和念斌案,大家說,到現在,沒有看到司法上有任何光明的地方,就看到這兩個人的姊姊有滾釘板的勇氣、有滾釘板的精神去為弟弟申冤。這是很重要的,但是也表示很悲慘,如果沒有一個這樣的姊姊,可能他已經死好幾回了,跟吳昌龍的案子也是一樣的。
主持人:無辜者最終被釋放,對於個人來說自然是好事。也有人問,這件事情上是不是應該鼓勵法官?通過這樣非常曲折的案件來看,是不是代表中國司法的進步?您怎麼解讀?
橫河:不是有兩種說法?在這之前是「命案必破」,寧願冤枉一百個,也不會錯放過一個,這是以前的做法;現在的做法,宣稱:基本上是疑案。就算這個案子沒有了,從輕,寧願放過一個也不冤枉一個。說法是這麼說的,但是要看到一點,不管是「命案必破」也好,還是「寧願放過一個也不冤判一個」也好,它仍然是一道行政命令。還是人治,不是法治。當然,中共現在在宣傳「司法機構正準備改革」,但改革的方案我們沒有看到,至少到現在為止沒有出現。
實際上在這起所謂的「命案」之前把死刑判決權授予最高法院,這一步已經做了,但是並沒有解決很多的冤案。我們可以看到,《南都深周刊》有一篇長篇報導,列舉了一年之內被翻案的一些案子,一共有九個案子,最長的是18年。到現在翻過來的這些案子,我覺的都是偶然性很大的案子,並不是整個司法系統,因為你可以看到,這些案子共同的特徵都是殺人嫌疑案。
那麼這些案子當中,破案的結果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被聲稱是殺掉了的受害者,活著回來了,那明顯的就是一個冤案了;還有一個就是殺人的真正凶手出現了,所以就把這個人洗清了。在他們公布的9個案子中大概有6~7個案子是這種情況。像念斌這個案子還是很少見的,基本上是沒有找到真凶的情況下,而且這兩個孩子確實是死了,在這種情況下宣布的,但這個案子的冤情又是特別明顯。所以看不出來整個司法體系現在有什麼變化,因為他們自己也說下一步才會司法改革。
但是司法改革的一個問題,就是在於最終司法改革的目的是什麼?是要達到一個什麼目的?也就是說你想改的內容能不能解決這個司法弊病?從目前來看的話,是看不出來的。
主持人:對於這個冤案受害者來說,他被改判成無罪,或者說更進一步的得到了國家相關方面的賠償。您覺得這樣的一個結局,是代表了司法的正義,或者公正了?
橫河:應該不能算是司法正義,因為這只是一些個別案例,從個別案例上來說的話,他是被屈打成招的,也就是說,酷刑即使在中國的法律當中,也是嚴格禁止的。因此第一個是賠償的問題,現在是國家賠償,事實上國家是沒有錢的,國家是收稅的,是從老百姓這裡收起來的錢,對不對?為什麼要拿老百姓辛辛苦苦工作掙來的錢,交給國家的稅金當中,要拿出這麼一部分來,去為一部分公安或者是法院、或者是檢察院的這種錯誤,為他們所製造的冤案去作賠償呢?這個我覺得是不公正的。當然這些受害者得到補償是應該的,但是用這種方式進行補償,我認為是沒有解決問題。
第二,誰在製造這個冤案?製造冤案的人,是不是應該解決?是不是應該用相應的法律來處理他們?我們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現在不是講楊乃武和小白菜嗎?楊乃武那個案子當時翻案以後,在浙江的官員當中有30多個被剝奪官職、甚至被流放,30多個,另外六品以上的牽連的官員有150個。這是滿清的時候,滿清的時候還能做到這一點。
主持人:觀眾朋友您現在正在收看的是《熱點互動》熱線直播節目,今天我們探討的話題是「四判死刑今無罪,正義伸張了嗎?」歡迎您撥打我們的熱線號碼:646-519-2879。橫河先生,剛才您講到了楊乃武的事情,實際上是一個現代版的楊乃武在上演,請您繼續跟我們分析。
