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國「21世紀網」主編和相關管理、採編人員及涉案公關公司因涉嫌敲詐被抓,案由是「向百餘家IPO企業收取保護費數億元」。海外少數媒體將此視為當局強化新聞管制、打擊媒體從業人員,但實際情況所展示出來的問題遠比這個側面複雜。
新聞尋租:當局與媒體業共守之密
問題的真相應該是:一、21世紀網利用企業的污點進行新聞尋租,即抓住企業經營過程或者產品的「污點」,要求企業花錢登廣告或者贊助這一事實確實存在。企業就範的原因也很簡單:媒體上的負面報導對消費者與市場影響極大,選擇花錢消災遠比不花錢帶來的後果要劃算。二、當局對媒體業利用企業污點尋租的現狀一清二楚,如同對官僚群的腐敗現狀之清楚瞭解一樣。只要在媒體業工作過,就知道這是媒體業普遍情形,從最高級別的官媒(比如CCTV)到市場化媒體,概莫能外,去年陳永洲案件曾將這黑幕掀開一角,但很快被摀住了。三、利用某家媒體的新聞尋租活動選擇性打擊,並不意味著當局從此要限制媒體業的這類污點尋租行為。考慮到《21世紀經濟報導》的控股股東為廣東南方報業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南方系媒體又以自由色彩見稱於當世,這種選擇性打擊引起一些對政府加強管控媒體的質疑也難以避免。
但如果以政府選擇性打擊自由化媒體為由,不反思媒體業新聞尋租行為的錯失及惡劣影響,其結果只會造成新聞尋租現象更嚴重。
新聞尋租鏈條:媒體—財經公關公司—上市公司
關於21世紀網為何要牟取暴利,相關報導已經指出,主要是為了完成數千萬業務指標。21世紀網於2010年春節從《21世紀經濟報導》剝離出來,獨立運營,獨立核算,但每年均需完成「業務指標」,並且逐步加碼:2010年是4000-5000萬;2011年是9000萬;2012年和2013年是每年7000萬;2014年再度增加,定為9000萬。
21世紀網事件展示的是這樣一條利益鏈條:依託於媒體業務的網站——私人控股的財經公關公司——IPO公司(首次上市公開募股)。其中,財經公關公司是連接媒體與上市公司的中間環節。21世紀網站負責人劉冬如此解釋這種關係:「當某些企業準備上市時,因為對資本市場不熟悉,就會找這些公司負責上市前路演、一級市場的銷售和新聞媒體在相關輿論上的保護。這些公關公司會找我們協調關係,要求對方和我們簽訂合同在我們網站上投放廣告,這也是現在21世紀網收入的主要來源。」與央視的芮成鋼一樣,21世紀網的管理人員從中看到了發財門道,也「私下設立了相關公司」,以負面報導相要挾,脅迫上市公司、IPO公司與這些「公關公司」簽訂協議,非法牟利。這些公司包括廣州創眾公司、湖南富禮公司、北京懷溪恆潤公司等。
這種利益輸送模式於21世紀網來說,算是「公私兼顧」。《京華時報》在《21世紀網收百餘家企業「保護費」達數億元》非常詳細地報導了這一案件,是個難得一見的揭露性文本。
在錢與權雙重壓力下掙扎的中國媒體業
21世紀網要完成業務指標,在中國媒體業是普遍狀態。
中國媒體掙扎於權與錢雙重壓力之下並非始於現在,而是始於20世紀90年代中期。鄧小平南巡之後,發展市場經濟成為政治正確的方向,與此同時,媒體市場化進程開始。所謂「媒體市場化」,就是讓媒體在經濟上自立,不再依靠或者只部分依靠財政供養。這個方向倒也符合西方發達國家慣例,但不同的是,西方媒體擁有不受政府管控的新聞自由與出版自由;中國媒體缺乏這一至關重要的生存條件。因此,國內媒體業將政府繼續管制下的媒體市場化形容為「既要將媒體一腳踢下海,又要捆住媒體的手腳」。被捆住手腳的泳者,不可能游出好的成績,這是中國媒體時時面對的政治壓力。
