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方鴻漸到底該選誰做媳婦?

2014年10月07日香港佔中爭普選
香港普選風潮系因當局與港民意見分歧而引發,但不少人因為種種原因,至今並不十分清楚雙方的爭端要害到底在哪。

他們是在爭選舉權嗎?顯然不是,2017年一人一票選特首,這個當局已經點頭,雙方並無異議。那麼他們是在爭提名權以及與此相關的被選舉權嗎?從表面上看確乎如此。

8月31日通過的人大決定確定,擁有候選人提名權的是由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這個委員會需參照原有的特首選舉委員會組成。而反對者則認為這個提名委員會不具有代表性,因為香港350萬選民中只有24萬人有權選舉這個委員會,另外300多萬人卻被完全排除在外了(前者只佔後者的七分之一不到)。這個不具有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選出的候選人當然只能代表那24萬選民的意願,而無法反映另外300多萬選民的意願,其結果香港大部分選民因為沒有提名權,他們想要推選的人當然也就無法成為候選人,這些人的被選舉權自然也就被變相剝奪了。這也就是說,儘管普選時港人人人都有一票,都有選舉權,但擁有提名權和被選舉權的卻不是所有選民,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且是一小部分。這樣的普選不正是徒具形式的假普選嗎!為此,反對者要求當局收回8月31日通過的決定,「確保市民在選舉中有真正的選擇」,也就是確保全體選民不僅擁有平等的選舉權,而且同時擁有平等的提名權和被選舉權,從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普選。

再往深處說,提名權與被選舉權的有與無其實也還不是雙方的最終目標,圍繞著它們發生的爭端最終是為了選出雙方各自中意的特首。當局之所以要搞出一個不具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由他們來把持提名權,目地是為了保證自己看中的人——用官方語言說也就是「愛港愛國」的人——成為候選人,並最終贏得普選。而港人不管是贊成公民提名的還是主張黨派提名的,或是別種方案的,也都是為了推出能夠代表自己意願的候選人,並最終讓他們在普選中勝出。所以爭來爭去,爭的其實是選什麼樣的人來掌舵香港——是唯北京馬首是瞻的人還是能夠代表大多數港人的人,這才是問題的要害,選舉程式和制度的不同設計其實都是為了保證這個目地的實現。

網上有個帖子借《圍城》中的人物把這個問題說的可謂既通透又形象:「方鴻漸留洋回來,接受了西方的自由戀愛,開始挑戰包辦婚姻,他父親是一個鄉紳,霸道而土氣,但兒子畢竟大了他也有幾分顧忌,掂量再三最後撂下一句狠話:『自由戀愛可以,但必須從我介紹的村姑中選擇,否則娶老婆的事就先別談,做好打光棍的準備吧!』對此,方鴻漸表示誓死不從,不讓自由擇偶,寧可離家出走。村裡的兄弟叔伯們對此深表不解,眾說紛紜,但都表示最可惜的是方翁花了多少代價培養了兒子,早知道不如把財產分給大家收益,很多未婚的叔伯兄弟心裡卻想著方鴻漸如果能夠把這條路趟平了,那大家都可以不必按照父親的指定討老婆,有希望去省城選個漂亮女大學生了…………」抗命的港人就是留學回國的方鴻漸,而當局就是方老太爺。兒子大了,當爸的不得不同意他自由戀愛,但規定只能在自己介紹的村姑中選,但兒子不幹。他當然不會選村姑,他喜歡的是漂亮的女大學生!香港普選風潮不就是這麼回事麼。

至於方鴻漸到底該選誰做媳婦,是自己喜歡的人還是方老太爺中意的人?我想在這個自由戀愛的時代,答案並不複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