橫河:楊乃武的那個事件,為什麼最後能夠一直到慈禧太後來干涉這個案子呢?是因為楊乃武的姐姐赴京去告御狀,所以吳昌龍跟念斌的姐姐滾釘板,實際上就從楊乃武的姐姐滾釘板這裡延伸過來的。
楊乃武姐姐那時候要告御狀,就要滾釘板。滾了釘板就是說你真的冤屈到這種程度了,不然人人都去告御狀去了,你冤大得不得了的時候,才會去滾釘板,才願意去吃這種苦,證明這是真冤。
那麼不管怎麼說,它是一個越級上訪,在清朝的時候,至少有兩點比現在的司法制度還要更合理,或者是更符合司法系統的定義,一個是你可以越級上訪,但是你要吃點苦頭;但中國現在法律已經規定不能越級上訪了,也就是說如果沒有越級上訪的話,不能在官司上打贏的話,你就幾乎是沒有生路了。
當然,越級上訪和打官司,不一定哪一個更容易得到糾正錯案,冤案能得到糾正,這很難說,這個是憑機會的。因為畢竟你是跟大的政治氣候的變化是有關係的,沒有這個政治氣候的變化,恐怕也沒人會理你。但他至少可以越級上訪,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那些該負責任的官員,至少有相當一部分,不能說全部,是受了懲罰的。就這兩點而言,在我們現在看到的、翻過來的這些冤案當中還沒有出現過,所以不能說司法已經公正了。要說公正的話,必須這個人你判他無罪了,原來冤枉他有罪的這些人該負什麼刑事責任。
主持人:對,現在並沒有看到這些人被繩之以法,並沒有真正的伸冤。我們先聽一下觀眾朋友對此的見解,一會兒我們再詳細的討論這個問題。加州的何先生,何先生您好。
加州何先生:您好,大家好。這個案件是發生在我的家鄉福建省平潭縣,因此我今天想要多說幾句。這個案件的本身,我想是整個司法體制腐敗的問題。因為在沒有任何確鑿證據的情況下,縣法院能夠判他死刑,福州中院就簡單的維持了原判。中國的司法就是這樣,上級法院、中院在刑事案當中、民事案當中,中院就是終審庭,你底下的人去上訴,它不會理你,就簡單的維持原判。
我在平潭遇到過一件事情,平潭縣法院那些貪官把1964年的公房送給利益集團。利益集團辦了房產證,驅趕老幹部家屬,把90歲老幹部家屬趕出街頭。我們控告沒有用,利益集團當初辦房產證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它這個房產證地址和房子的地址不一樣,但法院就是說,固然這地址不一樣它指的就是那個房子,法院判決書都在我手上,他就這麼寫了。因為這件事情是牽涉到縣政府的問題,我們又寫訴訟告這些政府,法院不讓告,說我們的訴訟不成立。我們送訴狀送進去,他連個回執都不敢給你,我們到上級法院去控告,上級法院就給你維持原判,沒有辦法,向高院訴訟也沒有用。整個司法腐敗、有問題。
主持人:謝謝何先生。我們再來接一下紐約王先生的電話,王先生您好。
紐約王先生:主持人您好。你今天問,這個案子有沒有正義?我可以大膽的說一句,中共政權自毛澤東成立到現在60年,沒有一件案子有正義,不管你談哪個案子都沒有正義。知識份子是臭老九,農民大字不認識的,可以隨隨便便把大學教授抓來打一頓。你說,從前地主都殺光了,現在地主都是共產黨,你用這個地大賺錢,它說沒有殺一個人,什麼都是它講嘛。哪裡有正義呀?從前也好、現在也好哪裡有正義呀?哪裡有憲法公正呀?什麼都沒有,什麼都是它說了算,它說你死你就死,它說你活你就活。
主持人:好,謝謝王先生,我們明白您的意思了。剛才我們提出了,也是很多觀眾朋友在問的一個問題,究竟誰應該為這樣的一個冤案,而且是一個無辜的人四進鬼門關這樣一個情況負責?我們在這其中可以看到非常多的細節,包括有專家評價說,在這裡邊有涉嫌公安偽造證據的情況,同時高院在上訴判決之後是駁回重判,而並不是自己進行審判。同時公安在取證的過程中,利用和律師的談話等等完成的口供作成了證據,同時有一個屈打成招的問題。圍繞著等等問題,人們在問:究竟誰會對此承擔責任?您怎麼看?
