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被判死緩

2014年10月17日落馬官員
【新唐人2014年10月17日訊】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張曙光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中共黨媒新華社發布客戶端快訊: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張曙光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張曙光被檢方指控涉嫌受賄4755余萬

張曙光受賄案於2013年9月10日首次開庭,張曙光被檢方指控涉嫌受賄4755余萬人民幣。對檢方指控的受賄13筆、共獲贓款摺合人民幣4755萬余元的犯罪事實,張曙光當庭表示認罪,並對整體犯罪事實不持異議。

起訴書顯示,現年57歲的張曙光涉案時間跨度從2000年至2011年,11年時間裡,共涉及13起受賄指控,其中最低的一筆受賄額為人民幣3萬元和1萬美元,共摺合人民幣10萬余元;最高的一筆受賄金額,則高達人民幣1850萬元,而行賄方多是民營企業。

據稱,張曙光向企業老闆伸手要的第一筆錢是為了參評中共工程院院士。他稱,為了工程院院士,2007年他向今創集團總裁戈建鳴索取200萬元,在申報院士失敗後,他又先後兩次向戈索要錢款,共計800萬元。

在中國高鐵建設過程中,張曙光利用職務便利,把許多高鐵項目交給多家私企,使這些企業從中獲取高額利潤,張本人則從中收受巨額賄賂,而所有的利益最終都通過高鐵的天價採購得以掩蓋。

去年,北京晚報曾報導,張曙光的妻女一直長期在美國居住,在美國擁有豪華別墅,是中共官場有名的「裸官」。