其次,在互聯網壓力下,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在經營、財務等方面的壓力越來越大。在巨大的生存壓力下,中國媒體業利用新聞尋租,典型當然是山西省礦難事件中頻頻出現的「假記者」現象。但事實是,涉入這事件的「假記者」不多,大多數是在媒體掛單的合約記者,每個人都有拉贊助等創收任務,礦難就成了尋租點。
已經暴露的新聞尋租現象,其實只是冰山一角。這個問題提醒中國媒體業,記者在批評政府官員的腐敗及社會墮落之時,還必須保持自身職業所需要的潔淨。
2013年陳永洲事件發生後,隨著真相的逐步披露,國內輿論一波三折。陳被抓後,其供職的《新快報》以報社的信譽為陳永洲背書,在微博支持陳,並在此後連續兩天以罕見的頭版特大字號刊文,發出「請放人」和「再請放人」的呼籲,一時間獲得海內外廣泛同情支持。但在陳永洲上央視承認自己收了50萬元費用之後,情況急轉直下。「財新網」主編胡舒立寫了一篇《新聞尋租不可恕》,指出「新聞媒體身為公器,使命重大,無論現實有多艱難,新聞尋租絕不可恕」,並呼籲媒體自律,新聞媒體「若自身行為與『不黨、不賣、不私、不盲』背道而馳,失去公信力卻不以為意,則這個行業將完全失去生存的底線。」但這一呼籲在同行中引起的不是呼應,而是譏評,最有代表性的意見是認為對新聞行業來說,「官方所要求的『自律』無一例外會淪為對不同意見的整肅」。「觀察者」網曾發表一篇《胡舒立評陳永洲事件呼籲媒體行業自律引南方同行牴觸》,記載了這一爭論過程。
有了2013年這輪討論作為鋪墊,媒體業利用企業污點從事新聞尋租的事情不是祕聞,今年21世紀網的事情被曝光後,儘管對這個網站的處理遠比對《新快報》的處理嚴厲,但從公開言論看,國內媒體業基本上沒有將這一事件與新聞管制掛鉤。
中國媒體亟待建立行業自律機制
新聞媒體作為社會公器,在西方社會有「第四權力」之稱,其社會幹預能力遠遠超過同屬於文化權力範疇的教育、宗教等。21世紀網事件發生後,讓外界看到,中國新聞業作為社會公器,已成為繼法律、醫療、教育之後又一道德失守之地。基於此,中國媒體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已成為當務之急。
近十餘年以來,國內有識之士已經看到媒體缺乏自律導致的危機,不斷介紹國外尤其是美國新聞業在自由與自律中如何取得平衡的經驗。美國的行業自律從20世紀20年代開始出現,逐步發展成型。相當長的時期內,媒介批評曾經成為一個行業,並被視為民主社會的驕傲。《哥倫比亞新聞學評論》曾用「千萬種聲音鮮花般盛開」來形容這一行業的興旺。媒體業對這類批評曾極其反感,但無法對媒介批評置若罔聞。也因此,媒體如何避免外界控制,尤其是政府的控制,幾乎是主宰美國媒體業發展的一條主線。經過不斷的觀察與實踐,研究者總結出以下理論:媒體業處理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關係有三種模式:消費者控制、第三方控制和同行控制。專業主義屬於同行控制,而政府控制則是第三方控制。因此,專業化的核心是該專業從業人員對其工作的控制程度——而非消費者控制或政府、企業管理者控制。對於新聞業來說,自我控制尤其重要:報刊自由委員會(The Commission on Freedom of the Press,1943年創辦,因首任主席是芝加哥大學校長羅伯特·哈欽斯,又稱哈欽斯委員會)指出,如果媒介不致力於改革,繼續從事屢遭批評的行為,就必將導致政府的管制。避免他治就必須自治,排除他律就必須自律。這是各種社會專業(profession)的一個共同特徵,新聞界亦不例外。
因此,要扼制中國媒體業的新聞尋租,政府方面應該放棄強力管控,出台新聞法,依法管理;與此同時,中國媒體要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只有通過這種雙重努力,才可能抑制中國媒體業的新聞尋租現象。