橫河:其實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剛才加州的何先生談到了這個問題,他說是公安司法腐敗的問題。其實作為腐敗的話,我可以舉個例子,《南都》的這篇文章,它舉了9個案例,9個案例當中可以發現,首先說地域分布,這都是判死刑或者死緩,屈打成招的。
第一,9個案子全都是屈打成招,無一例外,所以冤案率非常高。第二,地域地區,河南3起,福建2起,還有浙江、河北、湖北等這麼多地方,也就是全國在地域上、地區上沒有太大的分別,這種冤案是普遍存在的。
當然腐敗是普遍存在的,但是僅僅腐敗能不能做到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到立案的時候是公安局立案的,公安局當然有破案的壓力,是它自己政績的問題,還不僅僅是腐敗的問題,它還有一個政績的問題,升官、被提拔,因為它只對上級負責。這是一個問題。
另外一個,剛才何先生說了,你只要送到法院去,法院就判了,是跟著公安走的。那這個就跟它的後期維穩機制有關係,當然在這之前就有了,最長18年,但是後面這種案子就越來越多。這個機制公檢法是一家,對重大案子它可以底下互相通氣,誰來協調呢?政法委協調。那就是一個問題。
為什麼對於司法改革我們沒有信心呢?是因為冤案的製造。政法委把公檢法3家本來是應該互相制約的機構,給放到一邊去了,然後再去打擊律師,不讓律師去辯。當然純粹的刑事案是比較好辯些,牽涉到一點點的政治案件,一點點宗教信仰案件,律師沒辦法辯了。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製造冤案的機制是黨的領導,那你怎麼可能在黨的領導下,把這案子解決呢?
再講到冤案,究竟該誰負責,當然屈打成招的刑警隊長要負責。但是為什麼會有這個機制在?在公安、法院、檢察院系統,破的命案越多,他的功勞就越大。但是對中共來說,破的命案越多越增強它的政權合法性。就像GDP一樣,所以你可以看到在司法戰線上,它也有一個硬指標,就是破案率、命案的破案率。
那麼這個命案的破案率跟GDP是一個類型的東西,都是給中共臉上貼金的。你看把這麼多命案都破掉了,再往上跟這個機制就有關係了,最終成為中共合法性的來源。中共是沒有合法性的,它必須去找替代品。所以公安系統的破案率和後來的維穩,都跟中共尋找合法性的替代品是有關係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整個公檢法、司法系統就成為中共統治的一個工具,是它的工具,它想怎麼用就怎麼用。因此繼續在黨的領導下進行司法改革,你不可能改好的。
主持人:剛才很多人提到,包括橫河先生您也提到,這件事情最後能夠冤枉昭雪,完全是他的姐姐坐滾釘板。她走這一條路,跟過去的唐慧案走的是一條不同的路,不是走上訪之路,而是走法律途徑申冤之路。那麼也有人提出一個問題,這樣的案件是否會造成人們信法律而不走上訪這樣的一條路。您怎麼解讀?
信法不是靠個案完成的。因為這個個案已經折騰8年了,有多少人相信自己能夠熬過這8年?對於大部分人來說的話,可能不會走這條路,因為你要自己搜集證據,你要受害者去收集對你有利的證據,絕大部分人是沒有信心的,也沒這個可能性的。這個案例是個非常特殊的案例,而且它可能還跟別的因素有關係。對於絕大部分來說,現在整個司法系統還不值得被人信任到不走上訪的路,儘管你現在想堵死上訪的路,實際上是沒有用的。
主持人:人們有個感慨,在這樣的體制下,究竟有多少念斌案?究竟會有幾個像念斌一樣的幸運?最後一個問題,中國現在一直在討論法制治國、法律治國,在中國實現法治主要的障礙是什麼?
這我們剛才已經說過了,中國實現法治最大的障礙就是黨的領導。因為黨把自己放在法律之上。而做為一個法治的國家,它最大的特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一個個人,任何一個團體都不能超越它。所以我講過了,到今天為止還在以人的行政命令來處理案子的話,那還是人治不是法治,這就是中國法治的最大障礙。
主持人:好,非常感謝橫河先生的點評分析,還有觀眾朋友在線上我們不能接聽您的電話,希望您下次早些打來。感謝觀眾朋友的參與和收看,我們下次節目再會。
主持人:觀眾朋友,關注全球熱點,與您真誠互動,歡迎您收看這一期的《熱點互動》熱線直播節目。四判死刑,8年等待,最後終於死裡逃生,一場案件的判決引人深思。
22日,福建省高院宣判念斌無罪並釋放的時候,念斌泣不成聲,一齣現代版楊乃武的故事在上演。人們不禁在吶喊並且要天問,究竟在怎樣的司法制度下才會使無辜者四進鬼門關?在這樣的體制下,又會製造出多少「念斌案」?又有幾個人會像念斌這樣的幸運?人們不禁也在問,整個案件的背後究竟誰會為之承擔責任?圍繞著相關話題今天我們將和觀眾朋友展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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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河先生,我們今天討論的這個案件,可以說非常發人深省、引人深思,一個無辜者四次在鬼門關裡進去又出來,最後終於被判無罪。首先一個問題,這樣的冤案究竟是如何製造出來的?您可否為大家解讀?
橫河:過程其實大家已經很清楚了。當時是鄰居家裡面中毒,中毒後全家送到醫院去搶救,其中有兩個孩子中毒太深去世了。當時就破了案,把念斌作為主要嫌疑犯抓了起來。把他抓起來以後主要用兩種方式,一種是酷刑,嚴刑拷打逼他承認;還有一個就是威脅要動他家裡的人,用家人來威脅他,這種情況最後就屈打成招。屈打成招的過程他自己與他家人歷次都描述得很清楚。
其實屈打成招這種事情不僅是在這個案子。我們現在正在討論的這個案子,其實您應該注意到,公安送審的時候,中級法院判的是死刑,第一次送到福建省高院,被高院退回去了,理由是證據不足,而且很多證據顯然是漏洞太大,就退了回去。退回去重審以後繼續是死刑,就這樣反覆了4次。
有一次是福建高院否決了,但是第二次福建高院又批准了,這很奇怪。當底下再次送上來的材料和第一次送上來的材料是一樣的時候,福建高院還批准了。後來又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又否決了。就這麼來回。
這冤案的過程,我們可以看到實際上製造冤案的是公安部門,最早期,公安部門下決心一定要破這個案子。在中國,破案率特別是命案的破案率是公安部門的政績。你可以看到,很多案子偵破以後,在還沒有審理的過程當中,公安的請功報告已經送上去要領功了。一立功以後,工資、官員升級、獎金全會升上去,所以對他們來說就非常重要。
還有一個說法,中國出來一家新型的主流媒體「澎湃新聞社」談道,2004年周永康有一個批示:「命案必破。」這是上面下來的壓力,這個案子如果不破,公安部門的人可能就吃不了兜著走。這也是一種壓力,最終要用各種方法把這個案子破掉。所以這就是製造出冤假錯案的一個重要原因。我們現在討論的僅僅是一例,在這種壓力下製造的冤案甚至死刑冤案非常多。
主持人:可以說整個冤案的製造過程非常曲折,而且多次反覆,最後案件重審,以至於最終被判無罪的主要原因是什麼?翻案的原因是什麼?
橫河:我覺得有幾個因素。第一個因素,這純粹是一件刑事案,比較單純,就是中毒,涉嫌投毒的案子。這個案子因為是屈打成招,因此有很多地方對不上。按照中共官方說法,現在這個案子反映了民眾對司法系統的信心;案子翻過來了。
司法系統現在採用的是什麼?不是命案被破了,是「疑案從無」,如果這個案子有疑點,那就是當無。但是這個案子實際上不是疑案,按照任何一個國家的標準、任何司法系統的標準或按照中國司法系統的標準,這個案子是不能立案的,因為它不是疑案;是冤案。
冤案和疑案不是一回事,所以這不能說是「疑案從無」,這是不行的。但是它比較單純,它就是刑事案,不牽涉政治問題。那麼牽涉到什麼呢?為什麼前面反覆破不了呢?是因為一旦定了這個案子以後,很多人就有利益在裡面了,因此官官相護,檢察院不可能徹底否決公安部門,它不會說:「這案子不能立案。」是把它退回去讓他們補充材料,留很多後路。公安部門當然不願意承認錯誤。
像這種案子的主力是來自於已經辦案的人的利益,而不是來自於政治因素或其它因素,這跟良心犯不一樣,良心犯沒有這個問題。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因為這案子本身的疑點太多,報到上面以後它也不敢批。因為批了以後要承擔責任的。
再一個,為什麼8年了這麼反反覆覆都沒有否定?在這之前的模式是「寧枉勿縱」,寧願冤枉一大堆,也不會放過一個,而現在的模式可能有所改變。我覺得與周永康的下台是有關係的,他的那一套,至少他的黨羽現在不敢在這種事情上再興風作浪了,即使他沒有倒,也不值得在這個時候去鬧出一點事情來。可能跟這個有一定的關係,所以最終這個案子能夠翻過來。
當然還有一點很重要,他有一個姊姊一直用各種方法在外面為他奔波,找律師、找證據這方面做得比較多一些,好就好在她能夠找到很多對她弟弟有利的證據。很多人評鑑福建的兩個案子,吳昌龍案和念斌案,大家說,到現在,沒有看到司法上有任何光明的地方,就看到這兩個人的姊姊有滾釘板的勇氣、有滾釘板的精神去為弟弟申冤。這是很重要的,但是也表示很悲慘,如果沒有一個這樣的姊姊,可能他已經死好幾回了,跟吳昌龍的案子也是一樣的。
主持人:無辜者最終被釋放,對於個人來說自然是好事。也有人問,這件事情上是不是應該鼓勵法官?通過這樣非常曲折的案件來看,是不是代表中國司法的進步?您怎麼解讀?