文章來源:《中國人權雙週刊》
新聞尋租:當局與媒體業共守之密
問題的真相應該是:一、21世紀網利用企業的污點進行新聞尋租,即抓住企業經營過程或者產品的「污點」,要求企業花錢登廣告或者贊助這一事實確實存在。企業就範的原因也很簡單:媒體上的負面報導對消費者與市場影響極大,選擇花錢消災遠比不花錢帶來的後果要劃算。二、當局對媒體業利用企業污點尋租的現狀一清二楚,如同對官僚群的腐敗現狀之清楚瞭解一樣。只要在媒體業工作過,就知道這是媒體業普遍情形,從最高級別的官媒(比如CCTV)到市場化媒體,概莫能外,去年陳永洲案件曾將這黑幕掀開一角,但很快被摀住了。三、利用某家媒體的新聞尋租活動選擇性打擊,並不意味著當局從此要限制媒體業的這類污點尋租行為。考慮到《21世紀經濟報導》的控股股東為廣東南方報業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南方系媒體又以自由色彩見稱於當世,這種選擇性打擊引起一些對政府加強管控媒體的質疑也難以避免。
但如果以政府選擇性打擊自由化媒體為由,不反思媒體業新聞尋租行為的錯失及惡劣影響,其結果只會造成新聞尋租現象更嚴重。
新聞尋租鏈條:媒體—財經公關公司—上市公司
關於21世紀網為何要牟取暴利,相關報導已經指出,主要是為了完成數千萬業務指標。21世紀網於2010年春節從《21世紀經濟報導》剝離出來,獨立運營,獨立核算,但每年均需完成「業務指標」,並且逐步加碼:2010年是4000-5000萬;2011年是9000萬;2012年和2013年是每年7000萬;2014年再度增加,定為9000萬。
21世紀網事件展示的是這樣一條利益鏈條:依託於媒體業務的網站——私人控股的財經公關公司——IPO公司(首次上市公開募股)。其中,財經公關公司是連接媒體與上市公司的中間環節。21世紀網站負責人劉冬如此解釋這種關係:「當某些企業準備上市時,因為對資本市場不熟悉,就會找這些公司負責上市前路演、一級市場的銷售和新聞媒體在相關輿論上的保護。這些公關公司會找我們協調關係,要求對方和我們簽訂合同在我們網站上投放廣告,這也是現在21世紀網收入的主要來源。」與央視的芮成鋼一樣,21世紀網的管理人員從中看到了發財門道,也「私下設立了相關公司」,以負面報導相要挾,脅迫上市公司、IPO公司與這些「公關公司」簽訂協議,非法牟利。這些公司包括廣州創眾公司、湖南富禮公司、北京懷溪恆潤公司等。
這種利益輸送模式於21世紀網來說,算是「公私兼顧」。《京華時報》在《21世紀網收百餘家企業「保護費」達數億元》非常詳細地報導了這一案件,是個難得一見的揭露性文本。
在錢與權雙重壓力下掙扎的中國媒體業
21世紀網要完成業務指標,在中國媒體業是普遍狀態。
中國媒體掙扎於權與錢雙重壓力之下並非始於現在,而是始於20世紀90年代中期。鄧小平南巡之後,發展市場經濟成為政治正確的方向,與此同時,媒體市場化進程開始。所謂「媒體市場化」,就是讓媒體在經濟上自立,不再依靠或者只部分依靠財政供養。這個方向倒也符合西方發達國家慣例,但不同的是,西方媒體擁有不受政府管控的新聞自由與出版自由;中國媒體缺乏這一至關重要的生存條件。因此,國內媒體業將政府繼續管制下的媒體市場化形容為「既要將媒體一腳踢下海,又要捆住媒體的手腳」。被捆住手腳的泳者,不可能游出好的成績,這是中國媒體時時面對的政治壓力。
其次,在互聯網壓力下,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在經營、財務等方面的壓力越來越大。在巨大的生存壓力下,中國媒體業利用新聞尋租,典型當然是山西省礦難事件中頻頻出現的「假記者」現象。但事實是,涉入這事件的「假記者」不多,大多數是在媒體掛單的合約記者,每個人都有拉贊助等創收任務,礦難就成了尋租點。