橫河:不是有兩種說法?在這之前是「命案必破」,寧願冤枉一百個,也不會錯放過一個,這是以前的做法;現在的做法,宣稱:基本上是疑案。就算這個案子沒有了,從輕,寧願放過一個也不冤枉一個。說法是這麼說的,但是要看到一點,不管是「命案必破」也好,還是「寧願放過一個也不冤判一個」也好,它仍然是一道行政命令。還是人治,不是法治。當然,中共現在在宣傳「司法機構正準備改革」,但改革的方案我們沒有看到,至少到現在為止沒有出現。
實際上在這起所謂的「命案」之前把死刑判決權授予最高法院,這一步已經做了,但是並沒有解決很多的冤案。我們可以看到,《南都深周刊》有一篇長篇報導,列舉了一年之內被翻案的一些案子,一共有九個案子,最長的是18年。到現在翻過來的這些案子,我覺的都是偶然性很大的案子,並不是整個司法系統,因為你可以看到,這些案子共同的特徵都是殺人嫌疑案。
那麼這些案子當中,破案的結果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被聲稱是殺掉了的受害者,活著回來了,那明顯的就是一個冤案了;還有一個就是殺人的真正凶手出現了,所以就把這個人洗清了。在他們公布的9個案子中大概有6~7個案子是這種情況。像念斌這個案子還是很少見的,基本上是沒有找到真凶的情況下,而且這兩個孩子確實是死了,在這種情況下宣布的,但這個案子的冤情又是特別明顯。所以看不出來整個司法體系現在有什麼變化,因為他們自己也說下一步才會司法改革。
但是司法改革的一個問題,就是在於最終司法改革的目的是什麼?是要達到一個什麼目的?也就是說你想改的內容能不能解決這個司法弊病?從目前來看的話,是看不出來的。
主持人:對於這個冤案受害者來說,他被改判成無罪,或者說更進一步的得到了國家相關方面的賠償。您覺得這樣的一個結局,是代表了司法的正義,或者公正了?
橫河:應該不能算是司法正義,因為這只是一些個別案例,從個別案例上來說的話,他是被屈打成招的,也就是說,酷刑即使在中國的法律當中,也是嚴格禁止的。因此第一個是賠償的問題,現在是國家賠償,事實上國家是沒有錢的,國家是收稅的,是從老百姓這裡收起來的錢,對不對?為什麼要拿老百姓辛辛苦苦工作掙來的錢,交給國家的稅金當中,要拿出這麼一部分來,去為一部分公安或者是法院、或者是檢察院的這種錯誤,為他們所製造的冤案去作賠償呢?這個我覺得是不公正的。當然這些受害者得到補償是應該的,但是用這種方式進行補償,我認為是沒有解決問題。
第二,誰在製造這個冤案?製造冤案的人,是不是應該解決?是不是應該用相應的法律來處理他們?我們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現在不是講楊乃武和小白菜嗎?楊乃武那個案子當時翻案以後,在浙江的官員當中有30多個被剝奪官職、甚至被流放,30多個,另外六品以上的牽連的官員有150個。這是滿清的時候,滿清的時候還能做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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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河:楊乃武的那個事件,為什麼最後能夠一直到慈禧太後來干涉這個案子呢?是因為楊乃武的姐姐赴京去告御狀,所以吳昌龍跟念斌的姐姐滾釘板,實際上就從楊乃武的姐姐滾釘板這裡延伸過來的。
楊乃武姐姐那時候要告御狀,就要滾釘板。滾了釘板就是說你真的冤屈到這種程度了,不然人人都去告御狀去了,你冤大得不得了的時候,才會去滾釘板,才願意去吃這種苦,證明這是真冤。
那麼不管怎麼說,它是一個越級上訪,在清朝的時候,至少有兩點比現在的司法制度還要更合理,或者是更符合司法系統的定義,一個是你可以越級上訪,但是你要吃點苦頭;但中國現在法律已經規定不能越級上訪了,也就是說如果沒有越級上訪的話,不能在官司上打贏的話,你就幾乎是沒有生路了。
當然,越級上訪和打官司,不一定哪一個更容易得到糾正錯案,冤案能得到糾正,這很難說,這個是憑機會的。因為畢竟你是跟大的政治氣候的變化是有關係的,沒有這個政治氣候的變化,恐怕也沒人會理你。但他至少可以越級上訪,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那些該負責任的官員,至少有相當一部分,不能說全部,是受了懲罰的。就這兩點而言,在我們現在看到的、翻過來的這些冤案當中還沒有出現過,所以不能說司法已經公正了。要說公正的話,必須這個人你判他無罪了,原來冤枉他有罪的這些人該負什麼刑事責任。
主持人:對,現在並沒有看到這些人被繩之以法,並沒有真正的伸冤。我們先聽一下觀眾朋友對此的見解,一會兒我們再詳細的討論這個問題。加州的何先生,何先生您好。
加州何先生:您好,大家好。這個案件是發生在我的家鄉福建省平潭縣,因此我今天想要多說幾句。這個案件的本身,我想是整個司法體制腐敗的問題。因為在沒有任何確鑿證據的情況下,縣法院能夠判他死刑,福州中院就簡單的維持了原判。中國的司法就是這樣,上級法院、中院在刑事案當中、民事案當中,中院就是終審庭,你底下的人去上訴,它不會理你,就簡單的維持原判。
我在平潭遇到過一件事情,平潭縣法院那些貪官把1964年的公房送給利益集團。利益集團辦了房產證,驅趕老幹部家屬,把90歲老幹部家屬趕出街頭。我們控告沒有用,利益集團當初辦房產證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它這個房產證地址和房子的地址不一樣,但法院就是說,固然這地址不一樣它指的就是那個房子,法院判決書都在我手上,他就這麼寫了。因為這件事情是牽涉到縣政府的問題,我們又寫訴訟告這些政府,法院不讓告,說我們的訴訟不成立。我們送訴狀送進去,他連個回執都不敢給你,我們到上級法院去控告,上級法院就給你維持原判,沒有辦法,向高院訴訟也沒有用。整個司法腐敗、有問題。
主持人:謝謝何先生。我們再來接一下紐約王先生的電話,王先生您好。
紐約王先生:主持人您好。你今天問,這個案子有沒有正義?我可以大膽的說一句,中共政權自毛澤東成立到現在60年,沒有一件案子有正義,不管你談哪個案子都沒有正義。知識份子是臭老九,農民大字不認識的,可以隨隨便便把大學教授抓來打一頓。你說,從前地主都殺光了,現在地主都是共產黨,你用這個地大賺錢,它說沒有殺一個人,什麼都是它講嘛。哪裡有正義呀?從前也好、現在也好哪裡有正義呀?哪裡有憲法公正呀?什麼都沒有,什麼都是它說了算,它說你死你就死,它說你活你就活。
主持人:好,謝謝王先生,我們明白您的意思了。剛才我們提出了,也是很多觀眾朋友在問的一個問題,究竟誰應該為這樣的一個冤案,而且是一個無辜的人四進鬼門關這樣一個情況負責?我們在這其中可以看到非常多的細節,包括有專家評價說,在這裡邊有涉嫌公安偽造證據的情況,同時高院在上訴判決之後是駁回重判,而並不是自己進行審判。同時公安在取證的過程中,利用和律師的談話等等完成的口供作成了證據,同時有一個屈打成招的問題。圍繞著等等問題,人們在問:究竟誰會對此承擔責任?您怎麼看?