已經暴露的新聞尋租現象,其實只是冰山一角。這個問題提醒中國媒體業,記者在批評政府官員的腐敗及社會墮落之時,還必須保持自身職業所需要的潔淨。
2013年陳永洲事件發生後,隨著真相的逐步披露,國內輿論一波三折。陳被抓後,其供職的《新快報》以報社的信譽為陳永洲背書,在微博支持陳,並在此後連續兩天以罕見的頭版特大字號刊文,發出「請放人」和「再請放人」的呼籲,一時間獲得海內外廣泛同情支持。但在陳永洲上央視承認自己收了50萬元費用之後,情況急轉直下。「財新網」主編胡舒立寫了一篇《新聞尋租不可恕》,指出「新聞媒體身為公器,使命重大,無論現實有多艱難,新聞尋租絕不可恕」,並呼籲媒體自律,新聞媒體「若自身行為與『不黨、不賣、不私、不盲』背道而馳,失去公信力卻不以為意,則這個行業將完全失去生存的底線。」但這一呼籲在同行中引起的不是呼應,而是譏評,最有代表性的意見是認為對新聞行業來說,「官方所要求的『自律』無一例外會淪為對不同意見的整肅」。「觀察者」網曾發表一篇《胡舒立評陳永洲事件呼籲媒體行業自律引南方同行牴觸》,記載了這一爭論過程。
有了2013年這輪討論作為鋪墊,媒體業利用企業污點從事新聞尋租的事情不是祕聞,今年21世紀網的事情被曝光後,儘管對這個網站的處理遠比對《新快報》的處理嚴厲,但從公開言論看,國內媒體業基本上沒有將這一事件與新聞管制掛鉤。
中國媒體亟待建立行業自律機制
新聞媒體作為社會公器,在西方社會有「第四權力」之稱,其社會幹預能力遠遠超過同屬於文化權力範疇的教育、宗教等。21世紀網事件發生後,讓外界看到,中國新聞業作為社會公器,已成為繼法律、醫療、教育之後又一道德失守之地。基於此,中國媒體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已成為當務之急。
近十餘年以來,國內有識之士已經看到媒體缺乏自律導致的危機,不斷介紹國外尤其是美國新聞業在自由與自律中如何取得平衡的經驗。美國的行業自律從20世紀20年代開始出現,逐步發展成型。相當長的時期內,媒介批評曾經成為一個行業,並被視為民主社會的驕傲。《哥倫比亞新聞學評論》曾用「千萬種聲音鮮花般盛開」來形容這一行業的興旺。媒體業對這類批評曾極其反感,但無法對媒介批評置若罔聞。也因此,媒體如何避免外界控制,尤其是政府的控制,幾乎是主宰美國媒體業發展的一條主線。經過不斷的觀察與實踐,研究者總結出以下理論:媒體業處理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關係有三種模式:消費者控制、第三方控制和同行控制。專業主義屬於同行控制,而政府控制則是第三方控制。因此,專業化的核心是該專業從業人員對其工作的控制程度——而非消費者控制或政府、企業管理者控制。對於新聞業來說,自我控制尤其重要:報刊自由委員會(The Commission on Freedom of the Press,1943年創辦,因首任主席是芝加哥大學校長羅伯特·哈欽斯,又稱哈欽斯委員會)指出,如果媒介不致力於改革,繼續從事屢遭批評的行為,就必將導致政府的管制。避免他治就必須自治,排除他律就必須自律。這是各種社會專業(profession)的一個共同特徵,新聞界亦不例外。
因此,要扼制中國媒體業的新聞尋租,政府方面應該放棄強力管控,出台新聞法,依法管理;與此同時,中國媒體要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只有通過這種雙重努力,才可能抑制中國媒體業的新聞尋租現象。
文章來源:《中國人權雙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