橫河:其實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剛才加州的何先生談到了這個問題,他說是公安司法腐敗的問題。其實作為腐敗的話,我可以舉個例子,《南都》的這篇文章,它舉了9個案例,9個案例當中可以發現,首先說地域分布,這都是判死刑或者死緩,屈打成招的。
第一,9個案子全都是屈打成招,無一例外,所以冤案率非常高。第二,地域地區,河南3起,福建2起,還有浙江、河北、湖北等這麼多地方,也就是全國在地域上、地區上沒有太大的分別,這種冤案是普遍存在的。
當然腐敗是普遍存在的,但是僅僅腐敗能不能做到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到立案的時候是公安局立案的,公安局當然有破案的壓力,是它自己政績的問題,還不僅僅是腐敗的問題,它還有一個政績的問題,升官、被提拔,因為它只對上級負責。這是一個問題。
另外一個,剛才何先生說了,你只要送到法院去,法院就判了,是跟著公安走的。那這個就跟它的後期維穩機制有關係,當然在這之前就有了,最長18年,但是後面這種案子就越來越多。這個機制公檢法是一家,對重大案子它可以底下互相通氣,誰來協調呢?政法委協調。那就是一個問題。
為什麼對於司法改革我們沒有信心呢?是因為冤案的製造。政法委把公檢法3家本來是應該互相制約的機構,給放到一邊去了,然後再去打擊律師,不讓律師去辯。當然純粹的刑事案是比較好辯些,牽涉到一點點的政治案件,一點點宗教信仰案件,律師沒辦法辯了。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製造冤案的機制是黨的領導,那你怎麼可能在黨的領導下,把這案子解決呢?
再講到冤案,究竟該誰負責,當然屈打成招的刑警隊長要負責。但是為什麼會有這個機制在?在公安、法院、檢察院系統,破的命案越多,他的功勞就越大。但是對中共來說,破的命案越多越增強它的政權合法性。就像GDP一樣,所以你可以看到在司法戰線上,它也有一個硬指標,就是破案率、命案的破案率。
那麼這個命案的破案率跟GDP是一個類型的東西,都是給中共臉上貼金的。你看把這麼多命案都破掉了,再往上跟這個機制就有關係了,最終成為中共合法性的來源。中共是沒有合法性的,它必須去找替代品。所以公安系統的破案率和後來的維穩,都跟中共尋找合法性的替代品是有關係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整個公檢法、司法系統就成為中共統治的一個工具,是它的工具,它想怎麼用就怎麼用。因此繼續在黨的領導下進行司法改革,你不可能改好的。
主持人:剛才很多人提到,包括橫河先生您也提到,這件事情最後能夠冤枉昭雪,完全是他的姐姐坐滾釘板。她走這一條路,跟過去的唐慧案走的是一條不同的路,不是走上訪之路,而是走法律途徑申冤之路。那麼也有人提出一個問題,這樣的案件是否會造成人們信法律而不走上訪這樣的一條路。您怎麼解讀?
信法不是靠個案完成的。因為這個個案已經折騰8年了,有多少人相信自己能夠熬過這8年?對於大部分人來說的話,可能不會走這條路,因為你要自己搜集證據,你要受害者去收集對你有利的證據,絕大部分人是沒有信心的,也沒這個可能性的。這個案例是個非常特殊的案例,而且它可能還跟別的因素有關係。對於絕大部分來說,現在整個司法系統還不值得被人信任到不走上訪的路,儘管你現在想堵死上訪的路,實際上是沒有用的。
主持人:人們有個感慨,在這樣的體制下,究竟有多少念斌案?究竟會有幾個像念斌一樣的幸運?最後一個問題,中國現在一直在討論法制治國、法律治國,在中國實現法治主要的障礙是什麼?
這我們剛才已經說過了,中國實現法治最大的障礙就是黨的領導。因為黨把自己放在法律之上。而做為一個法治的國家,它最大的特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一個個人,任何一個團體都不能超越它。所以我講過了,到今天為止還在以人的行政命令來處理案子的話,那還是人治不是法治,這就是中國法治的最大障礙。
主持人:好,非常感謝橫河先生的點評分析,還有觀眾朋友在線上我們不能接聽您的電話,希望您下次早些打來。感謝觀眾朋友的參與和收看,我們下次節目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